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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分享] 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悔過書

[分享] 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悔過書

在此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受到著作財產權損害之何OO老師,表達十二萬分的歉意與懺悔,並請求原諒我因一時欠缺深思熟慮,而誤侵犯貴公司及何老師著作權之行為。

在準備國考期間自己有製作筆記,當時翻閱到何OO老師之書籍,無知的我將資料重製在網上拍賣,殊不知這自以為是的愚昧行為,已構成違反著作權法,仍不自知。


直至保二總隊來電,才知道犯下了嚴重的罪,從那天起我無時無刻都在自責反省、深感懺悔並深受內心的煎熬,隨後也認真研讀著作權法,深深了解事情的嚴重性,對於起初行為,悔不當初。


在此感謝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何OO老師高抬貴手,以及法務林OO先生耐心協調,考量我只是一般的小家庭,每月仍然需支付許多費用,經過這次教訓我深知著作權法的重要性,也絕不再犯。


此致
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何OO老師
立書人  蘇怡靜
民國109 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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