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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長篇 轉貼] 雷霆武士 作者:殺貓&火槍手 (連載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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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烽弧 於 2009-4-13 16:56 編輯

第一集 黑豹少年

第一章


這是一片寧靜而溫馨的土地,樹林中百鳥爭鳴,草地上野花紛芳,小河的水清澈而甘冽,魚兒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流動著。

午後的陽光照射之下,連裸露的岩石也顯得懶洋洋的。一隻全身黑亮的豹子,正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,享受著暖暖的陽光。在它不遠的地方,一具麋鹿的屍體只餘下內臟和骨頭,幾隻野狗正努力的啃吃著黑豹丟棄的食物。

野狗們一邊猛吃著,一邊小心的看著不遠處的黑豹,它們非常清楚這只黑豹和它兄弟的能力,在這片土地上,它們是這裡的皇帝,沒有誰可以與它們相爭,就算成群的野狗和狼也不行。

普通的豹並不放在它們的眼裡,豹的體形相對要小,體力大多數用在速度上面,當它們追上獵物的時候,也就是失去力量的時候。可眼前的黑豹不同,它擁有更快的速度,更加強大的力量,它不需要把捕獲的獵物拉上高高的樹枝。

更何況還有它那可怕的兄弟,這裡的每隻狼和野狗都知道,這只黑豹是不可侵犯的,還清楚的知道它的兄弟是更加不能侵犯的。

不過此時它們倒可以大膽的品嚐黑豹留給它們的食物,它們很清楚,吃飽之後的黑豹兄弟,根本不會理睬它們這些小角色。

在離黑豹幾米遠的地方,一個黑糊糊的生物也躲在那裡,樣子與黑豹一樣,仰面而躺,享受著陽光的溫暖。

可你仔細一看,馬上就會分辨出它們的不同,黑豹是一隻體形巨大的豹子,而它的兄弟卻要瘦小得多,而且可以看得出,它絕對不是一隻豹子。

它或者他,應該是一個人,一個看起來十四五歲的少年,如果你仔細看他的臉,你就會發現,他最多只有十歲上下,那張臉太過於稚嫩了。

他除了臉上的肉看起來很嫩之外,全身上下都被一層厚厚的黑色所包裹,但那絕對不是衣服,甚至看不出是什麼材料所構成的。

那層厚厚的黑色,就如同黑豹身上的皮毛一樣,是長在少年的皮膚之上的。那是由一層的樹脂所構成的,少年雖然與世隔絕,與黑豹為伍,但他的聰明卻早已經顯露出來了。

他知道自己身上的弱點,在速度上自己絕對無法與兄弟黑豹相比,只能在力量上苦下功夫。可他知道自己的身體太過軟弱,不像兄弟那樣可以抵擋狼,野狗的利齒和爪子,因此他學著老熊的樣子,在樹上不停的磨蹭,樹脂慢慢的在身體上積累。

一直到現在這副模樣,身上那層堅硬而韌性十足的樹脂皮膚,不但可以擋住狼,野狗的牙齒和利爪,甚至連老熊的巴掌也毫不在意,在與兄弟的玩耍之中,更從不受過一點的傷害。

正在享受陽光的少年,並沒有因為午後暖暖的陽光而放鬆警惕。這片土地雖然寧靜,卻到處充滿了危機,即便是他與黑豹兄弟,也同樣有可能會受到攻擊,更何況這裡是他們的領地,他們有責任守護這裡。

耳朵奇異般的轉動了起來,同一時刻,他的黑豹兄弟也一咕嚕身形,趴在地上,綠油油的眼睛四處查看著。

不遠處的幾隻野狗也停下了進食,它們雖然還沒有發現什麼,但知道黑豹兄弟的厲害,如果他們有反應,一定是有危險存在。這樣的智慧它們還是擁有的,它們知道應該如何尊敬強者,也知道應該如何躲避災難,更知道從別的動物身上觀察四周。

危險,絕對有危險存在,可少年一時間還無法找到危險的來源,在他們的領土裡面,他們瞭解這裡的每根草,每塊石頭,一掃之間,方圓百米範圍內,已經被偵察得一清二楚。除了那幾隻無用而貪婪的野狗外,他沒有發現任何有危脅性的動物存在。

帶著一絲疑惑,少年轉眼看向自己的黑豹兄弟,它天生的機敏和靈性,不是自己可以相比的,在以往的生活之中,他對於兩者間的差距瞭解的最為清楚。

黑豹輕輕一躍,來到少年的身邊,眼睛瞪得滾圓,看著樹林的方向。從小一起長大的兩兄弟,雖然沒有語言,卻可以清楚的知道對方的意思。危險來自樹林,只是距離還很遠。

自從他們的母親,那隻母黑豹將他們從身邊趕走的那一刻起,他們就從沒有分開,三年的時間裡,每時每刻都生活在一起的兄弟,自然有著無比的瞭解。

「嗖」的一聲輕響,一隻肉眼幾乎無法看得到的弩箭飛來,準確的刺入一隻野狗的脖子,那強勁的力量不但輕意的貫穿,而且帶著六十多磅重的野狗飛出十幾米遠,再刺入地上,將野狗的身體緊緊的釘在地面上。

那只野狗連叫一聲的機會都沒有,紅色的鮮血順著弩箭彪出,四條短腿用力的蹬了一小會,無力的抽搐幾下,便一動不動的倒在那裡,失去了生機。

這裡是偏遠的山區,這裡從沒有來過獵人,無論是黑豹兄弟還是野狗群,一時間都怔住了,弩箭是他們沒見過的東西,可它強大的力量已經給了他們無比的震撼。

幾隻野狗欺凌的叫著,同時轉身開始逃跑,這種看不到的敵人,飛快的速度,強大的力量是它們最為恐懼的,甚至它們還不知道是什麼東西讓它們恐懼。

動物的本能告訴它們,這是它們所不瞭解的事物,是它們根本無法抵抗的力量,只有先逃跑,慢慢觀察之後,才能決定下一步應該如何作,而此時,它們應該作的就是快速的逃離這裡。

黑豹兄弟動了,他們輕快無比的爬上了兩棵大樹,濃密的樹葉是他們最好的掩護,這裡是他們的領地,他們絕對不會像野狗那樣夾著尾巴逃跑,他們將要戰鬥,為了他們的領地而戰鬥,消滅一切敢於入侵這裡的敵人。

少年相信自己的兄弟,相信它那無與倫比的速度,相信在它的利爪之下,絕對不會有任何的敵人可以逃生。

黑豹同樣相信它的兄弟,少年的智慧,少年的力量,讓他們從沒有失敗過。無論面對的是林中之王的老虎,還是那只皮厚如岩石般的老熊。

好一會的功夫,遠處傳來了犬吠聲,馬蹄聲音不停敲擊在黑豹兄弟的心頭,他們知道,敵人來了,而且這是一種他們從未見過的敵人。

動物的本能告訴他們,不瞭解的敵人才是最可怕的敵人,因此他們都沒有動。整個身體靜靜的伏在樹枝上,將自己整個溶入大樹裡。少年的智慧告訴他,動物對於氣味非常敏感,只有選擇下風頭才可以保證自己兄弟的安全。

這次也不例外,雖然是不經意間選擇的兩棵大樹,卻因為風向的原因,使那些獵狗無法從氣味上找到他們,黑豹對於兄弟的智慧一項信任,它上的樹也是在少年的指點之下,絕對不會洩露自己的行蹤。

來了,越來越近了,幾隻比野狗體型還要大些的獵狗從樹林中竄了出來,仔細的嗅了嗅,連眼皮也不向那俱屍體眨一眨,它們是優秀的獵犬,知道主人要找什麼,更知道什麼才是它們的目標。

停了一會,兩隻獵犬守護在死去的野狗屍體邊,另外幾頭轉向野狗逃跑的方向,不停的吠叫著,向它們的主人示意獵物的逃跑方向。

成群的野狗戰爭力極強,就連老虎也敢鬥一鬥,這些獵犬的數量雖然不少,也同樣的凶悍,但它們知道兩者間的差距,因此並沒有急著追趕。

一陣馬蹄聲傳來,從樹從裡衝出十幾騎快馬,為首之人大約六十上下,一身標準的貴族狩獵裝,手持一把軍用弩,弩弓上那只兩尺長的弩箭,在陽光的反射下,閃著陣陣寒光。

跟在他身後的眾人,從衣著上就可以清楚的分辯出,是前者的僕從,他們有的拿著弓弩以保護主人的安全,有的拿著帳篷、食物、水,隨時準備讓主人可以舒服的休息。

不過此時的老貴族興致正高,一點也看不出要休息的樣子。對於被他殺死的獵物,連看也不看一眼,三天的路程,終於找到了大型的獵物,這的確是件令人高興的事情。

樹枝隨著風輕輕的擺動著,雖然沒人注意到這一點,但少年知道,黑豹兄弟已經有些不耐煩了,正在問自己是否可以攻擊。

可此時的少年已經呆住了,騎在馬上的那些生物他從未見過,可一見之下,卻觸動了他的心神。

那些皮膚古怪的生物,為何看起來與自己的樣子很像?在山林間的數年裡,少年幾乎認識每一種生物,從最小的螞蟻,到體形巨大的猛虎,可無論哪一種,都與自己完全不同,連自小一起長大的黑豹兄弟,與自己也沒有一絲相同的地方。

可眼前的這些馬上生物,只看了一眼,少年就知道,他們一定與自己有些關係。少年忘記了他的黑豹兄弟,忘記了那如雷霆一擊的弩箭,只想證明自己心中的疑惑。

身體如同紛飛的柳絮般輕盈,在那些獵狗發現之前,他已經飄落到地面上,四肢著地,抬頭看著馬上的眾人,想仔細分辨自己與他們之間的不同。

黑豹感覺很奇怪,它的兄弟從沒有如此衝動過,他的智慧一項讓黑豹敬服,可此時的少年讓它感覺太過無知了,散發著寒氣的弩箭讓黑豹明顯的感受到死亡威脅。

兄弟有難它不能不管,雖然在山林之間,生存才是第一法則,但它相信它的兄弟,更不會眼看著兄弟死去,它們是這裡的主人,這裡的王者。

比少年更快的速度,同樣的輕盈,黑豹落到少年的身邊,小心的觀察著對方,雖然數量上對方佔有絕對的優勢,但這些黑豹並不在乎。那些生物看上去很軟弱,只是他們手中的武器才是最大的威脅。

與少年兄弟一起長大,它的頭腦遠要好過一般的猛獸,它知道應該小心些什麼,更應該知道如何去戰鬥才能取得勝利。

幾隻獵狗最先反應過來,猛獸特有的那股腥風讓它們全身有些戰慄,但作為一隻優秀的獵犬,又有主人在身邊,它們知道自己應該作些什麼。

齊齊的衝到人與黑豹兄弟之間,卻並不攻擊,大聲的吠叫著,以提醒主人們的注意力。事實上,根本不用它們的提醒,所有的人都已經注意到了黑豹兄弟的存在,因為少年根本沒有準備隱藏自己的身體。

「住手。」布郎.郝斯特公爵大聲叫道,急時的制止了僕人們的行動,黑豹自然是最兇猛的野獸之一,它的攻擊力無庸質疑,可另一個是什麼東西?

打獵是郝斯特公爵唯一的愛好,對於山林,野獸,他擁有著最為豐富的學識,可眼前的生物讓他一時呆住了,他從沒見過這樣一種生物。

自然,那絕對不會是黑豹,這麼簡單的事情不要說是知識豐富的老公爵,就是那些獵犬也可以分辨得出。猴子嗎?看起來也不像,雖然它的體型更近似於猴子。先不說它那一身特殊的皮膚,郝斯特公爵更知道,猴子對於一隻黑豹來說,只能是食物,而不可能成為夥伴,可眼前的兩隻生物,無疑是很親密的夥伴。

郝斯特公爵翻身下馬,他知道自己的動作可能會引起黑豹的注意,但不要緊,幾個僕人跟隨自己多年,他們手中的軍用弩弓對付一隻黑豹已經足夠了,雖然它的體形看起來與普通的黑豹不同。

果然,那只黑豹身上發亮得毛豎了起來,兩隻綠眼瞇成了一條縫,小心的觀察著老公爵的一舉一動。有著豐富狩獵經驗的老公爵知道,這是猛獸將要攻擊的信號,但他對於自己的僕人,以及僕人手中的軍用弩弓有相當強的信心。

出乎郝斯特公爵的意料,那只黑豹雖然眼露凶光,卻並沒有撲過來,似乎知道那些弩弓的厲害,老公爵心中暗暗讚嘆黑豹的聰明,這麼聰明的野獸,即便是有多年狩獵經驗的老公爵,也很少見到過。

幾個僕人也跟著翻身下馬,只有四名手持弩弓的僕人一動不動,散發著寒意的弩箭準確的指著黑豹兄弟。

少年的心在劇烈的跳動著,下馬之後的這些生物,除了身上的皮膚之外,幾乎跟自己一模一樣,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斷了,這些生物一定與自己有著極密切的關係。

看著他們的動作,少年仔細的體會著,把握著平穩,試著站了起來,第一次用兩腳站立,他顯得還有些無法適應,身體有些搖晃,與平時的感覺極不相同,讓少年有些不舒服。

馬上趴了下去,可一會的功夫又再次試驗著站起身來。黑豹迷惑的看著自己兄弟,它從沒見過兄弟如此怪異。不過聰明的它很快就明白了,自己的兄弟與眼前這些生物,似乎有些相像,特別是現在兄弟所作的動作。

郝斯特公爵用驚異的眼光看著眼前的生物,他明白了,這是個人類的少年,只是不知道什麼原因,讓他與黑豹為伍。這樣的傳說以前他也聽說過,狼孩、猿孩都有過,沒想到自己眼前的,居然是個豹孩。

這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,但他清醒的知道,眼前的少年極具野性,與豹這樣的猛獸長期生活在一起,他擁有著一切豹的特徵,一切必須小心。但在內心深處,那種征服的慾望卻越來越勝,一定要帶走這個少年,他不應該再與野獸生活在一起。

小心而緩慢的向少年走去,四週一下子靜了下來,連獵狗也知趣的閉上了它們的嘴巴。幾個手持弩弓的僕人,緊張的看著黑豹,只要它稍有異動,四隻中箭就會射穿它的身體。

少年努力的掙扎著站了起來,一邊看著老公爵的動作,一邊學習著,很快就掌握了這種特殊的站立方式,開始小心的向老公爵的方向移動了一步。很遺憾,對於這種雙腿直立行走,很明顯他還沒有真正掌握其中的訣竅。

剛剛邁出了他人生的第一步,又恢復了四肢著地的狀態。少年搖了搖頭,似乎對於自己的表現很不滿。在他身後不遠的黑豹,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兄弟正在努力著什麼,輕輕的喘著氣,鼓勵他再試一次,雖然它一點也不明白它的兄弟想作什麼。

老公爵瞇著眼睛看著少年,現在不僅他,連站在他身後的那些僕人,也知道眼前的不是什麼野獸,而是一個失落在野獸之中的孩子。

人類的本能告訴少年,眼前的這些生物與自己的關係極密切,而且對於學習新的東西,他有著一種強烈的渴望。

幾次之後,少年終於可以穩穩的站立起來,並且邁出了他人生的第二步。郝斯特公爵和他的僕人們都鬆了一口氣,早已經忘記眼前還有一隻危險的黑豹,連那幾個手持軍用弩弓的僕人也放下了手中的弩弓。

公爵慢慢的走到了少年的面前,少年上上下下仔細的觀察著老公爵,他並不感到害怕,眼中充滿了好奇。

現在他也可以肯定,自己絕對與眼前的生物是同類,雖然他看起來與自己有些不同。黑豹小子在觀察著,只要一有危險,它會第一時間撲上去保護自己的兄弟,不過目前看來這是沒有必要的,雙方依然保持著沉默,氣氛卻並不緊張。

少年好奇的伸出長著長長指甲的手,那手覆蓋著一層厚厚的黑色,早已經看不出原來的肉色。公爵身後的幾個僕人又慢慢的舉起了弩弓,雖然眼前的是人類無疑,但那是與猛獸一起長大的人類,沒人知道他下一個動作是什麼。

