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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樓
發表於 2009-7-6 22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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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結婚
1.議婚
提八字-即使是戀愛結婚,也要在形式上找個媒人去提親,將男女雙方的農曆生日日期(即生辰八字)合對過後,一併放在神案上,三天之內不得有不吉利之事發生。比手指辦-八字沒問題後,即由媒人通知女方量一下新娘手指規格,準備去買訂婚戒指了。
2.送定
送定就是訂婚儀式,擇定吉日後男方於當日送來一些聘金、禮餅及金飾、衣料、酒、肉等聘禮給女方,而女方則要回贈十二樣禮品給男方,並且設筵席款待眾親友,以及發放禮餅。儀式中還須讓新娘坐在正廳中央的椅子上,面向門外,由男方長輩或者新郎為她戴上戒指。現代有很多人結婚都省掉了訂婚的過程,直接舉行西式婚禮,在婚禮上如同西方人般,由新郎新娘互相戴上戒指。
3.迎娶
在婚禮的前一夜必須先「安床」拜床母,祭祀袓先、家神與天公。拜床母要用一碗雞酒及竹飯,燒刈金;而祭祀袓先、家神與天公,則需隆重地以三牲四果加壽金、刈金、福金、天金來祭拜。古時在「送定」和「迎娶」之間,原來還有一個「完聘」的步驟,但現多已省略,和訂婚禮或者婚禮一併舉行,省去許多麻煩。甚至普日男女雙方的「成年禮」, 也都挪到婚禮的前一天舉行,拜天公以告示雙方已成年之事實。
婚禮的當天或者前三天,女方要送嫁妝過來男家,叫做「迎嫁妝」。 婚禮時辰一到,新郎要偕同媒人以及六或八人的隊伍(伴郎伴娘)到女方家裡迎娶,新郎一到,新娘就要立刻拜袓先(拜袓先燒的是刈金及大銀 ),然後叩別父母,感謝父母養育之恩。當新娘離開家門時,娘家就準備一碗水潑出門外,表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從此女兒已是夫家人,要好好相夫教子侍奉公婆,不許再回頭。新娘上車時,車上必須安置一個畫了八卦的米飾(避邪用 ),同時綁一根青竹(表示新娘貞節 ),青竹尾端綁一塊豬肉(避「白虎神」)。到了男方家,新娘由一個小孩子捧「雙柑」請她出車門,新郎趨前迎新娘,由一位「全幅婆」( 即父母、公婆、夫婿、子女健在的中年婦女)扶著新娘下車,並高舉著八卦米篩在新娘頭頂,引著新娘「過米篩」, 並且跨過一個小炭火爐,才能進夫家門。現代有許多人以一把傘代替八卦米篩,雖然不合典故,卻也方便許多。進了夫家門廳,新娘即隨新郎一同拜天公、拜家神以及拜袓先,準備的東西為三牲四果、壽金、刈金、土地公金、大幅壽金、天金、大銀等。拜完了即可向新郎父母一鞠躬,正式成為夫家的一份子,然後進洞房。洞房之後的晚宴以及鬧洞房,是大家所熟悉的,盡情歡樂,就不拘泥規矩了。
4.作客
在婚禮的隔天或數天後(各地習俗均不同,更有人立即上路度蜜月,需等蜜月結束後),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「作客」,娘家準備酒席款待新郎及親友。新婚夫妻則帶著「領路雞」一對,有頭尾的甘蔗兩株,表示和娘家之關係不斷,且婚姻生活甜蜜。
(六)生日
1.祝壽
前一章所提由五十歲到百歲的「大生日」, 傳統上都要在家裡大宴賓客,並由子孫向壽星行三跪九叩之禮。當日要準備四果、五牲、紅龜粿,以及壽金、刈金、土地公金、大幅壽金、天金、大銀等金紙,來祭祀天公、家神與祖先。出嫁的女兒要送壽星豬腳、麵線、蛋、衣服、戒指和紅包。在請客的宴席上,菜餚必須包括豬腳、麵線(吃時忌諱中間打斷)、紅蛋、紅龜粿。
2.度膵
在古代,嬰兒能養育到一週歲已屬不易,算是度過了人生第一個關卡,值得大事慶賀,於是就要宴請賓客,祭祀家神與祖先。準備的金紙為壽金、刈金、土地公金及大銀。做週歲時主人要準備紅龜、紅蛋等贈送親友,外祖父母要贈送外孫紅龜、豬腳、麵線、帽子、衣服、鞋子、金牌、戒指等;是日也有人為小孩擺下各種物件讓小孩「抓週」,預卜其日後的事業傾向。
3.成年禮
成年禮就是「冠笄禮」, 通常選擇在十六歲那年的「註生娘娘」誕辰舉行(農 曆三月二十日),後來都習慣將成年禮併到結婚前一天才舉行,依照拜天公之禮,準備壽金、刈金、天公金祭拜。