看著他那長長的指甲,他們相信,眼前的少年可以輕意的把老公爵撕成碎片,那雙手與黑豹的爪子不相上下。

老公爵沉著的站在那裡,一動也不動,他知道,現在自己不可以驚動少年,從他的眼睛裡,可以看到太多的好奇。野獸雖然很凶殘,但他們卻不會騙人,在這一點上,人類遠要比野獸危險得多。

少年慢慢的拉扯著老公爵身上那件華麗的狩獵服,眼裡儘是迷芒,這絕對不是皮膚,也不是毛皮,甚至與自己身上的樹脂完全不同。

自己的嗅覺一般,不能與黑豹兄弟相比,但他還是可以嗅到一種奇怪的味道,這種味道有些像花的香味,卻又很不相同,至少並不難聞。

少年把頭伸過去,讓自己的整個腦袋埋在老公爵的胸前,仔細的分辨著其中的氣味,在那種香味後面,少年嗅到了一種身體的味道,那是動物身體上散發出的汗味。

對於這種味道,少年很有經驗,每一種不同的動物,身體上都會發出不同的味道,憑著這些味道,他就可以辨認出是哪種動物來。

現在自己嗅到的這種汗味,他可以肯定自己聞到過,而且就是在自己的身體上嗅到的。味道稍有不同,但絕對屬於一類,少年知道,自己今天真的找到同類了。

郝斯特公爵笑了笑,憑著他多年的經驗,從少年的眼睛裡,他讀懂了很多的事情。伸出手,輕輕在少年的頭上撫摸著。

少年瞇著眼睛接受公爵的撫摸,這與黑豹兄弟的接觸很不相同,但讓他感覺很舒服,這樣的感覺他從沒有體會到過。

「跟我走吧!孩子,你應該回到人類當中去,你是個人。」郝斯特公爵輕聲說道,似乎怕嚇到眼前的孩子。

少年揚頭看了看公爵,那些聲音對他來講是毫無意義的,但他努力的模仿著,喉間發出一陣陣的響聲,卻連一個音階也學不對。

老公爵並不在乎少年那骯髒的手,輕輕拉著他向回走去。少年睜著大眼睛,搖搖晃晃的被老公爵拉著走動。

一陣風刮過,黑豹那龐大的身體輕盈得如同沒有任何重量,轉瞬間站在少年的身側。僕人們手忙腳亂的再次舉起了弩弓,他們可以接受少年,但絕對不能接受一隻野生的黑豹。

少年停下腳步,伸出手,輕輕的拍了拍黑豹的頭,黑豹馬上安靜了很多,緊緊的跟在少年的身側,不聲不響的走著。

郝斯特公爵對於這次狩獵非常的滿意,雖然沒有打到什麼大型的獵物,但這個孩子讓他充滿了好奇,同時也讓他那顆早已經沉寂多年的心,有了一絲的騷動。

十五年前,公爵夫人撒手離開,升入天國等待丈夫,卻沒有給郝斯特公爵留下一兒半女。那時候郝斯特公爵還是帝國的財務總長,掌管帝國所有的財政。

五年前老公爵向菲格大帝提出了辭呈,身體和心靈兩方面都已經不再年輕。老公爵回到了北部郡的家鄉隆卡多鎮定居,這裡還有他的親弟弟奎克.郝斯特,以及弟弟的兩個兒子。

弟弟雖然沒有爵位,卻是個聰明人,將家裡的財務管理的井井有條,又從老公爵那裡學到了很多財務方面的知識,這讓郝斯特家族的財產日見豐厚。

布郎.郝斯特公爵的愛好很少,當夫人在世的時候,他們習慣傍晚的時候,在河邊走走,可惜流經京城聖西斯堡的森揚河並不乾淨。

回到家鄉的老公爵,除了有時候獨自去小河邊找尋年輕時的記憶之外,只有從好友那裡學到的打獵能讓他稍稍提起一點點的興趣。

公爵擁著三千五百傾的土地,其中包括山林和良田,這些山林正好作為老公爵的狩獵場。久無人煙的土地上,擁有足夠多的獵物供公爵玩樂。不過對於打獵,老公爵的興趣並不是非常大,也僅僅是偶爾為之。

布郎公爵發現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,任何一匹馬都不願意讓少年靠近,更不用說站在少年身邊的黑豹,甚至連那些久經訓練的獵狗,也遠遠的躲著少年和他的黑豹兄弟。

老公爵只能放棄騎馬的打算,拉著少年一路向莊園走去。很快老公爵就發現,少年出人意料的聰明,雖然完全不明白自己所說的話,卻能勉強發出近似正確的聲音來。

[ 本帖最後由 烽弧 於 2009-1-18 11:47 編輯 ]
第二章

少年對於老公爵相當的信任,可以任由老公爵撫摸,但對於其他人,卻一直保有一種動物般的警覺,特別是當他看到手持弩弓的僕人時。對於這種快如閃電的武器,少年似乎一直心有餘悸。

黑豹倒並不在乎這些,只要跟在兄弟的身邊,它還是比較放心的,這裡還是它們兄弟的領地,除了眼前這些人,應該沒有什麼是可以威脅到它們安全的生物。不過目前看來,兄弟很喜歡這些從沒見過的生物,特別是其中之一。

在當晚的臨時營地裡,黑豹豎起了耳朵,仔細的辨認著四周的聲音,這裡已經不是它們兄弟的領地了,它並不願意離開自己的領地,但同時它也不願意離開從未分開過的兄弟。

當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時候,少年與黑豹的反應如出一致,同時小心的後退著,眼睛緊盯著雄雄的火焰,這是它們無法理解的東西,而火光令他們感覺到一種恐懼。

老公爵小心的拉著少年的手,他知道現在的少年與野獸無異,一切只能慢慢來,火對於人類來說,是最好的朋友,而現在自己將要教會少年如何與火交上朋友。

恐懼慢慢的從少年的心裡消失,他好奇而緩慢的靠近火堆,伸出手試圖去抓住飄浮不定的火焰。老公爵馬上擋住了少年伸出的手,並且盤算著應如何告訴他火焰的可愛與危險。

當烤肉的香味散發出來的時候,少年動容了,對於他來講,食物是第一位的,而這種味道又是他從沒有嗅到過的,卻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慾。

少年的狼吞虎嚥與黑豹小心的嗅聞成了一種鮮明的對比,最後噴香的烤肉,和兄弟的吃像終於讓黑豹開始大口的吞食起來。

與對熟食的喜歡相比,對於衣服,少年非常的不適應,而且表現的相當狂燥,老公爵剛剛給他穿上的衣服,片刻之後已經變成了一條條的碎布,而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,不停的被拉扯嘶咬著。

遠遠看著少年和黑豹的動作,老公爵只能無奈的搖了搖頭,他知道,有些習慣早已經深入了少年的心靈,並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改變的。他並不擔心這些,少年雖然野性難改,但他慢慢會適應人類的文明,人與動物之間的分別,在他有了知識之後,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辯出來。

除了對於衣服的反感之外,少年似乎對於一切與布料有關的東西都表現出了不滿,漂亮而華麗的毛毯,結實而實用的睡袋,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。

當玩累之後,少年與黑豹相擁而眠,沉沉的睡意之中,還機警的扭動著耳朵,將四周所有的聲音收入耳中。

一年之後

「義父大人早安。」奧斯曼.郝斯特行了一個標準的貴族禮後,坐進了餐桌後面。

奧斯曼正是當年的黑豹少年,此時的少年又長高了少許,一身的華服,卻依然充滿了野性。

人類的本能讓他僅用了半年的時間,學會了人類的語言,雖然還有太多的不懂,但普通的交流對於奧斯曼而言,早已經不在話下了。

「早,我的孩子,最近感覺如何?」公爵放下手中的報紙問道,這是從北方郡府拉格美亞用快馬送來的報紙,每天早餐的時間,布郎公爵會仔細的將報紙的每一條信息查看一遍。

雖然新聞已經是昨天的了,而且這種報紙裡面很多的消息並不準確,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鎮,這幾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。雖然已經退休幾年了,可關於帝國的一切,老公爵還是同樣關心。

「還好。」奧斯曼扭動著身體,身上的衣服依然讓他感覺不是很舒服,不過他已經知道衣服的用處了。

老公爵為奧斯曼請了一位很有名氣的醫生,用以治療奧斯曼身上的那層特殊皮膚。樹脂經過數年的積累,已經到了讓人無法接受的厚度,而要想將它完全去掉,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那位名醫使用了很多珍貴的藥材,調製了一種奶白色的藥水,奧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個小時的時間,把自己完全泡在這種藥水之中。藥力慢慢的將樹脂一層層中和掉,現在奧斯曼身上,僅餘下薄薄的一層。

可這一層卻特別的頑強,似乎已經與肉體長在一處,任那位名醫如何增加藥量,卻依然無法將它完全去掉。

好在這層樹脂是完全透明的,而且相當的薄,不但不會影響奧斯曼的任何人類方式的活動,而且如果不仔細看的話,也沒人可以看得出在奧斯曼的皮膚上還有著這樣一層薄膜。

奧斯曼本人道對此毫不介意,他早已經習慣了一身樹脂皮膚,剛剛脫去那層裝甲的時候,他甚至感覺很不習慣,不過一切都在時間的推移下成為了一種習慣。

布郎公爵的莊園相當的大,擁有兩百多位僕從,當然公爵的弟弟奎克.郝斯特也住在這裡,還有他的兩個孩子,塔斯夫.郝斯特及凌格.郝斯特。

奎克先生和所有的僕人都不喜歡奧斯曼,背後的時候,他們總是習慣的稱奧斯曼為野孩子。開始的新奇消失之後,他們便不願意忍受奧斯曼的種種惡習。

塔斯夫對於奧斯曼倒沒有什麼表示,在他的眼裡,奧斯曼僅僅是個剛剛從野獸進化出來的人類,是老公爵的一個新鮮玩具,對於這樣的人,他根本連看一眼也覺得浪費時間。

他今年已經十八歲了,再過兩年的時間,塔斯夫將完成他的成人禮,那時候他將是一個成人,而且會以一個貴族的身分被大家所接受。

伯父布郎公爵沒有兒孫,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後代,按老公爵的身體情況看來,他應該還能活上五到十年,這樣的時間他還是可以忍受的,每當想到自己將成為一名公爵,塔斯夫就覺得世界特別的美好,每個人看起來都很不錯。

相對於塔斯夫,凌格的想法要單純的多,他是家中的次子,更何況父親雖然是貴族,卻沒有任何的爵位,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。

這一年中,他與奧斯曼接觸的最多,看著他越來越像一個真正的人,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。而且他發生,奧斯曼雖然有很多的惡習,但他內心卻淳樸無比,他相信,在自己見到的人之中,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在這一點上,與奧斯特相比。

除了老公爵之外,凌格是唯一一個願意與奧斯曼在一起的人,而且兩人的個頭差不多,如果不是因為大家根本無法確定奧斯曼的年紀,幾乎每個人都願意相信,他們同樣十四歲。

「今天有什麼打算嗎?」布郎公爵一邊優雅的進食一邊問道。

「凌格說他發現了一個很不錯的地方,也許我們會去那裡,不過目前我還不知道是什麼地方?」奧斯曼盡可能的慢慢吃著他那份早餐,早餐的份量相當足,足以滿意三個成人的胃口。對於奧斯曼的胃口,僕人們通常會瞥瞥嘴,表示出他們的不屑,那完全是給一隻豹子準備的早餐,他們總是在背後這樣說。

「奧斯曼,你應該多與人接觸,而不是去什麼奇怪的地方,這樣你能更快的瞭解人類社會,成為一個真正的人。」老公爵皺著眉頭說道,相對於與人接觸,奧斯曼更喜歡四周探險,可這無助於他的成長,他已經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長的時間。

「是的義父。」奧斯曼漫不經心的回答道,雖然很有禮貌,完全可以稱得上是貴族的標準答案,可布郎公爵明白,這個小傢伙完全是在敷衍自己。

「別忘了晚上的課程,那對你會很有幫助。」布郎公爵補充了一句,不過這方面他並不擔心。奧斯曼有著超強的記憶力,和對於學習的渴望。雖然在外面他與凌格玩得很瘋,但卻從沒有因此而誤了晚上的課程。

「當然義父,我從沒有在晚課上遲到不是嗎?」奧斯曼笑著回答道,對於晚課的期待,是別人完全無法想像的。

他曾經試著請求義父,可以讓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課,但老公爵拒絕了,雖然奧斯曼比別人晚了許多,但不應該把時間全部花在紙上的知識裡面,更多的知識是實踐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
「你們準備什麼時候出發?」布郎公爵吃完最後一口煎蛋問道。

「我想凌格已經到了。」奧斯曼的早餐雖然是老公爵的四倍還多,而且儘量放慢了進食的速度,但當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時,他也同樣吃掉了最後一片麵包。

「哦,好的,你去吧!」布郎公爵笑了起來,這個孩子雖然已經變回了人類,但他依然擁有著野獸的本能,無論是聽覺還是嗅覺,都無人可比,除了他那個偶爾會來看望他的黑豹兄弟。

果然,當奧斯曼剛剛站起身的時候,凌格從門外走了進來,向公爵行了個禮問好:「伯父大人,早安。」

「早安,我的孩子,聽說你們今天有著一個不錯的計劃?」布郎公爵瞇著眼睛看了看凌格,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經開始花了。

「是這樣的,我從父親那裡聽說,在離莊園五里外的山區內,您擁有一座古堡,已經有十年的時間沒有使用了,而探尋古堡中的寶藏,是一個很不錯的遊戲,您說是這樣嗎?」凌格笑著說道。

「哦,我記起來了,我的確有這樣一座城堡,只是那裡早已經破敗不堪了,你們應該小心些才好,最好帶上武器。」布郎公爵表示他對這個主意感覺非常的滿意。

事實上,老公爵雖然身體已經差了很多,可他的記憶力並不壞,那個城堡他當然記得,那裡有盡五十年沒人居住了,自己曾經對它進行過一次修整,但那裡的地理位置並不好,因此一直沒有住進去過。

在老公爵的記憶之中,自己似乎將一些朋友送的禮物存放在那裡,當然是一些並不珍貴的禮物。他之所以這樣說,只不過是想滿意一下年輕人的好奇心,並增加一些刺激,雖然他可以保證兩位少年在裡面並不能找到什麼寶藏,但一些年代久遠的禮物還是可以作為他們冒險的收穫,而讓他們感到心滿意足吧!

「是的,伯父大人,我們會很小心的,並且帶著武器。」凌格應聲道,拉著奧斯曼的手向外跑去,奧斯曼的指甲早已經被修剪過,與初來時那與野獸無異的爪子完全不同。

「願你們玩的開心,我的孩子們。」布郎公爵高聲叫道。

凌格這個孩子公爵還是很喜歡的,他與哥哥不同,雖然在貴族的品行上,似乎不如他的哥哥,但卻更加純真,而不像斯塔夫那樣深沉。少年人應該有少年人的樣子,過於深沉讓公爵覺得他的心機過重,這可不是件好事。


四名僕人跟在兩個興致勃勃的少年身後,對待凌格少爺,他們自然無話可說,但卻不願意稱呼那個野孩子為少爺,即便他已經被公爵老爺收為義子,那更像是一個玩笑。誰都知道,公爵先生不但有著無比尊貴的身分,而且從來無法忍受任何的野蠻行為。他們實在無法理解,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夠忍受這個野孩子的。

五里的路程並不遠,雖然進山的時候路不是很好走,但一小時的時間也足夠了。

「看,那就是古堡。」凌格指著不遠處,建築在半山間的古堡得意的說道。能夠到古堡裡探險,甚至與吸血鬼和殭屍戰鬥,似乎是每個少年的夢裡。當然從沒有人見過吸血鬼或者殭屍,那僅僅是故事中的傳說。

事實上,這個城堡並不古老,它連一百年的歷史都沒有。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為在城堡的後面,有一眼甘甜無比的泉眼,據說用泉水泡出的茶,不但甘冽清純,而且對身體很有好處。

當年老公爵的爺爺,因此在那裡建造了這座並不大的城堡,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後消失了,從此這個城堡也被閒置廢棄掉了。

當然,這一切對於奧斯曼來說,都是從來不曾聽說的。凌格雖然從父親那裡早已經知道了一切,但七十年的歷史對於他來說,已經足夠久遠了,甚至久遠到可以產生出殭屍或者吸血鬼。

「你們等在這裡,我和奧斯曼要進去捉鬼。」凌格對後面的僕從揮了揮手說道。

四個僕從對於公爵家的歷史非常清楚,自然知道城堡裡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殭屍或者其他的什麼東西。事實上,這裡的大門一直是關著的,連野獸也無法進入。

他們笑著點了點頭,對於如何滿足少爺們的心理,這並不需要去專門的學習,事實上,每個孩子都會有這樣的想法,不過只有貴族的孩子才會有這樣的機會。平民家的孩子,根本不可能來到貴族的私人領土內,更別提進入城堡了。

私入他人的領地,就算被當場殺死,也是完全合法的,這一點每個孩子從小就能理解,並會深深的記在心中。

凌格將細刺劍放在腰間,手裡拿著輕弩,看了一眼奧斯曼。奧斯曼對於那種細而軟的刺劍一點興趣也沒有,在他的眼裡,那東西與樹枝不相上下,根本不起任何的作用。他手裡拿的是一把軍用重弩。

這種重弩給了他很深的印象,一年前,那只強勁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殺了一隻六十磅重的野狗,並帶著它飛出十幾步遠,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這樣一把弩弓。因此奧斯曼對於這種強勁的武器,心有獨忠,自然,如果沒有他這樣的力氣,不用說拉不開那勁道十足的弓弦,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,也會讓一個十四歲的少年感覺非常的吃力。

「大門是鎖著的,我們如何進去?」凌格試著推了推厚重的大門,可以他的力量,根本無法讓大門有絲毫的變化。看來大門一定被人從裡面用門閂插住了。

奧斯曼冷靜的觀察了一下四周,這是他的習慣,在山林中生活,冷靜是必須的,而觀察更為重要。

「那裡,可以從那裡進去。」奧斯曼指了指頭頂上的窗口,雖然窗口也是關著的,但奧斯曼現在已經懂得窗口是如何關閉的,對於這種窗口,他不但有足夠的力量將它擊碎,也知道應該如何使用工具將它打開,這並不困難。

「那裡?」凌格懷疑的看著距地面至少有十二米高的窗戶問道,雖然知道奧斯曼從小與豹子生活在一起,但他還是無法相信,人類怎麼可以不借助工具爬得那麼高。

奧斯曼看起來的確很強壯,但凌格從沒見過他使用劍,同樣也沒見過他與人比試,對於奧斯曼的能力,他瞭解的並不多。

凌格曾經幾次要求與奧斯曼比試一下,但每次都被奧斯曼拒絕了,為此,他曾經認為奧斯曼很膽小。

「是的,就是那裡。」奧斯曼肯定的說道。

「可我們沒有帶梯子來。」凌格還是無法想像,應該如何爬到那麼高的地方,如果有梯子的話,他相信自己有足夠的膽量試一試,凌格的願望是成為一名騎士,而作為一名騎士,首先要要足夠的膽量和勇氣。

「不需要梯子。」奧斯曼將重弩背在背上,這只重弩的重量還不足以影響他的靈活性。

兩手敏捷的在磚縫中一插,雖然只有很小的地方給他借力,但這已經足夠了。身體向上一竄,藉著向上的力量,奧斯曼輕盈的向上爬去。

地面上的凌格看著奧斯曼輕靈的動作,敏捷的身手,一時間驚呆了,這還是他第一次見到奧斯曼使用他那野獸般的力量。

遠處四位僕人同樣看到了這一幕,但與凌格的想法不同。他們齊齊的搖著頭,口中輕聲而不停的說著:「野獸,真的是野獸。」

爬到窗沿的時候,奧斯曼就更輕鬆了,窗沿的寬度遠遠超過那些磚縫,奧斯曼甚至可以整隻手搭在上面。他用一隻手就輕鬆的把自己吊在半空中,另一隻手從背後取出一隻弩箭,利用箭尖從窗戶縫隙中伸了進去,輕輕向上一翹。

裡面傳來一聲輕響,一根橫木翹飛了,窗戶發出吱吱的聲音,開了一條小縫。很快,奧斯曼的身影消失在城堡裡。

一會的功夫,城堡的大門傳來一陣刺耳的聲音,缺乏油脂的潤滑,推開大門需要使用不小的力量,好在這對於奧斯曼來說還是完全可以辦到的。

「好傢伙,想不到你還有這一手,是跟那只黑豹學的?」看到滿身灰塵的奧斯曼,凌格有些激動的叫道,打開了城堡的大門,對凌格來說,好似已經打了勝仗一樣令他快樂。

「不,它是跟我學的。」奧斯曼笑著說道,他沒有說謊,這些技能是與母豹學的,而黑豹出生的時候,奧斯曼已經跟在母豹的身邊了,大多數的技能,都是由奧斯曼教給黑豹的,黑豹對於奧斯曼來說,就像親弟弟一樣。

「哦,你真是天才。」凌格聳了聳肩,作出一個標準的貴族動作,表示他根本不相信奧斯曼的話。

對此奧斯曼只是寬容的笑了笑,他知道,自己與黑豹之間的很多事情,除了義父布郎公爵之外,根本不會有人相信。

「我們走吧!我想吸血鬼和殭屍已經等得不耐煩了。」凌格揮動著手中的輕弩說道,帥先衝進城堡。

對於沒有見過的事物,奧斯曼並不相信,他曾經多次問過吸血鬼和殭屍的問題,凌格的解釋每次都有不同之外,而義父只是笑了笑,說這些東西並不存在。

奧斯曼還是比較相信義父的說法,這並不完全是因為他對於義父的信任。而是對於凌格先後矛盾的話,他相信凌格一定沒有見過他所說的兩種生物,更何況論學識,凌格根本無法與義父相提並論。

可惜能與自己交流的人實在太少了,除了義父和凌格之外,奧斯曼很難再找到人來問。即便是晚課的那位先生,也同樣。

奧斯曼承認那位先生的學識與義父同樣淵博,但卻太過死板,他所說的很多話,奧斯曼並不相信,因此,對於那位先生,奧斯曼更多的是聽,進而分析他所說的是對還是錯。

能夠從先生那裡學到寫字,才是奧斯曼最大的興趣,他知道,只要自己掌握了文字,就可以從書中找到很多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,因此他對於晚課,充滿著期待。

城堡分為三層,每層大約有十個房間,只能算是一個比較小的城堡,但對於從沒住過城堡的兩位少年來說,還無法理解城堡真正的含義,更無從分辨它的大小。

不過三十多個空房間,僅僅花去了兩位少年一小時的時間,而且一無所獲。很顯然,這樣的結果並不能被兩位少年接受,無論是對充滿期待的凌格,還是對於探險相當狂熱的奧斯曼。

「地下室,對了,所有的城堡都有地下室的,而吸血鬼一般都會睡在地下室的棺材之中,殭屍更是絕對不可以見到陽光的怪物。」凌格興奮的大叫著,似乎吸血鬼和殭屍就在他的眼前。

「我們去看看。」奧斯曼同樣不滿意現在的結果,但他同樣也不相信真的有吸血鬼和殭屍在地下室裡等著他們。

地下室並不難找,而且面積居然不不,這令兩位少年又有了新的期待,看來今天的探險應該不會一無所獲的,那樣他們會感覺很沒面子,特別是希望成為騎士的凌格。
第三章

果然,地下室真的沒有讓兩位少年失望,雖然裡面並沒有凌格所說的吸血鬼和殭屍,甚至連棺材也沒有。

不過當面對著數量相當龐大的禮品盒的時候,凌格顯然已經忘記了與吸血鬼殭屍戰鬥,第一個撲向最近的禮品盒。

奧斯曼的動作也不慢,馬上開始在禮品盒中翻動了起來。此時兩位以騎士身分進入城堡,準備與吸血鬼和殭屍戰鬥的少年,變成了新年接受禮物的孩子。

禮品盒的數量的確非常龐大,但裡面真正裝有禮品的卻不足半數。特別是貴族出身的凌格,對於禮品的價值,相當的清楚,這些三流,甚至不入流的禮品並不能引起他真正的興趣。

但還有無數的禮品盒在等待著他,從一堆廢物中,找尋真正有價值的東西,似乎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。

奧斯曼從沒有接受過禮物,因為每件東西對他來說都是很新奇的,所有的事情和東西,對他而言,全是禮物。

一年的時間裡,讓他知道了很多的事情,可禮物是他從沒見過的,更不知道這些東西的用處,因此每翻動一件,都會拉著凌格問問它的作用。

這讓凌格有些煩惱,不過他知道奧斯曼的確不懂這些,只好盡力為他解說。每次解說之後,奧斯曼就會把找到的禮物隨手拋掉,這些僅僅因為好看,卻沒有任何實用價值的東西,奧斯曼一點興趣也沒有。

慢慢的,奧斯曼對於尋找這些漂亮而不實用的東西,開始失去了興趣,看著依然興致勃勃的凌格,奧斯曼走踢開禮物盒,走到地下室的最裡面。

忽然一個小小的禮盒吸引住奧斯曼的目光,這個禮盒遠比其中的禮盒要小很多,而且外表看起來也不夠漂亮,甚至以奧斯曼的知識認為,它看起來並不像是個禮盒。

當然,引起奧斯曼興趣的並不單單是它體積比較小,更不是因為它的外表不夠華麗。而是因為它外表上那層厚厚的灰塵。

也許對於普通人來說,很難分辨出禮盒上面的灰塵哪個更厚些,更何況壓在下面的禮盒表面可能相當的乾淨。

但對於善於觀察,並且非常敏感的奧斯曼就不同了,這只禮盒是處在下層的,因為他剛才出腳的時候,這表示這只禮盒並不在自己的視線之內,即便僅僅是掃了一眼,但奧斯曼絕對相信自己不會看錯。

而這只禮盒上面,不但有灰塵,而且比別的禮盒還要厚上許多。這只能表示,這只禮盒的存在年代要遠比其他的禮盒久遠,其他的禮盒是後放入地下室的,因此它才會有灰塵。

在人類的社會中奧斯曼僅生活了一年,但這樣簡單的推理,還難不倒奧斯曼。看來眼前的禮盒與其他的完全不同,甚至連時間也相當許多。他還無法從灰塵的厚度上,來判斷一件東西存在的時間,但想分別其中的不同,對於奧斯曼來說,還是輕而意舉的事情。

彎腰拿起地上那個不起眼的小禮盒,用手指輕輕的抹去上面那厚厚的灰塵。這是一隻相當精緻的小木盒,與其他的禮盒相比,它絕對稱不上精美,卻很別緻。

給奧斯曼的感覺是,它相當的實用,僅僅用手掂量一下它的重量,奧斯曼就知道它幾乎是實心的,相當的結實。對於自然界相當瞭解的奧斯曼,一眼就認出製作它的木材,那是一種相當結實的樹木,同樣大小的木塊,這種樹木製作的木塊會比其他的木塊重上兩倍。

木盒上沒有任何的修飾花紋,甚至沒有使用最常見的彩條帶。整個木盒像是用利器直接刻出來的一般,看著上面的木紋,奧斯曼清楚的感覺到這一點。

翻來覆去的看了好一會,奧斯曼也沒有找到它的開口處,脾氣有些的奧斯曼不準備再去找凌格尋問,此時凌格依然在忙碌的尋找著他認為有價值的東西。

右手用力一捏,可憐長長的指甲早已經被剪去,否則這個工作對於奧斯曼來說會更容易些。雖然如此,也僅僅讓奧斯曼多試了兩次爾已,在強大的手指力量下,木盒被強行抓碎。

木盒的厚度依然超乎了奧斯曼的想像,這個木盒幾乎是實心的,只在它的最裡面有一個指甲大小的空間,一顆黑得發亮的小珠子露了出來。

奧斯曼完全無法想像,如何在實心的木塊之中挖出這樣一個小的空間,更無法想像將這顆如指甲大小的黑色珠子放到其中。

他知道自己的常識太少,很多對於他來說,無法想像的事情,可對於普通人來說卻是些常識。因此奧斯曼放棄了繼續追究的想法,開始認真研究這顆小黑珠子。

珠子的表面異常的圓滑,就如同抹了一層油脂一般。可從指尖傳來的觸感卻告訴奧斯曼,那是它本身就是如此。

隨著手指的移動,奧斯曼的眼睛瞇成了一條縫,他沒有黑豹兄弟那綠色的眼睛,無法在黑夜中看清一切,但他知道自己的視力在人類之中,已經算是非常出色的了。

藉著火把的光芒,奧斯曼感覺那顆黑色的珠子裡面,似乎有一種流動的感覺。他不知道那是否是自己由於長時間盯著一處而產生的視覺錯誤,但他幾乎可以肯定,這顆珠子對他來說,擁有著神奇的吸引力。

「那是什麼?」忙碌中的凌格抬頭看了一眼奧斯曼,發現他正盯著自己的手指頭看,由於距離稍遠,他無法在昏暗的火把光線之下,看清奧斯曼指間的那顆小黑珠子。

「我不知道這是什麼,很奇妙的一顆珠子。」奧斯曼回答道,相信這樣的答案凌格應該非常的熟悉,這裡的東西,大部分奧斯曼都不知道是什麼。

「我看看。」凌格馬上放下手中那些對於他來說,根本沒有價值的禮物,快步走到奧斯曼身邊。

藉著火把的光線,他看到在奧斯曼的手指間,夾著一顆很小的純黑色珠子。雖然僅掃了一眼,但凌格已經排除了很多的可能。

首先,它絕對不是夜明珠,雖然它同樣反射著火光,而且很亮。其次,它也不可能是瑪瑙,瑪瑙雖然有純黑色的,但反光的程度不同。最後,凌格認為這顆珠子沒什麼價值,它甚至連玻璃珠都不是,因為它根本不透明。

「咦?它好像有七彩的光芒。」凌格輕聲驚叫,一瞥之間,那顆黑亮的珠子裡面,似乎有一股七彩的光芒在流動著,轉眼卻又不見了,又恢復成又黑又亮的模樣,看起來一點也不起眼。

凌格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眼花了,要知道地下室的光線很暗,雖然兩人點了許多只火把,但在如此大的空間之中,其作用也僅僅是能認人看得稍稍清楚一點。在這種光線之下,絕對不能像在太陽光下那般清楚,容易讓人辨認。

「再給我看看。」凌格有些不死心,他已經翻找了許多的禮物盒,卻沒有一樣能讓他感覺滿意的禮物。

奧斯曼幾乎條件反射般的把那顆黑珠子,一口吞了下去,連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舉動。奧斯曼知道,自己一定是非常不希望別人拿走它,野獸的習慣便是如此,只有吃到肚子裡的東西,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,有時候,就算是含在嘴裡的東西,也有可能被別的野獸搶走。

野獸是不會考慮法律問題的,甚至連衛生問題都不會考慮,它們只在乎真正的得失,生存才是第一位的。

奧斯曼知道這是自己一個下意識的動作,為了保護自己的東西,他習慣性的把黑珠子吞入了腹內,就像他見到狼群時候,一口吞掉手中的野兔一樣。看來,一年的時候,還不足以讓自己完全成為一個人類,很多的習慣暫時還沒辦法改變,就算他很注意也一樣會在不經意間露出本性來。

「你在幹什麼?」凌格實在想不通,奧斯曼在作些什麼?他為何要將那個不起眼的黑珠子吞下去?