4.做三十歲
「三十而立」之日,娘家要預備全雞、豬腳、麵線、蛋及衣服,為女婿及女兒做生日,祝賀他們過了二十九歲的關口。三十歲正是兒女尚年幼,最需要父母的時候,所以才會特別重視。
(七)喪葬
1.臨終
(1)搬舖
台灣民間習俗相信人若死在床上,會沖犯了「床 母」,靈魂將留在床上不得超生,所以要在臨終時就將病重者自床上移往大廳,稱為「搬舖」。「搬舖」亦有男女之分,男左女右,左邊叫「正 寢」,右邊叫「內 寢」。倘若臨終者的父母尚健在,就要注意不能搬往正廳,而要移至「護龍」,但現代建築沒有「護龍」,就只能將就省略。大廳上的神案此時要用布覆蓋起來,因為人死是不潔的,不可冒犯神明。當臨終者死亡後,要為死者換上壽衣,以白布覆屍,在死者的腳尾供奉一碗「腳尾飯」, 飯上放一顆鴨蛋,再插上一雙筷子,點燃一盞蠟燭來為死者照亮前往陰府的路;並且要燒香,再焚燒一些大銀小銀,叫做「腳尾錢」, 給死者帶往陰府當路費。接著要請道士用白布寫上死者的姓名及死亡的年月日,供奉在大廳一角,叫做 「豎魂帛」。亦須請道士製作「引魂旛」,為死者誦經「開魂路」,才能順利赴陰司報到。
(2)暴死
在外地發生意外而暴死的家屬,以及末出嫁即去世的單身女郎,不可將其遺體搬入大廳,也不能在大廳舉行喪禮,只能將遺體從廚房的後門搬入,或者移往殯儀館暫時保存。
(3)早夭
末成年而夭折的小孩,並不舉行搬舖儀式,只在房中的床前地上舖一草蓆,將小孩搬到草蓆上安置。
2.入殮
人死之後的二十四小時之內,要請道士挑選時辰,將屍體納入棺木之內,叫做「入 殮」。入殮時,喪家要準備十二種菜碗於納棺之前祭祀死者,以表告別;同時由道士用麻繩一頭綁住死者手腕,另一頭由家人握著,道士一面唸經,一面拿刀割斷麻繩,表示生者與死者從此斷絕往來之意,稱為「割 鬮」儀式。然後進行蓋棺「封釘」,棺木「封釘」要對五支釘,每封一釘,道士就唸一句吉語,在場的家屬遺族必須每一句都回答「有喔!」,內容如下:
「一點東方甲乙木,子孫代代居福祿。」 「有喔!」
「二點南方丙丁火,千孫代代得傢伙。」 「有喔!」
「三點西方庚辛金,子孫代代發萬金。」 「有喔!」
「四點北方壬癸水,千孫代代大富貴。」 「有喔!」
「五點中央戌己土,子孫壽元如彭租。」 「有喔!」
入殮之後,家人便開始服喪,喪宅門上也要貼上訃告,聲明家中有喪事,稱為「發喪」。
3.做旬
人死之後七天內還不知道自己已成靈魂,到了第七日的午夜發現時,才會回到家裡號哭,依依不捨地和親人離別。「頭 旬」就是死後七日的第一次「做 旬」,往後每七日就要再做一次旬,總共七七四十九天做七次旬;但因喪事不取雙數,第二、四、六的小旬奠祭通常從略。民間為了節省時間,也有人從「頭旬」之後就以六天為一旬,故七旬做下來實際只有四十三天,但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去世,一定要以四十九天為「七旬」。也有的有錢人家較講究,「七旬」之後還做到「九 旬」、「十一旬」,除了氣派之外,也是表示捨不得逝者,表現出孝心和思念。在「做旬」期間,要在「魂帛」靈前早晚供上一碗飯菜並上香,稱為「孝飯」,一直供到「除靈」。頭旬過後,三旬叫做「查某子 旬」,由女兒為亡父母「做功德」(請人誦經),五旬和七旬則是「做尾日」, 除了「做功德」之外,晚上還要「圍庫錢」並且焚燒「靈厝」。做完七旬後(或者滿百日後)就要「除靈」,撤掉靈桌,並丟棄魂帛和香爐,且將亡靈的牌位安置在袓先牌位旁,待一午後「合爐」之時,即可將神主牌納入袓先行列中受子孫的永遠祭祀。除靈之後,喪家可換穿一般衣服,不必再服喪,並且可以前往寺廟進香,帶「孝」也由「粗孝」改為「幼孝」,一直到合爐之後,就可以脫下。
4.出殯
出殯就是「出 山」,由和尚或道士來主持,擇日師父選好吉日良時後,先是「轉棺」(移棺木出廳外), 由道士誦經,全體親友奠祭,再由道士指引喪家親族繞棺木三圈,最後木絞棺「發 引」。棺木出門時,若門上貼有門神則要取下或遮起來,以便讓亡者的靈魂出得了大門。「發 引」至墳地「落葬」之後,喪家還要豎靈到百日,每天早晚也要向亡靈「叫起叫睏」。
5.完墳
墳墓建造完成時,要舉行「完墳謝土」的儀式,感謝土地公對亡者的照應,祭拜的物品和掃墓相同,也別忘了在拜土地公和先人之餘,燒些小銀給那些鬼魂鄰居賄賂賄賂,請好兄弟們別打擾我們親愛的亡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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