一年來,他眼看著奧斯曼從野獸變回人,而且對他的瞭解僅次於伯父布郎公爵。他知道,奧斯曼並不是個小氣的人,因為他從沒有擁有過任何東西。

而且對於身外之物,奧斯曼最在意的是食物,而布郎公爵自然不會讓奧斯曼餓到,甚至連那只經常來看望奧斯曼的黑豹,每次都可以滿意的吃飽再離開。

「我想我有點餓了。」奧斯曼聳聳肩說道,這個動作是他從凌格那裡學來的,雖然他還無法完全瞭解這個動作的含義。

而且奧斯曼發現,自己居然說謊了,謊話這個詞的含義他還是瞭解的。但以前他一直不明白,為何要說謊。可這次他已經對這個詞彙有了新的瞭解,原來當不想讓別人知道你真實想法的時候,說謊是個不錯的選擇。

「可你能肯定那東西能吃嗎?」凌格對於奧斯曼的舉動實在無法理解,他對於奧斯曼的胃瞭解得更透徹些。

「我不知道,但我真的有些餓了,而且這東西看起來不錯,雖然沒什麼味道。」奧斯曼發現,說謊並不是什麼難事,自己雖然是第一次說謊,卻一點也沒有感覺到心荒或者不適應。這與義父的對於這個詞彙的解釋,有著很大的出入。

「好吧!我想我們應該出去,吃些東西,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了。」被奧斯曼這麼一說,凌格也感覺有些餓了,也許兩人進入城堡的時間已經不短了。這裡沒有陽光,凌格無法判斷時間。

事實上離吃午餐的時間還有一小段距離,不過很顯然,兩位少年並不在意這些。坐在散發著青草芳香的空地上,吃著肉乾和麵包,喝著清草茶,這讓兩位少年感覺很不錯。

特別是凌格,他很少有機會在外面就餐,大部分的飲食都是在由名貴的紫檀木製作的餐桌上完成的,因此今天這一頓午餐,讓他吃得胃口大開。當然,相對於奧斯曼的飯量,凌格吃下的份量如同貓食一般少。

自然,這一切看在四位僕人眼裡,又成了野蠻人的證據,凌格才是一位真正的貴族少爺,雖然吃的稍稍多了點,但他正是長身體的時候,因此一點也顯不出份量有些過多。

下午的時光凌格不準備花費在那些不入流的禮物上面,他知道,在這個城堡裡面,他們已經不可能找到什麼讓他們感興趣的東西。

但這並不能讓他失去遊玩的興趣,這裡的風景很不錯,而且還有些小型的動物,這深深的吸引了他,經常會聽說打獵是件非常不錯的活動,只是老公爵從沒有帶他出去過,而父親和哥哥更願意把精力放在如何將財產變得更多上面。

對於打獵卻並不在於肉食本身,奧斯曼對於這類活動一項沒什麼興趣,按他的習慣,在午後的陽光下,躺在青草上面,好好的睡個午覺,才是真正讓人感覺舒適的活動。

掃視了一眼睡在草地上的奧斯曼,四位僕人實在為他身上那件價值不菲的貴族服感到可惜,野人就是野人,無論他穿上多麼名貴的衣服,依然會毫不猶豫的躺在地上睡覺。

跟在凌格後面,他們向樹林深處進發,經常跟隨老公爵進山打獵的他們,無疑可以為凌格解決很多實際的問題,而他們也非常願意為凌格少爺服務,因為凌格少爺才是一位真正的貴族,而不是野人。

黃昏的時分,凌格回到了城堡前,奧斯曼早已經醒了。凌格的獵物僅僅限於一些野兔類的小動物,但這已經足以讓他感到滿意了。

「我想我們應該回去了。」奧斯曼看著依然興致勃勃的凌格說道。

「你不準備在這裡來一次野外燒烤嗎?我這裡有不錯的獵物。」舉著手中兩隻山雞,凌格熱情的見意著。

「我想時間上應該來不急了,要知道我有晚課要上。」對於凌格手中那兩隻瘦小的山雞,奧斯曼一點興趣也沒有,如果讓他來,他空手也可以拿到比這大得多的獵物。在成為一名真正的人以前,打獵是奧斯曼唯一不必去作的事情。

「那好吧!也許這些獵物會讓伯父大人高興的,你知道,他是多麼喜歡愛狩獵。」雖然他的意見被奧斯曼否決了,但凌格一點也不意外,他知道,每天晚上,奧斯曼都會盼望著晚課的到來。


「今天的收穫如何?」布郎公爵坐在長長的餐桌主位上問道,看到凌格興致勃勃的樣子,他就知道那個城堡沒有讓兩位少年失望。

「還不錯,找到一些普通的禮物,而且我們還打到了一些獵物。」凌格開心的說道,雖然獵物大部分是在僕人的幫助下才打到的,而且奧斯曼整個下午都在睡覺,但他一點也不介意與自己的好友分享這一切。

「我聽說你們還打到了一些山雞和野兔,這真不錯。」布郎公爵笑了笑說道,雖然這是一個不大的成果,但難得兩個少年可以獨立完成。事實上,老公爵很清楚奧斯曼的能力,如果他想去打獵的話,獵物絕對不僅僅只有這些。

奎克和塔斯夫一言不發的聽著,等待著晚餐的到來,他們同樣瞭解奧斯曼,雖然很看不起他,並且不喜歡這個野孩子,但他打獵的能力是不能懷疑的,沒人會懷疑一隻豹子的狩獵本領。

「今天的晚餐是熏鵝和豬肝,還有新送來的鱗魚,祝大家胃口好。」布郎公爵看著僕人已經開始上菜了,才笑著說道。

「很不錯,有一個星期沒有吃到新鮮的魚了,聽說路上有盜賊出沒。」奎克.郝斯特說道,很顯然他想挑起一個新的話題,而不是兩位少年下午的活動。

「是的,現在北方郡出現了許多的盜賊,不過問題不大,聽說北方軍團已經派出了五十隊騎士,相信一個月內,所有的盜賊都會消失的。」塔斯夫說道,對於政治和經濟,都是他非常關心的事情。

「是啊!最近的確有些不太平,送往北方郡府的車隊,已經被盜賊光顧過幾十次了,不過他們還不敢對大的商隊下手。」布郎公爵說道。

「那當然,大的商隊都有足夠的傭兵,而且聽說現在北方軍團也會出動騎士保護他們。」奎克說道,這樣的話題兩位少年是無法插嘴的,而這正是他想得到的結果。

「可惜我們的魚,被這些盜賊先得到了。」塔斯夫自以為幽默的說道。

「孩子,你一定很喜歡這條魚吧!北方離大海太遠了,這樣新鮮的海魚你一定很少吃到。」布郎公爵看奧斯曼兩眼緊盯著剛剛拿上餐桌的鱗魚說道。因為這樣的行為不但不禮貌,而且顯得很奇怪。

如果是奧斯曼剛來到莊園的時候,那還可以理解,可現在不同。奧斯曼在莊園裡已經有一年的時間了,大部分的食物他都品嚐過,雖然為了糾正他很多就餐中的惡習,老公爵的確費了不少的腦筋,但他卻知道,奧斯曼並不是個挑食的少年。

「味道有些奇怪。」奧斯曼依然盯著那條鱗魚,這是一條成年鱗魚,有兩尺半長。廚師顯然對這條名貴的鱗魚進行了仔細的加工,上面淋著濃濃的湯汁,香味足以引起任何人的食慾。

「我記得上次的味道與這次沒什麼不同。」奎克眼中精光一閃,有些不屑的說道,他絕對不相信,僅僅吃過幾次鱗魚的野孩子,會對這樣的美食有品味的能力。

「我來試試。」布郎公爵讓僕從切了一小塊魚肉,放到自己面前的小盤子裡面。他同樣對奧斯曼的話並不放在心上,如果是肉類,他相信奧斯曼的見解,但山林中與豹子一起長大的他,應該對於魚類是相當陌生的。

「義父大人,我想您應該等一下再品嚐它。」奧斯曼站了起來,一把搶過老公爵手中的盤子,這樣的行為,已經不單單是不禮貌了,完全是粗魯,甚至可以說是一種野蠻的行為。

布郎公爵不解的看了奧斯曼一眼,雖然他僅僅在這裡生活了一年的時間,可這孩子的接受能力無人能比,雖然現在的他,離貴族的標準還相對甚遠,但也絕對不至於會有這樣的行為發生。

「你知道你在作什麼嗎?」奎克也站了起來,他實在無法忍受這樣的行為發生,而且就在自己的眼前。

「管家,去把狗牽來。」奧斯曼毫不動搖的說道,他知道奎克父子並不喜歡自己,而自己的行為的確不像個貴族所為,甚至連平民也不會這樣,雖然他從沒見過平民是什麼樣子的。

「你想作什麼?還不坐下。」奎克有些惱怒了,奧斯曼根本沒有將自己並在眼裡,不管怎麼說,自己也算是他的長輩。

「按他說的去作。」布郎公爵打斷了弟弟的話說道,他知道奧斯曼並不是個不知禮數的少年,他對於學過的東西,記憶得非常好,甚至遠遠超過聰明的凌格。而他的觀察能力,適應能力以及機敏更連年輕時的自己也大大不如。

管家很不情願的讓人牽進了一條獵狗,雖然很不喜歡奧斯曼,但對於老公爵的命令,他一點也不敢馬虎。

奧斯曼毫不猶豫的將老公爵使用的小盤子拿過來,並將裡面的那塊鱗魚倒入另一隻盤子裡,放到獵狗面前。

獵狗對於這塊散發著香味的鱗魚,一點抵抗力也沒有,幾口就吃了下去,而且似乎意由未盡,用它長長的舌頭,將盤子舔得一乾二淨,相當廚娘會很喜歡這樣的盤子,涮洗的時候,會讓她省去很多的麻煩。

「你認為這條鱗魚是應該用來餵狗的嗎?」奎克冷冷的說道。

「孩子,你發現了什麼?」布郎公爵同樣疑惑的看著奧斯曼,想從他的臉上找到答案,不過這很難,對於面部肌肉與感情的配合,奧斯曼顯然並得不夠好。

「我想證明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確,義父大人。」奧斯曼平靜的說道。

「證明什麼?獵狗喜歡吃魚嗎?」凌格也站起來,看著地上的獵狗問道。少年人總喜歡有各種各樣的想法,凌格更是這樣。對於奧斯曼的舉動,他一點也不像父兄那樣反感,反倒有些期待。

「不,我想我聞到了一種蘑菇的味道。」奧斯曼說道,眼睛卻一直盯著那條獵狗。

「蘑菇?去問問廚娘,這條鱗魚製作的時候是否使用了蘑菇。」布郎公爵的眼睛一亮,他似乎想到了什麼。

一會的功夫,管家帶著廚娘回到了餐廳裡面,廚娘的臉有些蒼白,似乎被嚇到了。

「公爵大人,這條鱗魚烹調的時候,的確使用了蘑菇,那是最新鮮的榕蘑,您知道,這種蘑菇可以大大提高鱗魚的香味,同時去除掉它本身那一點點腥味。」廚娘小心的回答著布朗公爵的問題。

「你認為她說的對嗎?」布郎公爵轉頭看著奧斯曼問道。

「是的,這裡面的確有榕蘑的味道,但卻並不全面,裡面還有一種蘑菇存在。」奧斯曼自信的說道,生長在山林間的他,對於大部分的動物和植物,有著常人無法認知的深度。

「還有其他的菌類嗎?」布郎公爵再次問廚娘。
第四章

「不,不,公爵大人,沒有再放過任何菌類。」廚娘鎮定了不少,關於烹調方面的事情,她自信這裡沒人比她更瞭解,而這條鱗魚,更是她親手烹製的。

「我相信還有,應該是一種很小的菌類,它經常生長在陰暗的石頭縫隙之中,有著長長白色的柄,小如指甲的紅色傘蓋。」奧斯曼將自己知道的那種蘑菇形容出來,因為他還不知道那種蘑菇,在人類的語言中應該如何稱呼。

「笑話,我從沒聽說過這麼一種蘑菇存在。」奎克毫不客氣的說道。

「那你是否見到過這種蘑菇?」對於弟弟的話,布郎公爵即沒有否認,也沒有承認,而是轉頭去問廚娘。

「奧斯曼少爺說的應該是紅蛇菌,那是一種有毒的蘑菇,這種蘑菇絕對不會出現在廚房裡的。」廚娘的臉色變了變說道。

「奧斯曼,你怎麼會認為這條鱗魚裡有紅蛇菌?」塔斯夫問道,一般來說,菌類的味道極淡,很難從氣味分辨出它的氣味,更不用說這盤香噴噴的鱗魚,在這樣的香味之下,任何菌類的味道都會被掩蓋住的。

「紅蛇菌是吧!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但我知道這種蘑菇會有一種特別的氣味,如果你仔細分辨的話,可以輕意的分辯出來。」奧斯曼相信自己的鼻子,雖然它遠不如自己的黑豹兄弟。

「不可能,紅蛇菌雖然有毒,從外表上就可以輕意分辨出,但它絕對沒有任何的氣味。」廚娘自信的說道。

「好了,先不用討論這種蘑菇的氣味,我想知道,食用了這種紅蛇菌,後果是什麼?」布郎公爵問道,他認為這點才重要。紅蛇菌的氣味如何他並不關心,而結果是什麼才是事情的關鍵所在。

「公爵大人,紅蛇菌的毒性很強,只要一點點,就會要人命的。」廚娘開始冒汗了,在餐桌上談論這樣的話題,實在讓廚娘感覺有些吃不消。

「是嗎?多久會見效?」布郎公爵繼續問道,那條獵狗已經吃過鱗魚了,只要看它的反應,就知道奧斯曼的判斷是否正確了,這是件很簡單的事情。

「那要看使用的量,另外,紅蛇菌在加熱之後,毒性會弱一些,如果放進一株紅蛇菌的話,一刻鐘內就會讓人送命的。」廚娘雖然非常緊張,但無疑她的專業知識還是非常讓人滿意的。

「嗯,現在多久了?」布郎公爵問道,這一次是問奎克。

「再有一小會就夠一刻鐘了。」奎克也開始冒冷汗了,要知道,這條魚可是要給大家食用的。

「我們再等一小會。奧斯曼,我的孩子,你看其他的食物有問題嗎?」布郎公爵看著奧斯曼問道。

「義父大人,其他的食物我沒有發現什麼不好的東西。」奧斯曼禮貌的回答著,與剛才的野蠻成為鮮明的對比。

對於奧斯曼的回答,布郎公爵非常的滿意,當然不僅僅是因為那些食物是安全,更重要的是奧斯曼的語氣和教養,那表示公爵的教育成果是如何的出色。

地上安靜的獵狗猛的站了起來,似乎有生人靠近一般,接著身體開始搖擺起來,像喝多了酒的醉漢。在地毯上走了幾步,之後輕輕的發出嗚嗚的叫著,一頭栽倒在地毯上。嘴角開始流出白色的泡沫,一會的功夫,泡沫變成了血紅色。

「天啊!這怎麼可能?」廚娘尖叫一聲,要知道,在食物中發現毒物,她這個廚娘不僅僅是失職的問題,還會被人懷疑謀殺主人,這樣的罪名,可以直接將她絞死,而不必經過地方法官。

餐廳裡的眾人都沒有出聲,眼睛直勾勾的看著地上死去的獵犬,臉色同樣變得慘白,除了奧斯曼以外,每個人都知道如果食用了這條鱗魚,後果將是什麼樣的。

而那些站立的管家和僕人們,也同樣知道如果出現了這樣的結果,等待他們的將是什麼。雖然現在沒人因此而送命,可他們的下場會是什麼,還是令所有的僕人擔憂。

「見鬼,看來奧斯曼是正確的,他救了我們每個人。」布郎公爵站了起來,氣憤的大聲怒道,他僅僅是相信了奧斯曼那動物般的靈覺,而正是這一點,救了在場的每個人。

「奎克,你馬上派人去找地方官來,還有,拿我的名貼,去請一位魔法師,相信他會找到真正的兇手,這裡的東西不要動。」布郎公爵馬上下達命令,當年的帝國財務總長,依然保持著他良好的頭腦。


接下來的一個星期裡,莊園裡總是人來人往,並且每個人都保持著緊張而寧重的表情。不過這一切與奧斯曼的關係不大,只是影響了他的晚課,這讓奧斯曼有些氣惱。晚課的先生雖然不被他喜歡,但先生所講的知識卻是他最為需要的。

結論最終出來了,看來並非有人想謀殺公爵。在剩餘的榕蘑裡面,找到了兩根半截的紅蛇菌,那又白又細的菌柄,的確很難從同樣白色的榕蘑裡被人發現。

如果不是魔法師的到場,只怕這樣的結果也很難讓人發現。除了因為烹調過程中使用了榕蘑而帶入了一些紅蛇菌外,其他所有的食物、器皿都乾乾淨淨,甚至亮得可以照出人影來,說明了廚娘還是相當的盡職。

事情最後被定義為一宗意外事件,除了廚娘被開除以外,沒有任何人與此事有關係。這也讓大部分的僕人長長的出了一口氣,雖然那些廚娘的未來將非常的艱難,不會再有任何的貴族僱傭她們,但只要自己沒有事情,那一切都可以接受。

對於這些,奧斯曼都並不在意。只有凌格異常的興奮,因為他見到了一位魔法師,一位真正的魔法師。要知道,像菲格帝國這樣強大的帝國之中,魔法師的數量也少得可憐,整個帝國登記在冊的魔法師,一共只有兩百多位。

想要成為一名魔法師,並不是有位魔法師作為你的老師,再加上你的努力就可以實現的。只有極少的一部分人,體內才會有魔法波動,而這些天生擁有魔法波動的人,才適合成為魔法師。

菲格帝國擁有五千萬人口,每天出生的嬰兒有上千人,可其中有時候連一個擁有魔法波動的嬰兒也沒有。而那些擁有天生魔法波動的嬰兒,都會被登記註冊,從出生之後,就開始受到帝國的關心照顧,他們未來的路,也早已經被安排好了。無論他們是貴族還是平民,無論哪個國家,都實在太需要魔法師了。

奧斯曼是第一次聽說魔法師,但他並沒有看到那位魔法師有什麼出色的表現,從凌格嘴裡說出的話,奧斯曼通常只會相信三層,凌格並不是個會說謊的少年,但他每每喜歡把事情誇大些說出來,因此奧斯曼對於他的話並不介意。

半個月之後,已經很少有人再談起這件事了,也許在平民的家庭之中,會在晚飯之後,把這件事情拿來出講一講,作為他們可憐的娛樂。但這些都與奧斯曼無關,一年來,他還從沒見過平民是什麼樣子的。

黑豹已經有段日子沒來看他了,不過奧斯曼並沒有怪黑豹兄弟,因為天氣已經開始轉冷了,黑豹兄弟必須在大雪來臨之前,儲備一些食物。現在的天氣已經有些冷了,獵物不會很快壞掉,當大雪來臨的時候,天氣會把那些獵物保存的很好。

奧斯曼與黑豹兄弟一起度過了三個冬季,他知道,現在是黑豹兄弟最忙碌的季節。雖然那些食物可能在大雪來臨之後,連十分之一也不會餘下,但這十分之一的食物,可以讓它度過最艱苦的一段日子。

這個主意是奧斯曼想出來的,他們兄弟與其他的猛獸不同,因為奧斯曼有著其他猛獸所沒有的智慧,這讓他們在最艱苦的冬日裡,可以比其他的猛獸過得更舒服,更容易一些。

既然黑豹兄弟沒有時間來看自己,奧斯曼準備花上幾天的時間,去看望一下黑豹兄弟,他甚至想將自己的黑豹兄弟接到莊園來住,在莊園裡度過冬天自然是在容易不過的事情了。

不過奧斯曼很瞭解自己的兄弟,自己可以慢慢適應這裡,因為自己是個真正的人類,而黑豹兄弟則不同,山林中才是它真正的家。

「義父大人,我想去看看黑豹。」在早餐的餐桌上,奧斯曼不經意的提起,從學習中他知道,只有這樣的語氣,才會傳達給別人,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,只有這樣,老公爵才會更容易同意自己的要求。

「是啊!它有一段時間沒來莊園了,也許你可以試著讓它在這裡度過冬天。」老公爵笑著對奧斯曼說道,這個孩子還是不太會掩飾自己的真實想法。

「我會試試,不過希望可能不會太大。」奧斯曼聳聳肩說道。

「別太勉強它了。」布郎公爵有些失望的說道。要知道,黑豹這樣的猛獸,還沒有哪個貴族可以成功的養在身邊,它的野性太強了,即便是成功的活捉到它,它也會絕食而死的。

冬天裡的活動將大大減少,而最多的活動則是室內的舞會,雖然對於老公爵來說,他早已經有足夠的名聲和威望,但是如果能讓來到這裡的客人,看到一頭自由行走的黑豹,那將會讓他感覺到一種非凡的榮耀。

「謝謝義父大人,我準備一會就出發,可能會花上三兩天的時間。」奧斯曼感謝的說道,對於義父的寬容,現在的奧斯曼已經可以理解,並真心的感激。

「你不準備帶上僕人嗎?」布郎公爵問道,他知道奧斯曼不想有其他人夾在他與黑豹之間,可作為一名貴族,身邊連一名僕人都沒有,那真是不可想像的一件事。

「我想這種事情並不適合有僕人跟隨,而且只怕他們還會成為累贅。」對於那些僕人,奧斯曼一點好感也沒有,同時他也知道,這些僕人非常的勢利,他們同樣看不起自己和黑豹,在他們的眼中,自己還是那一身黑樹脂的野獸。

「好吧!希望你能儘快的適應有僕人在身邊,要知道,你是公爵的義子,很可能將來會成為一名公爵。」布郎笑瞇瞇的看著奧斯曼說道,雖然他知道,爵位對於奧斯曼來說,並不是件很重要的東西。

「我想塔斯夫也許更適合一些。」奧斯曼無所謂的說道,他知道自己與他們之間的區別,短時間內,自己根本不可能成為一名真正的貴族,無論是自己的感覺還是僕人們的眼中。

「好吧!祝你玩的開心些。」布郎公爵知道自己的誘餌對於奧斯曼來說,還缺乏吸引力,也許用更多的知識吸引他,效果會更好些。

布郎公爵已經開始在心中捉摸起來,是京城的路奧學院更好些,還是凡特佳學院更適合奧斯曼。


太陽剛剛升到一半的時候,奧斯曼已經出發了。背上背著一隻軍用重弩,這是奧斯曼最喜歡的武器。對於從小生長在山林間的他來說,即便是空手也不會感覺到太多的危險,可自從學會使用弩弓之後,他幾乎一刻也不願意讓它離開自己的身邊。

樹林、小河,所有的景色並沒有因為奧斯曼離開一年而改變。當太陽升到天空中最高處的時候,奧斯曼已經看不到任何有人煙的地方。

平靜讓奧斯曼有些不適應,對於這種不適應,奧斯曼的心裡更加不適應。為何僅僅離開一年,自己居然有了這樣的變化,這可不是他所喜歡的。

山林之間才是他真正的家園,可現在的他居然開始不適應了,這讓奧斯曼有些煩惱,難道人與動物真的不同嗎?

也許吧!至少人類更壞一些,他們會把動物圈養起來,以供自己食用,會養獵狗作幫兇,僅僅為了殺戮的樂趣。

當然,人類也有很多好的方面,比如說,奧斯曼可以學到更多的知識,那些都是先人積累下來的東西,非常的實力。而人類的感情也明顯要比動物們豐富得多,這一點奧斯曼從布郎公爵身上感受到了許多。

奧斯曼雙手一緊,坐下的烈馬停下了腳步,任何烈性的馬,在奧斯曼的手下,根本不需要特別的調教,就會乖乖的聽話。雖然他已經失去了很多的野性,可那些敏感的馬匹,還是可以感受到它的狂野。

眉頭緊皺了起來,奧斯曼對於這種感覺甚至有些陌生了。危險,的確是一種危險的感覺,有太久的時間,自己不曾感受到危險的存在了,也許這也是人類與動物之間的不同之處吧!動物每時每刻都會小心謹慎,而人類卻大可不必如此。

「果然是隻野獸,這麼遠也可以感覺得到?」五十步之外的樹林裡,一個冷冷的聲音傳來。不過這樣的聲音並不能讓奧斯曼感覺不舒服,而是那人身上散發出的一種特殊氣質,這種氣質讓奧斯曼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。

「讓我來仔細看看,人類中的野獸是什麼樣子的。」那個聲音再次傳來,隨著聲音,一條人影飛身從樹林間撲出,速度居然不亞於奔馬。

「你就是奧斯曼.郝斯特?」來人站在奧斯特身前十步之外,好奇的看著他。

奧斯特慢慢的從馬上下來,點了點頭。眼角的餘光已經足夠把來人看得清清楚楚了。那是一位三十上下的男子,身著皮甲,這種皮甲奧斯曼在莊園裡見識過,它的防禦能力並不如何強,如果在以前,奧斯曼相信,自己的長長的指甲,足以輕意撒開這層皮甲。

在那人的背後,背著一柄巨劍。那柄巨劍有半尺寬,五尺多長,這與奧斯曼見到的劍完全不同。雖然僅掃視了一眼,奧斯曼已經判斷出,它的攻擊性非常的強,凌格所使用的細刺劍更是不能與它相比。

那人同樣在打量著奧斯曼,只是他更加肆無忌憚,似乎在他的眼中,奧斯曼已經是個死人一般。

「本來給你準備了一些禮物,可沒想到,你居然如此機警,看來白費了我一翻苦心。」那人笑了笑說道。

奧斯曼掃了一眼樹林,他明白這人說的是什麼,無非是些獵人使用的陷阱,也許更精緻更實力些罷了。這些東西,不用說現在的自己,就是在一年前,也很難對自己起作用的。

「其實我根本不必那樣作的,你有些讓我失望了。」那人搖著頭說道,奧斯曼的體型並不如何粗壯,與僱主所形容的相差甚遠。

「你是誰?」奧斯曼問道,兩眼緊盯著那人的肩膀,無論是誰,如果你想動,最先動起來的一定會是肩膀,野獸的本能告訴奧斯曼,對於敵人,應該非常的小心,而出手的時候,絕對不能留情,這些都是用身上的傷痕來得到的經驗。

自從他在身上擦滿了樹脂之後,就很少再受到傷害了。一年的時間,自己身上的樹脂僅餘下薄薄的一層,但對於這層樹脂,奧斯曼還是非常有信心的。

它應該絕對強於眼前之人身上的那無用而厚實的皮甲。不過奧斯曼同樣也知道,如果想用身上的那些薄薄透明的樹脂,來正面抵擋巨劍,那是件非常愚蠢的事情。

「我是卡其拉,一名傭兵劍士。」卡其拉並不急於殺掉奧斯曼,目標僅僅是個未成年的少年,即便他是只黑豹,卡其拉也不放在心上,更何況僅僅是個與黑豹生活在一起數年的少年。

「為什麼要殺我?」從卡斯拉身上散發出的殺氣,奧斯曼早已經知道,他並不是找自己來聊天的。

「很簡單,有人不喜歡你,出錢要你的命。不必問我是誰,傭兵有傭兵的原則,我是不會說出僱主的。」卡其拉根據從僱主那裡得到的資料,知道眼前的少年頭腦不太好用,還處在半野獸的狀態下。

不過僅僅從外表上來看,卡其拉不得不承認,這是一個非常帥氣的少年,甚至有一點點貴族的味道,與僱主所說的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的。

「傭兵?我記得傭兵是為別人服務的,也包括為作殺手嗎?」奧斯曼很快從記憶中找到了傭兵這個詞彙,同時對於這個詞彙的解釋也一絲不差的讀取到了。

「一般來說是不會的,但如果錢很多的話,還是有傭兵願意試一下的。」卡其拉回答道,一點也不急,對於殺死眼前的少年,他有足夠的信心,要知道自己在去年,已經是一位中級劍士了,就算是一群的黑豹,自己也可以全身而退。

卡其拉更多的是對奧斯曼的好奇,關於這個公爵大人從山林間撿回來的獸人,沒人會缺少好奇心,只是很少有機會看到他。

傳聞中的奧斯曼,與眼前的少年相差的確很大,如果不是他親口承認了,卡其拉甚至會以為自己找錯了目標。

眼前的少年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位貴族,錯殺貴族可是件大事,卡其拉雖然很自信,卻不想做出殺死貴族的事情。

奧斯曼則不同,他只是個獸孩,並不是真正的貴族,就算是布郎公爵收他為義子,也並不表示他的身分就馬上改變,因此而成為一名貴族。貴族是一種沉澱,要經過數代人的努力才行,雖然也有些暴發戶似的貴族存在。

「那你為什麼不動手?」奧斯曼已經將卡其拉列為敵人了,只要是敵人,奧斯曼就絕對不會手軟,他甚至連什麼是手軟也不知道。當初那位晚課的先生,在解釋這個詞彙的時候,讓奧斯曼和先生同樣頭痛了很長時間。

「急著送死嗎?那好吧!」卡其拉慢慢的拔出巨劍,對於奧斯曼的好奇,已經慢慢消退了,已經到時間應該完全自己的任務了。

如果自己足夠快的話,應該在天黑之前,可以回到鎮裡,領取佣金之後,可以美美的喝上一小頓,明天他準備離開隆卡多鎮,雖然他有信心沒人知道是自己作的,但那些貴族,是否真的會守口如瓶,這一點他還沒有太多的信心。

如電光火石一般,一條身影加夾著巨劍的風,迎面撲來,速度急快,超出了奧斯曼的想像。這與凌格這種自稱的未來騎士,相差實在太遠了,看來自己有些低估了騎士的力量,眼前這個人還算不上是一位騎士。

兩條人影交錯而過,強勁的劍氣,將奧斯曼身上華麗的衣服割開了一條長長的口子,不過奧斯曼還是憑藉著豹子一樣的敏捷,輕鬆的閃開了。

同時左手持弩,右手拉弦,一瞬間將軍用重弩的弦上好,一隻兩尺長的弩箭搭進了箭巢。這樣的動作對奧斯曼來說,已經太熟悉了,對於軍用重弩的每個部件,所有的性能,他都瞭如指掌。

自從第一次見到布郎公爵時,那只射飛野狗的弩箭,讓奧斯曼從此喜歡上這種遠程利器。自然在弩弓身上,付予了極大的熱情,而這種熱情又轉化為對弩弓的無比熟悉。

撲空了?卡斯拉一怔,自己不僅僅力大可以使用巨劍,他對自己的身法同樣有著自信,可自己全力一擊,居然撲空了?

那個野獸少年躲開了自己致命的一擊,雖然衣服有些破損,但看起來一點傷也沒有受到。而且他的動作看起來靈活無比,在閃開的同時,居然拉弓上箭。僅看了一眼,卡其拉就知道,奧斯曼手中使用的是軍用重弩,這種弩弓只有貴族才有權利使用,如果平民被發現使用這種重弩,那是要被處以絞刑的。

當然,以布郎.郝斯特公爵的身分,想讓他的義子使用這種軍用重弩,還是擁用足夠資格的。讓卡其拉吃驚的並非是奧斯特使用這種弩弓,而是他居然單靠手勁,快速的將弩弦上好。這種重弩,卡其拉使用過,自然知道弩弦的力量有多大。
第五章

對於普通的士兵,這種重弩必須借助腿和腰的力量,而且還要使出全力才可能上好弩弦。一般來說,這種重弩都會配有搖弩裝置,這樣雖然慢些,但卻可以輕鬆的將弩弦上好。

奧斯曼手中的重弩顯然是經過改裝的,他去除了搖弩裝置,這讓重弩減少了幾個突出的部件,更適合背在身上。

面對著寒光閃閃的弩箭,卡其拉第一次感覺有害怕了,這種重弩發射的箭,有兩尺長,姆指般粗線,箭頭是用精鋼打製的。對於武器相當精通的他,可以看得出,那箭頭是四稜型的,增加了很多的穿透力。

從這只重弩發出的箭,可以射到五百步遠仍然會有一定的殺傷力,在如此近的距離內,射出的箭肉眼很難分辨出它的軌跡,看來自己對過於輕敵了。

卡其拉對自己的身法非常自信,但絕對沒有達到以為可以在近距離閃開重弩的程度。冷汗順著臉頰流了下來,眼角的餘光四處掃視著,希望能找到可以供自己藏身之外。以現在的距離,即便是一棵普通的樹,也會被弩箭射穿,藏在樹後並不是個好主意,除非是一棵非常粗的大樹。

奧斯特笑了笑,他對自己的箭法相當自信,在這上面,他曾經下過很多的功夫。這麼近的距離之下,就算是自己面對這種弩弓,也沒有多大的掌握。豹子一般的視力能把卡其拉臉上的表情和汗水看得一清二楚,他在害怕。

手指一扣,奧斯特並不準備給對手機會,對於他來說,敵人就應該馬上殺死,所謂的場面話,騎士的精神,這些都與他無關。

幾乎同時,卡其拉憑著他多年的經驗,知道對手已經把箭射出去了,這只是一種感覺,並非是眼睛看到的。此時的他實在後悔自己為何如此不小心,沒想到這個野獸少年居然會帶著軍用重弩。

多年的訓練讓他條件反應般的閃身,左胳膊一涼,緊接著刺痛從胳膊上傳來,他知道自己中箭了。卡其拉不驚反喜,少年的箭法的確很準確,但那僅僅是對於固定目標而言。看來野獸少年對於如何真正使用武器,並不瞭解,才會讓自己僅僅受了傷。

奧斯曼一陣愕然,他對於自己的箭法還是相當自信的,二百步外,十箭中至少會有九箭可以射中紅心,可如此近的距離裡,他居然只射傷了對方,本來他想把這只箭送入卡其拉脖子的正中,以豹子的習慣為講,只有咬斷對手的脖子,才是真正的勝利,而這樣的習慣,奧斯特一直保留著,即便是他使用重弩也一樣。

卡其拉不會給奧斯曼第二次機會,自己已經錯了一次,而一次錯誤就幾乎送了命。右手的巨劍揮動,人跟在巨劍的後面直撲奧斯曼。

這次他的身法稍稍慢了些,不過並不是因為左胳膊上的傷引起的,雖然很痛,而且左胳膊已經失去了戰鬥的能力,但這並不會影響他的動作,至少在短時間內不會。

卡其拉控制自己的速度是要自己保持與奧斯曼的距離,絕對不能讓他與自己離得太遠,剛才見識過奧斯曼的手勁,只要給他一點點時間,第二隻弩箭絕對會要了他的命。作為一名優秀的傭兵,他擁有足夠豐富的戰鬥經驗。

奧斯曼馬上清醒過來,不停的閃避著,希望能拉開距離,只要有二十步的空間,他就有足夠的時間將弩箭準備好。不過看來卡其拉並不想給他這個機會,以奧斯曼靈活的身手來看,短時間內他還沒有什麼問題。

可總是這樣並不是辦法,奧斯曼不懂武技,因為他根本看不起凌格所學的那種,花巧而毫無實用意義的武技。

習慣於進攻的奧斯曼,對於自己一時間只能閃避有些不滿。可那把巨劍的威力相當大,僅僅是劍氣就已經給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煩。身上的衣服被拉扯成一條條,而且有兩次劍氣擊中了他的身體。

好在中級劍士所發出的劍氣並不如何強烈,僅靠身上那層樹脂甲,奧斯曼就不會受到真正的傷害。但他感覺到了一絲疼痛,這讓他更加小心,知道自己身上的樹脂甲絕對不可能擋住巨劍的一擊。

不用說現在身上僅餘下薄薄的一層,就是當初那厚厚的黑色樹脂甲,也不可能擋住巨劍的威力。

奧斯曼終於發現自己小看了人類的戰鬥能力,他一直拿凌格的戰鬥水平來衡量人類的戰鬥能力,此刻看來,那完全是錯誤的,而且錯誤的有些離譜。眼前的傭兵在奧斯曼眼裡還算不上如何的兇猛,如果除去他手中的巨劍,奧斯曼有把握在二十招內打倒他。

當然,自己是不可能勸說他放下手中的巨劍的,人類最強大的地方,並不是身體方面的,而是對工具的製作和利用上,這一點在這一年裡,奧斯曼越來越清楚的感覺到了。

眼珠一轉,奧斯曼想到了方法,對付這種傭兵,自己僅靠閃避是沒用的,雖然他未必能傷害到自己,但至少會讓自己沒辦法反擊。對於武器,奧斯曼除了手中的重弩之外,對於其他的武器根本不在行。

奧斯曼轉身向樹林裡跑去,這裡離樹林只有五十步左右,他知道卡其拉在那裡布下了陷阱,可這些對於他來說,並不會有太大的用處,而且自己根本不必進入到樹林裡面去。

卡其拉緊緊跟在奧斯曼後面,不給他任何上箭的機會,看著他跑向樹林的方向,這讓他更加滿意。此時他已經對奧斯曼有了一定的瞭解,自己太小看了這個野獸少年。

他並不指望那些簡單的陷阱會對奧斯曼起作用,但只要能阻擋他一刻,那就足夠了,自己在速度上雖然還差奧斯曼一些,但相差的並不多。陷阱是自己布下的,要比剛入樹林的奧斯曼熟悉的多。

奧斯曼看準一棵大樹,兩腿用力,順手將重弩背在背後,兩手抱住樹幹,腿下不停,一路跑上了樹幹,速度居然不比平地跑得慢。

上樹這一手也是他從母豹那裡學來的,豹是一種非常善於爬樹的動作。這一年裡,奧斯曼基本沒有什麼爬樹的機會,不過這對於他來說,是一項根本不可能忘記的技能。

相對於用兩腿直立行走,奧斯曼使用四肢的時間遠要長得多。

卡其拉無意識的向前跑著,眼睛已經快要瞪出眼眶以外了。爬樹他自然是會的,雖然不是他的強項,但像奧斯曼這樣跑到樹上去,這根本是不可能的是,就算是最好的伐木工人,也不可能做得到。

猛然間停住腳步,卡其拉意識到奧斯曼想作什麼了,他手中有軍用重弩,而自己根本不可能像他那樣跑到樹上去,這已經給他足夠的時間開弩上箭了。

對於樹上的奧斯曼,自己的巨劍根本無能為力,而那只重弩可以輕鬆的將自己殺死在地面上。他甚至可以想像得到,奧斯曼根本不必一箭射死自己,他可以像貓捉老鼠一樣,慢慢的,一箭箭的向自己射來,現在的自己,是他最好的靶子。

這場戰鬥自己已經輸了,而且連一點翻盤的機會都沒有,剩下的只是奧斯曼如何殺死自己而已。對於活動目標不在行的奧斯曼,正好利用這個難得的好機會,用自己好好練習一下。

跑,轉身就跑,雖然卡其拉明白,自己根本不可能跑蠃重弩,那只重弩可以在五百步之內給自己強大的傷害力,可除了跑之外,自己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?

馬,對了,還有奧斯曼騎來的那匹馬,只要自己跑到馬的身邊就可以了,雖然無法騎著它跑出射程,但至少它可以作為自己的掩體,強壯的馬身可以擋住弩箭。重弩的力量雖然強勁,但穿透馬身之後,已經不能給自己造成大的傷害了,而那匹馬離他只有五十步左右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
只要能跑到馬的身邊,自己至少有六層的活命機會。左右晃動著跑,而且不能有任何的規律,對於如何閃避弓弩,他的經驗應該在那個野獸少年之上。

「嗖」的一聲,一隻弩箭準確的射在卡其拉的腿上,野獸少年的智慧似乎比自己想像的還要高明許多,這是他第二次射活動目標,可他的判斷相當的準確,沒有給卡其拉一點的機會,此時的卡其拉,僅僅跑出十步遠。

奧斯曼從樹上跳了下來,卡其拉的大腿被強勁的弩箭貫穿,將他整個人定在地上,奧斯曼知道,此時的卡其拉已經無能為力了,就算想逃跑也不可能,沒有人在這種情況下還能走動一步。

「告訴我是誰讓你來殺我的,也許我會考慮放過你。」奧斯曼停在卡其拉十步之外問道,手中的重弩早已經上好了另一張箭。

受傷的野獸才是最危險的野獸,這一點奧斯曼最為瞭解。而且現在他知道,手中的重弩需要的是距離,只有在一定的距離之外,才能真正發揮它的用處,在近距離的情況下,它甚至不如以前自己的指甲管用。

「傭兵是不會說出僱主的,你死了這條心吧!」卡其拉咬著牙說道。

「好吧!那你就去死。」奧斯曼不想問第二次,因為他習慣於誠實,雖然也說過謊話,他以自己的習慣來猜測別人,既然卡其拉不準備說,那就殺死他好了。

「停。」卡其拉看到奧斯曼真的舉起了弩箭,才想起自己面對的並非是與自己一樣的傭兵,那些場面話、面子話,對於野獸少年來說,根本是無意義的事情。

「如果我說了,你真的放過我?」卡其拉需要一個保證,無論如何今天自己已經是個失敗者了。對於失敗者而言,最好的結局就是保留性命,其他的已經不重要了。金幣已經離他遠去,甚至隆卡多鎮也不可能再多呆,哪怕一小會了,也許離開北方郡對自己更好一些。

「當然。」奧斯曼點了點頭,放下了手中的弩弓。

「是你的叔叔,奎克.郝斯特先生。」卡其拉說道。

「是他?為什麼?」奧斯曼有些驚訝,沒想到居然是奎克想要自己的命,雖然知道他並不喜歡自己,可在莊園之中,除了義父和凌格之外,似乎每個人都不喜歡自己。但有必要僱傭兵殺掉自己嗎?

「是的,至於為什麼,那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,我只會拿錢辦事,至於原因我不會問,也不想知道。」卡其拉用最快的速度說道,他的左胳膊和右腿都在不停的流著血,現在他已經開始感覺到頭暈了,如果時間再長些,他知道自己會因為失血過多而休克。

卡其拉並不認為,野獸少年會好心的送自己去醫治,他能放過自己,那已經是自己的運氣了。

「好吧!你可以死了。」奧斯曼再次舉起了弩箭。

「你……你說過放過我的,只要我說出是誰指使的。」卡其拉怒斥道,他實在無法想像,這個野獸少年居然會騙自己。

「哦,我很報歉,因為我說謊了。」奧斯曼毫無誠意的道歉,同時手中的弩箭飛射而出,準確的射穿了卡其拉的脖子,他還是習慣對這個部位下手。

野獸從不會放過自己的敵人,對於任何對自己不利的對象,都會徹底消滅掉。奧斯曼不希望以後還會受到此人的攻擊,殺死他是最好的辦法,自己可以安心這個人再也不會對自己有威脅了。

第二次的說謊依然感覺很好,自己得到了想要知道的東西,並且消滅了敵人,這樣的好事他不在意多作幾次。

只是他還是有些想不通,奎克有什麼理由要殺死自己?對於這個問題,奧斯曼有些懷疑,也許卡其拉根本是在騙自己。

這件事情是否應該告訴義父呢?奧斯曼有些舉旗不定,如果真的是奎克想要自己的命,奧斯曼會先下手殺了他,他才不會管奎克與義父間的關係呢!只有自己安全才是最重要的,這是生存的第一法則。

拋開這些不快的想法,奧斯曼騎上馬,繼續向山林間行進,想想見到黑豹兄弟的喜悅,代替了那些不快的事情。

天地、家、兄弟,我回來了。


比預計的時間晚了些,奧斯曼與黑豹兄弟在一起玩了一個星期的時間,大多數時間是在幫助黑豹兄弟儲備冬天的食物。在這方面,黑豹兄弟遠不能與奧斯曼相比。

奧斯曼發現,這也是野獸與人類之間的分別,野獸也許有過冬的準備,但也僅僅是過冬的準備,他還沒有發現哪種動物,可以儲備兩季以上的食物,而人類顯然要聰明得多。也許自己當年儲備冬季食物的想法,就是人類的一種本能吧!


「這是……」布郎公爵接過奧斯曼手中的巨劍,疑惑的看了一眼義子,雖然他回來晚了些,但老公爵並沒有為他擔心,那裡是奧斯曼生活了許多年的地方。

「有人想殺了我,就是巨劍的主人。」奧斯曼絕定還是說出這件事,但隱瞞關於卡其拉的最後一段說詞,自己以後會對奎克小心些,但還不是說的時候,在沒有真正知道奎克的意圖之前,他並不完全相信卡其拉的話。

「知道是什麼人?」布郎公爵眉頭一皺,奧斯曼只是個孩子,雖然他長得高大了些,但實際年齡可能要比凌格還小,野外的生活讓他擁有了一副強壯的身體,但孩子就是孩子。

「是個傭兵,自稱卡其拉。」奧斯曼坐在老公爵的對面說道。

「哦,我會讓人查查看,你最近不要出門了。」布郎公爵對奧斯曼有些不放心了。

「我想應該沒什麼問題。義父大人,我有個小小的要求,不知道能不能說出來。」奧斯曼問道。

「當然,我的孩子說吧!你想得到什麼?」奧斯曼很少會提出要求的,每次都會讓布郎公爵感到新奇。

「我希望能找一位騎士來教導我戰鬥的技巧。」奧斯曼說出了自己的請求。卡其拉雖然是被他所殺,但近戰的時候,對於武器並不精通的奧斯曼來說,他戰勝對手的機會並不大,特別是剪去了作為武器的指甲之後。

「你希望成為一名騎士?像凌格那樣?」布郎公爵問道,凌格的心願在隆卡多無人不知,老公爵知道,凌格一定沒少在奧斯曼面前提起過,可一年來,奧斯曼從沒有說過他希望學習戰鬥技巧,甚至從來沒有跟凌格一起上過劍術課。

「不,只是想學習,但不是凌格所學的那些東西。」奧斯曼說道,戰鬥是生存所必須的技能,從小在山林中長大的奧斯曼,認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。

「哦,我想我明白了,讓我考慮一下好嗎?」布郎公爵說道,奧斯曼想學習的並不是貴族那種華而不實的劍術,而是真正的武技。當然,以布郎公爵的身分來講,請到一位騎士並不是很困難的事情,可野性依然很強的奧斯曼,學習武技對他來說是否是件好事,這得好好考慮一下。

一個十幾歲的孩子(布郎公爵無法判斷出他準確的年齡),已經可以殺死一名傭兵了,雖然這樣的奧斯曼會讓他更加放心,但如果他學會了強大的武技,是否會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呢?

對於奧斯曼學習的天分,布郎公爵一點也不會懷疑,他在一年的時間裡,不但掌握了語言,甚至還可以進行簡單的書寫,讀一些簡單點的啟蒙書籍。

而身手靈活,天生有著戰鬥天分的奧斯曼,相信學起武技來,一定要比學習語言和文字更容易得多。

「好的義父。」奧斯曼站起身說道,他知道,義父說了這句話之後,自己應該回房間了。他還不知道為何義父要考慮,在此之前,奧斯曼提出的要求,布郎公爵從沒有反對過。

人類的武技到底可以達到一種什麼程度呢?奧斯曼希望自己能夠有機會見到真正的騎士。從凌格的嘴裡,奧斯曼知道,騎士才是強大的戰士,而劍士要與騎士有一定的距離。而近距離作戰,自己連劍士也無法戰勝,當然原因主要是自己不會使用武器。

看來自己太過注重弩弓的作用了,而從沒有與人類進行過戰鬥的奧斯曼,並不知道其他武器的重要性,這次他已經知道了。

面對鋒利而沉重的巨劍,奧斯曼有種無從下手的感覺。雖然是因為失去了長而尖利的指甲,可他知道,即便是自己的指甲還在,也根本無法與巨劍相比。


「奎克,你怎麼看這件事情?」在布郎公爵的書房中,只有他們兄弟兩人。隆卡多鎮是個平靜的小鎮,還從沒有出現過殺人的事情。

「很難說,也許奧斯曼得罪了誰?」奎克的眼神遊移不定。

「他很少外出,而且出去的時候,都慢與凌格一起,應該不會得罪誰吧!」布郎公爵顯然對這樣的回答不滿意。

「也許是那只黑豹,它經常來到鎮上,雖然還沒有傷害過誰,但無疑會讓人們感覺到害怕。」奎克努力想著其他的可能。

「似乎沒人因此而提出異議?」布郎公爵對這個答案同樣不滿意。

「那些平民是不敢說出來的,他們對您的尊重不必懷疑,但對於奧斯曼則不同,他們稱他為野獸的孩子或者乾脆叫他野人。」奎克說道。

「哦,是這樣嗎?好吧!讓我想想。」布郎公爵擺了擺手,示意奎克可以離開了。

奎克那游移不定的眼神,並沒有逃過布郎公爵的眼睛,作為帝國的重臣,查顏觀色是必須的生存技能。聯想到上次的紅蛇菌,老公爵沉思了起來,看來事情並不像奎克說的那樣。


晚課被取消了,奧斯曼有些不滿,但他別無選擇,雖然在奧斯曼的眼裡,義父是一個特別好說話的老人,但他的決定,通常不容易更改。

取消晚課的原因是,布郎公爵有一個決定要告訴大家。所謂的大家自然是包括奧斯曼,奎克以及他的兩個兒子。

在奧斯曼的記憶之中,布郎公爵只有一次如此鄭重其事的宣佈他的決定,那次是收自己為養子的時候。那時候的奧斯曼,僅僅勉強可以聽懂人類的語言。

客廳的壁爐裡已經升起了火,雖然大雪還沒有來臨,但空氣已經顯得很冷了。每個人都習慣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,奧斯曼坐在最遠的一個角落裡,凌格則坐在他的身邊。

一直以為,布郎公爵一直希望他能坐在自己的身邊,但貴族的一些禮教讓他也無能為力,另一方面,奧斯曼也不喜歡坐在令人注目的位置上。

「今天把大家招來,我將要宣佈一件事情。」布郎公爵手裡拿著一隻水晶杯,杯子裡面有半杯玫瑰紅色的葡萄酒。老公爵並不好飲酒,不過晚餐後的半杯葡萄酒對於他的胃會很有好處。

布郎公爵見每個人的注意力都已經放在自己身上,滿意的點了點頭,繼續說道:「奧斯曼將要去南方居住,明天將要離開這裡。」

每個人的表情都不同,奎克和塔斯夫非常的意外,同時又有些欣喜,奧斯曼怔了一小會,滿臉的疑惑,凌格對這個決定顯然非常的不滿意,但一時間還不敢問出口。

「這個決定出於對奧斯曼本人的考慮才作出來的,在昨天,他提出想要學習戰鬥的技巧。我考慮了一下,覺得應該將他送到我的老朋友,邁克爾.克裡斯托夫那裡,他是一位優秀的軍人,本身擁有騎士稱號,相信這樣的決定,不但能令奧斯曼滿意,同時我對於自己的老朋友也擁有無比的信心。」布郎公爵一口氣說完。
第六章

當然,事實上並不完全像他所說的那樣,布郎公爵雖然還沒有任何的證據,卻已經開始懷疑自己的弟弟了。

那僅僅是懷疑,這裡除了凌格之外,每個人對奧斯曼都不夠友好,這一點布郎公爵還是可以看得出來的,特別是弟弟奎克和侄子塔斯夫。雖然他們的不友好並沒有像那些僕人一樣,寫在臉上,經驗豐富的布郎還是可以看得出來。

布郎公爵並不相信弟弟會為了殺死奧斯曼,連自己和他的兩個兒子都一起毒死。不過傭兵卡其拉的那把巨劍表示,的確有人希望奧斯曼從此消失。

對於這個養子,布郎公爵的感情還無法與自己的弟弟侄子相比,對於奧斯曼,他更多的是好奇,非常想親眼見到他的每一點變化。一年時間裡,奧斯曼給了他太多的驚喜,這讓老公爵對奧斯曼的想法改變了許多,同時也親近了許多。

「您說的那位邁克爾.克裡斯托夫,是不是原帝國第一軍團長?」奎克小心的問道,這個名字與一位偉大的軍人名字一模一樣,但他從沒有聽哥哥談起過。

「是的,正是他。」布郎對於弟弟那有些誇張的表情,滿意的笑了笑回答道。

「天,是軍神邁克爾公爵?」塔斯夫同樣驚叫了起來,邁克爾公爵是帝國軍界的元老,原第一軍團長,黃金騎士,在軍界裡,擁有著至高無上的榮譽和地位。雖然他已經在五年前退出軍界,回家養老了,但帝國的子民,沒有人會忘記他的存在。

「伯父,您說他是您的朋友?」凌格跳了起來,希望將來能成為騎士的他,自然對於這位偉大的騎士相當的瞭解,他的每個傳說,凌格都可以清清楚楚的說出來。

「是的,他是我最好的朋友,他從來不曾讓我失望過,相信他同樣會讓奧斯曼滿意的。」布郎公爵笑著說道,他是位真正貴族,並不想以此為炫耀的資本,因此從不在親人面前提到過些事。

奧斯曼對於這位邁克爾.克裡斯托夫公爵一無所知,因此也沒有表示出任何的驚訝,吃驚或者歡喜。

「真是羨慕你這個傢伙。」凌格回頭給了奧斯曼一拳,他知道自己的拳頭對於奧斯曼來說,一點危脅都沒有,可以放心的用力打擊。

奧斯曼無所謂的聳聳肩,只要能學習到戰鬥技巧就可以了,至於是誰來教導自己,奧斯曼並不在意,他知道,想要學習東西,最主要的還是靠自己。雖然他每晚都期待著晚課的到來,但對於那位先生,他並不看好,他的知識甚至還不如布郎公爵豐富和正確。

奎克和塔斯夫的臉上也陰晴不定,他們沒有想到,哥哥居然有如此強大的朋友,更沒有想到哥哥會讓奧斯曼去邁克爾公爵那裡居住。

「凌格也很喜歡學習戰鬥技巧,您知道,他的願望是成為一名騎士,我認為應該讓他們一起去比較好些,您說呢?」塔斯夫連忙說道。對於弟弟與奧斯曼走得很近,他一直很不滿意,背後也曾經勸過凌格。

但這些都沒有用處,凌格喜歡與奧斯曼在一起,小孩之間的感情,讓塔斯夫難以理解的。但這樣的好機會,如果只讓奧斯曼去得到,那太過可惜了。自己早已經過了學習武技的年齡,而且自己也從沒想去學習過武技,但弟弟不同,他真的非常希望能成為一名騎士,而眼前就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機會。

「不,我會為凌格另外請一位騎士教導他,邁克爾那裡並不適合他。」布郎公爵悠悠說道,塔斯夫的想法他並非沒有考慮過。

「您不認為這樣有些偏心嗎?」奎克有些急了,這樣的話,似乎不應該說出來。

「父親,我相信伯父一定有他的理由。」塔斯夫連忙止住了父親的話頭,並且把球踢回給伯父大人那裡。看來父親真的太過於急功進利了,這樣往往只會讓人感到討厭。

「邁克爾本身是位騎士,雖然他年紀比我還要大許多,但身體卻比我要好。」布郎公爵說道,同時掃視了眾人一眼,他當然能理解弟弟的心情,每個人對於自己的兒子,都會特別的關心,有這樣的好機會,又怎麼能不為自己的兒子爭取呢?

「你們也知道,他被稱為軍神,是帝國第一軍團的創史人,而第一軍團一項以訓練嚴格,紀律嚴名而著稱。而這些,都是因為邁克爾性格的原因。」布郎公爵慢慢說道,似乎在回憶著過去,老人似乎對於回憶過去都有興趣。

「在第一軍團裡,是所有的軍團中,貴族最少的一隻軍團,但戰鬥力卻是整個帝國最強的。知道是什麼原因嗎?」布郎看著眾人問道,卻不並想從他們那裡找到答案。

「原因很簡單,因為貴族子弟中,能承受邁克爾那們嚴格訓練的人,並不多,那非常的艱苦。相反,平民中的許多人,由於長期生活的艱辛,加上大量的體力勞動,反而更容易適應。不過即便是這樣,第一軍團的淘汰率也是全帝國九大軍團中最高的一個,新兵的淘汰率達到了五分之四。」布郎公爵有些得意的說道,似乎第一軍團是在他手中建立起來的一樣。

「哦天啊!那第一軍團的十二萬人,不是要從六十萬人中挑選出來?」塔斯夫驚叫道,對於軍事方面,他的知識遠不如弟弟凌格。

「那當然,第一軍團是帝國的王牌,不過他們淘汰下來的士兵,並不會因此而回家,事實上,四方軍團非常樂意接受從第一軍團中淘汰下來的士兵。能夠被第一軍團征招,這本身已經是一種實力的象徵了。」凌格得意的說出關於第一軍團的事情,未來的騎士顯然對於第一軍團,有著非常深刻的瞭解。

「是的,凌格說的沒錯,不僅僅是四方軍團,就是第三軍團也對於那些被淘汰下來的士兵,敞開他們的大門,事實上,那些士兵也是相當優秀的軍人。」布郎公爵滿意的點點頭說道,凌格遠比他的哥哥更讓老公爵喜歡。

「您的意思是,凌格會受不了那種苦?」奎克已經明白哥哥的意思了。

「不僅僅是那樣,我相信凌格的性格相當的堅毅,而且不是那種軟弱的貴族子弟。但僅僅是這樣還不夠的,邁克爾的要求更高,而且你們要知道,這次並非是第一軍團挑選士兵,他的要求會更高,難道你們希望凌格去丟臉嗎?」布郎公爵說道。

「不,不,不,伯父大人,我是不會為您丟臉的,請相信我。」凌格站起來說道,看來軍神邁克爾.克裡斯托夫的大名,對於他的吸引力非常的大。

「不,我的孩子,如果你能在一年之內,達到某一種程度,我會送你去邁克爾那裡的,但現在的你還不行。想成為一名騎士,這的確是個好主意,但要知道,每位騎士都是從一點一滴作起的,沒有人可能一出生就是騎士。」布郎公爵搖了搖頭說道。

「凌格,我想我已經明白伯父大人的意思了,在這一年裡,伯父大人會為你請一位真正的騎士,如果你能通過他的教導,那你也就有資格去邁克爾公爵那裡了,我說的沒錯吧?」塔斯夫轉頭問布郎公爵,但他心中卻並不滿意,難道那個野獸少年現在就有這樣的資格嗎?難道他比弟弟還要優秀?

「沒錯,塔斯夫,你很聰明。」布郎公爵點了點頭說道。

「好吧!一年之後,奧斯曼,等我一年,我們一年後會見面的。」凌格堅定的說道。

奧斯曼點了點頭:「我等你。」兩個少年朋友定下了一年之約。


天亮的時候,一隻由十匹馬組成的隊伍出發了,隊伍的正中自然就是我們的奧斯曼.郝斯特,他甚至連與黑豹兄弟道別的時間都沒有,便被義父布郎公爵送出了北方小鎮隆卡多。

第一次離開隆卡多小鎮,奧斯曼發現世界原來如此之大,書本上的東西,與現實相比,顯得太過蒼白而無力。

人原來有這麼多?土地居然如此遼擴?奧斯曼終於知道什麼是平民了,那些衣著破舊,面有菜色的人就是平民。

可隆卡多鎮也有平民,那裡的平民與眼前的這些人完全不同。隆卡多鎮是個定富裕的地方,那些人雖然衣服鉓品無法與莊園的人相比,卻也相當的不錯。

山川,河流,美妙的景色原來也並不止於自己生活過的山林。城市,小鎮,這些與書本中的對照,讓奧斯曼知道其中的不同。

跟隨的僕人同樣不喜歡奧斯曼,而且他們的知識也無法與先生或者是義父相比,就算他們喜歡,只怕了難以為奧斯曼解惑。奧斯曼早已經習慣了他們對自己的樣子,很少與他們交談,如果有什麼不懂的地方,他會記在心中,早晚會有機會找到答案的。

北方郡的道路很好走,前一段日子傳說中的盜賊奧斯曼並沒有遇到,相信這是北方軍團努力的成果。

進入中央郡,奧斯曼發現這裡與北方郡差別更大了。北方郡人口相對要少得多,而這裡人煙稠密,即便是一個小鎮,鎮上的人口也比隆卡多鎮多得多,而且也要繁華得多。

奧斯曼靜靜的走過小鎮,穿過城市,故意走得慢些,對面實物一一印證自己從先生那裡得到的知識,以及從書本上看到的東西。

每件東西,每樣事物對於奧斯曼來說都是新奇的,可惜為了趕路,絕大多數的東西無法仔細去觀察,不過奧斯曼並不感到失望,這一切,他早晚會弄得清楚。

半個月後,馬隊進入了南方郡,踏過豐古關,就是南方郡的範圍了。這裡的景象又是另一翻不同。地上可以看到青青的綠草,小河的水流不斷。此時的北方,應該已經迎來了第一場大雪,而南方郡卻如同沐浴在春風之中。

經過十天的旅行,終於來到了此次的目的地,南方郡府,西爾克多城。這是南方最大的城市,擁有五兩百萬人口,城牆高達四十尺高,厚度有二十尺,城牆上面可以並排行走兩輛馬車。

這是奧斯曼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大城市,他像一個鄉巴佬一樣,仔細的看著每一地方。同樣的,他身邊的僕人也從未見過真正的大城市,此時露出與他們看不起的野獸少爺一樣表情。

「對不起,公爵大人並不住在這裡。」管家禮貌的回答著領隊的問題,對於那位布郎公爵,他早有耳聞,公爵大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過他。

雖然這隊人看起來土得掉渣,可他並不會因此而看不起他們,嚴厲的主人會因此而懲罰他,他必須很小心才行。

「哦?請問邁克爾公爵現在住在哪裡?」

「公爵大人目前住在他的領地裡,離這裡二百里路的亞美尼亞城,那座小城也是屬於公爵大人的。」管家恭敬的回答道。

「好吧!我想我們還要趕一段路。」奧斯曼無所謂的回答道,趕路於對他來講,並不是件難過的事情,正相反,奧斯曼喜歡觀看沿途的風光。

「天色已經不早了,我認為郝斯特先生應該先在這裡住一夜,如果知道您的到來,我招呼不周的話,公爵大人會不高興的。」管家一邊回答著,一邊打量著奧斯曼。

很顯然,眼前的少年是位貴族,但與他所見過的貴族有很大的不同,他週身散發著一種野性,即便是把身體包裹在華麗的衣服裡面,他也可以很容易的分辯出來。

「也好,那就打擾了。」奧斯曼沒有拒絕管家的好意,反正自己以後將在生活在這裡,儘快的適應應該是個好主意。


第二天的晚上,亞美尼亞城已經出現在奧斯曼的眼中。與西爾克多城相比,它無疑小了很多,但與住了一年的隆卡多鎮相比,亞美尼亞城的確是座城市。

它擁有自己的城牆,射塔,厚實的城門。在奧斯曼眼裡,這是一座縮小版的西爾克多城。從北方的隆卡多到這裡,一路上,奧斯曼經過了許多的城市,雖然都是一些小城市,但奧斯曼對於城市的概念已經相當的深刻了。

事實上,所有的城市之間相差的並不多,大體的閣局都很相像,分別僅僅是城市的大小,以及城牆的高厚罷了。在奧斯曼眼裡,城市並不被他所喜歡,也許隆卡多那樣的小鎮,更被擁有野性的奧斯曼所接受。

城市的喧囂,污濁的空氣,滿地的垃圾,這些都讓奧斯曼皺眉不已。人類的城市與書中所寫的相去太遠,至少先生對於城市的讚美,奧斯曼更是不屑一顧。

克裡斯托夫公爵是位高大,健壯而嚴肅的老人,花白的頭髮修剪的整齊乾淨,衣服普素而全體。與那種寬大鬆散的貴族服裝相比,奧斯曼更喜歡這樣的衣服。

只看了一眼,奧斯曼已經開始喜歡上這位嚴肅的公爵了。

「公爵大人,這是我義父布郎.郝斯特公爵給您的信。我是他的義子,奧斯曼.郝斯特。」奧斯曼以貴族最尊貴的禮節來表示自己心中的善意。

克裡斯托夫公爵顯然並不在乎眼前的少年,他連眼角也沒有掃一眼奧斯曼,隨手接過信,當著奧斯曼的面,仔細的看了一遍。

「哦?你就是信中的那個奧斯曼?」看完信的克裡斯托夫公爵對奧斯曼有了興趣,奧斯曼的出身的確可以讓任何人感興趣。

「是的先生。」奧斯曼回答道,他知道,眼前的這位擁有公爵爵位的騎士,與義父完全是兩種人,不知道他們是如何成為朋友的。

不過這一點,奧斯曼並不準備仔細研究,自己與黑豹兄弟之間相差的更大。

「我想看看你身上那層樹脂,不會有什麼問題吧?」看來騎士先生對於奧斯曼的身分還想作進一步的確認。

「當然,如您所願。」奧斯曼伸出了手臂。

「真的很奇妙,韌性和硬數都很不錯,看起來與聚甲族有些相像。」拉著奧斯曼的手臂,克裡斯托夫公爵看了好長一段時間,才說出了自己的結論。

「聚甲族是一種動物嗎?」奧斯曼問道,他知道自己的缺點是什麼,也從不隱藏自己的弱點。

「以後你會知道的,我是邁克爾.克裡斯托夫,你可以稱呼我邁克爾先生。既然是布郎那傢伙的義子,我會好好的教導你的。不過你要記住,想學習武技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即便你是布郎的義子,我也不會對你有絲毫的放鬆,如果你不行,從哪來的還回到哪去,聽明白了嗎?」邁克爾公爵嚴肅的說道,奧斯曼進入房間後的這段時間裡,他從沒有在邁克爾先生的臉上看到過一次笑容。

「當然。」奧斯曼對於這一點倒並不是很放在心上,自己的體力和靈活性他有著足夠的信心。

「尤絲,你帶奧斯曼少爺去客房,給他收拾最好的房間,他可能要在這裡住上一段時間,另外,你以後就作他的女僕,其他事情就不必管了。」邁克爾說道。

「是的先生。」尤絲行了個禮應道。

「至於你們,在這裡住一天,明白帶些東西給布郎那傢伙。」邁克爾轉頭對跟隨奧斯曼來的幾個僕人說道。

「是的先生。」幾個僕人同樣行了禮應道,只是他們有些不習慣,顯然克裡斯托夫公爵更願意別人稱呼他為先生,而不是公爵大人。


「這是您的房間,如果有什麼需要,隨時可以叫我。您看看,這裡還需要些什麼?」尤絲.米爾帶著奧斯曼走進房間,行了禮問道。

「看起來很不錯,你不必那樣客氣,可以叫我奧斯曼,對了,你是叫尤絲對吧!」奧斯曼邊看著自己即便居住的房間一邊說道。

在隆卡多莊園的時候,僕人們都不喜歡他,奧斯曼同樣也不喜歡那些人,很少會與僕人說話。

「是的奧斯曼先生,我叫尤絲.米爾,您可以叫我米爾,大家都這樣叫我。」年輕的女僕臉紅了一下。這位奧斯曼先生看來並不難相處,雖然他長得相當高大,可從臉上,米爾可以判斷他大至的年齡應該在十四五歲之間,還遠不到被稱為先生的年紀。

「好吧!米爾,告訴我在哪裡可以洗個澡。」奧斯曼問道,其實對於洗澡,他真的不是很喜歡,但布郎公爵成功的教會了他,人類應該乾淨的活著,而不是象動物一樣骯髒。

「我讓人為您準備洗澡水,晚餐在半小時後。」米爾回答著,再次行了個禮,退出房間。

沐浴後的奧斯曼顯得更加精神,這裡的一切與隆卡多相差甚遠,甚至連那些僕人也非常的不同。奧斯曼早就注意到,這些男僕們大都在四十歲上下,一個年輕的也沒有發現。

而女僕們則要年輕得多,大都在二十歲以下,年輕而漂亮。無論是男僕還是女僕,他們行走,說話,作事的動作都很標準,奧斯曼甚至可以肯定,那個男僕在倒熱水的時候,三次都把木桶舉在一個高度上,分毫不差,而他的腳步也是固定的。沾著水的鞋印,三次都同樣踩在一個地方上。


「這裡是南方,因此魚更多些,也許你更喜歡肉類。」邁克爾公爵對奧斯曼說道。

「是的先生,在北方我們每星期吃一次魚。」奧斯曼應道,這裡的菜色與隆卡多莊園相差的也很多,海鮮明顯多了很多,而且都相當的新鮮,畢竟這裡更靠近海。

「布郎的信中提到你殺過一個人,是這樣嗎?」邁克爾公爵問道,看得出,前面的話僅僅是因為兩人並不熟悉,作為鋪墊才說出來的。

「是的,我使用的是軍用重弩,對於這種武器,我已經相當熟悉的,但其他的武器,我也點也不瞭解,這正是義父安排我來您這裡的原因。」奧斯曼放下手中的刀叉說道,雖然他已經放慢了入食的速度,不過與年老的邁克爾公爵相比,還是顯得快多了。

「哦,很有趣,能說說當時的情況嗎?」邁克爾揮動著手中的刀叉問道,奧斯曼從他的眼中可以看得出來,這位老公爵的確對此非常有興趣。

「當然,那個人自稱卡斯拉,是位劍士,使用一把巨劍。」奧斯曼說道,他決定滿意老人的興趣。

「是一把巨劍嗎?你能說出那柄巨劍的重量嗎?」邁克爾公爵問道,甚至忘記了吃東西。

「當然,那柄巨劍有二十公斤左右,比較輕。」奧斯曼如實說道。

「二十公斤?你認為比較輕嗎?」邁克爾的眼睛亮了起來,戎馬一生的軍神,對於任何一種武器都非常的在行。

「是的,如果讓我來選擇一柄巨劍的話,我希望能有五十公斤重,這樣比較趁手些。」奧斯曼考慮了一下說道,他知道,現在已經不僅僅是聊天的了,邁克爾公爵在試探自己的力量,不過奧斯曼並不準備隱藏自己的實力,他還不知道這樣作的重要性。

「五十公斤?你確定嗎?」這次邁克爾公爵的眼光閃動著促狹的光芒,在軍中,即便是一名優秀的騎士,也不可能使用五十公斤的巨劍,如果換成巨斧或者其他的重兵器,那就比較正常了。要知道,劍最主要的是清靈。
第七章

通過剛才的問話,邁克爾已經知道了許多,首先,那位叫作卡其拉的人,擁著有至少中級劍士的能力,以力量見長。另外,他還知道,眼前的少年對於劍,連一丁點也不瞭解。拿起巨劍和使用巨劍,那根本是兩回事。

同時,他還可以肯定,眼前的少年並不像他的外表那樣,他有著一身不錯的力量,而且對此相當的自信。

「我想是的。」奧斯曼想了想說道,他曾經試著使用過那柄巨劍,並且學著凌格的樣子揮舞,他認為那柄巨劍對他來說太輕了此。

「好吧!告訴我孩子,你是如何戰勝他的。」邁克爾對於奧斯曼越來越有興趣了,從布郎的信中,他已經知道了一些,除了少年那奇特的經歷之外,他知道奧斯曼從沒有真正學習過武技。山林中的特殊生活,使他擁有不錯的力量和靈活的動作,同時也付與了他對危險的感知和機敏。

但這些還不夠,當他面對一名中級劍士的時候,這一切都已經不算當作優勢了,也許在邁克爾公爵眼裡,一名中級劍士實在不算什麼,但對於一個普通人來說,中級劍士已經是不可戰勝的了。他實在想知道,少年是如何殺掉一名全副武裝的中級劍士的。

「他的動作很快,而且揮劍時候產生的氣流還可以割破我的衣服。」奧斯曼回憶著當時的情景說道。

「哦,那是劍氣,可以證明他至少是位中級劍士。什麼?你說他動作很快?」邁克爾公爵再次吃了一驚,是力敏型的劍士?這樣的劍士並不多見,在近戰之中,這類劍士往往可以擊敗更高一級的劍士,他們是劍士之中近戰的王者。

對於奧斯曼形容的動作很快,他毫不懷疑,一個與黑豹生活許多年的孩子,敏捷絕對是他的強項,要知道,在猛獸之中豹子並不以力量見長,而是它敏捷無比的動作,和任何陸地動作無可相比的速度。

「是的,的確很快,但足夠我閃開了。」奧斯曼確認道。

「好吧!接著說孩子,你是如何戰勝他的。」邁克爾淡淡的說道,心裡卻對奧斯曼重新進行了一翻評估,看來自己有些小看他了。

「當時我正好手中有一隻軍用重弩。」奧斯曼說道。

「哈哈……」怔了一下,緊接著邁克爾公爵發出一陣豪爽的笑聲,原來是這樣啊!近距離,手持重弩,並且對這種武器有著非凡的瞭解,他已經為那個卡其拉教屈了,相信那傢伙同樣小視了眼前這個少年,僅僅拿他當作一個孩子來看待了。

「他的動作很快,那你的重弩一定早已經上好了箭等著他是吧!」笑夠了之後,邁克爾肯定的說道。

「不,那樣作對弩有傷害,通常我都在需要的時候才上箭的。」奧斯曼說道。

「你是說,你見到他的時候,弩上並沒有箭,也沒有拉好弦?」邁克爾嚴肅的問道,這個孩子在說謊嗎?他的話前後矛盾,既然對方的速度很快,而他又沒有拉好弦,就算是個笨蛋也知道,不能給對方上箭的機會。

「是的,當時重弩背在我的背上,我習慣那樣作。」奧斯曼再次肯定的說道,對於邁克爾公爵表情的變化,他還無法理解,但可以肯定的是,邁克爾公爵似乎並不相信自己所說的話。

「告訴我你是如何上好箭的,那個卡其拉不會站在那裡等你裝好箭吧!」邁克爾公爵的聲音再次變回淡淡的味道,對於少年的好感一下子蕩然無存了,他最討厭的就是說謊。

「我在閃避的同時,從背後取弩,拉滿弦,再裝上箭。」奧斯曼輕鬆的說道。

「看來你對重弩真的非常瞭解,在閃避之中也可以作到這些的人,我還真的從沒見到過。」邁克爾公爵冷冷的說道。

「那很難嗎?」奧斯曼對此深為不解。

「不是難,而是不可能,奧斯曼先生,我認為你應該提高你的說謊技巧,而不是來學習武技。你說的事情,除了雷霆武士,根本沒人可以作到。我是一名騎士,但我同樣無法作到這一點。」邁克爾改變了對奧斯曼的稱呼,不肯再叫他孩子了,同時聲音也變得更冷,他準備徹底揭開他的謊言之後,讓他明天與那些僕人一起回去。

對於老朋友,他自然會盡力幫助布郎,不過邁克爾想不通,對自己同樣瞭解的他,為何會送這樣一個孩子到自己這裡來。

「邁克爾先生,我倒認為那很容易,再容易不過了。」奧斯曼喝了一口果汁說道,雖然他的個頭已經很高了,但義父從沒允許他喝任何含有酒精的飲料。


「取一隻重弩來。」邁克爾沒有理會奧斯曼,輕輕拍了拍手說道,雖然退役了,但作為一名騎士,邁克爾家中擁有相當數量的武器。

一會的功夫,一隻軍用重弩送到餐桌前。

「來試試,就像你說的那樣去作。」邁克爾公爵蔑視的說道,他根本不相信奧斯曼所說的話,每一句都不相信,這是一個喜歡吹牛的少年,但在自己面前,他的牛既然被戳破了。

奧斯曼從僕人手中接過重弩,入手的感覺讓他一怔,這與他通常使用的那只重弩有些不同,單單是重量上就已經相差很多。

同樣的鋼弦,卻要粗上一圈,弩身是用精鋼打造的,這與自己那隻大部分使用胡桃木的更是不同。只一眼,奧斯曼馬上喜歡上了它,與它相比,自己常用的那只更像是玩具。

「非常好的一隻弩。」奧斯曼讚道。

「奧斯曼先生,我很想知道你是如何在一瞬間拉滿它的。」邁克爾公爵毫不客氣的說道。

奧斯曼並沒有理會滿臉不悅的公爵,兩手熟練的活動了起來,上弦用的搖柄裝置必須卸掉,有那東西的存在,即不方便背在背後,同時也不方便自己拉滿弩弦。

在兩次呼息的時間內,搖柄裝置被分解成四個部件放在餐桌上,奧斯曼滿意的看著手中的重弩,他決定一會向邁克爾公爵討要它,相信邁克爾公爵一定不會吝惜一隻重弩。

邁克爾公爵呆了一瞬間,奧斯曼的動作讓他即吃驚又佩服。他熟練的動作,可與同一位優秀的弩弓手相比,就算是一名騎士,也不可能比他作得更好了。更驚訝於他的行為,他居然卸掉了搖柄裝置,那意味著,這只弩弓只能用手腳來上弦,那會浪費更大的力量和時間,他居然一時間看不懂奧斯曼的動作意義在哪裡。

「你準備用臂力拉開它?」邁克爾的聲音謹慎了些,純靠臂力拉開重弩的大力士,邁克爾公爵並非沒有見識過,但那樣的力士實在太少了,整個第一軍團之中,也未必能找到三十個這樣的人。

即便是有這樣的力量,也不應該把它花在拉開弩弦這種小事上面,戰場上需要力量的地方多得事,一名優秀的戰士,應該懂得如何儘量保存自己的力量,將它使用在更重要的地方上。

「當然,用搖柄的速度太慢了,我不喜歡。」奧斯曼點頭說道。

「好吧!你來試試看,這是三號重弩,它可以射到六百七十步外,弩弦的力量是四石。」邁克爾公爵一口氣說出這只重弩的所有參數,也不管奧斯曼是否能聽得懂。

奧斯曼先用兩隻手指拉著弩弦試了試,的確很重,要比自己常用的那只重一半左右。左手握住弩身,右臂一用力,「卡」的一聲,弩弦被拉滿了。

「哦……」餐廳裡的僕人們同時叫了一聲,顯然,他們對於這種重弩同樣不陌生。

「看來我還是小看了你的力量,但我還有些疑問,雖然你拉滿了這只弩,不過在閃避之間,你想輕鬆的拉滿它,似乎有相當的難度。」邁克爾的聲音柔和了許多,作為一名軍人,他非常欣賞有勇士,有本領的年輕人。

「是的,如果當時是這只弩的話,也許我沒那麼輕鬆拉開它。」奧斯曼搖著頭說道,弩弦的力量有些超出他的想像。

「你的弩不同嗎?你說過是軍用重弩的。」邁克爾公爵邊問邊思考的,也許少年說的是一號弩,如果是那樣的話,完全可以相信他的話。

「是很不同,我那只弩的弩身是木頭製作的,米爾,請你去我的房間取我的弩來,它就床下面。」奧斯曼轉身對餐廳門口的米爾說道。

「好的先生。」米爾的眼中全是小星星,在這樣的主人家,即便是個女僕,對於這些武器也相當的熟悉,她從沒見過有人可以單靠臂力拉開重弩。

看到米爾手中的弩,邁克爾已經完全相信奧斯曼所說的話了。事實上,那並不是一把軍用重弩,所有的軍用重弩都是使用精鋼製作而成的,米爾手中的弩,樣式雖然與軍用重弩一樣,但那只是一隻仿製的軍用重弩。

不必用手去試,邁克爾公爵就大體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。那是一隻仿製的相當好的重弩,它的力量應該與一號重弩相差無幾。

「你是個誠實的孩子,我為剛才的表現向你道歉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,作為一名優秀的軍人,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,是必不可少的美德。

「您不必道歉,如果當時真的是這樣的弩,也許我會困難很多。」奧斯曼站起來行了個禮說道。

「你的箭法一定很不錯,一箭就要了那個卡其拉的命對吧!」邁克爾公爵柔聲說道。

「不,雖然我對自己的箭法很有信心,可事實上,我的第一箭只射中了他的左膊……」奧斯曼將當時的事情完整的說了一次。

當聽到奧斯曼居然可以跑著上樹的時候,所有的僕人都驚訝的叫出聲來。只有邁克爾公爵沒有表示驚訝,上樹不正是豹子的本領嘛!

「孩子,看來你的確需要好好學習一下武技,特別是與人戰鬥的經驗。雖然我們是第一次見面,但我相信我已經對你有了深刻的瞭解。從明天開始,我將要訓練你,三年的時間就足夠了,我會在三年裡,將你成為一名合格的騎士。」邁克爾公爵有些激動的說道,這麼好的苗子可不多見,他衷心的感激老朋友布郎,為他的晚年帶來了意外的驚喜。

「需要三年嗎?」奧斯曼有些驚訝,他沒想到,想要學習武技,居然需要如此長的時間。

「當然,那還是因為你的條件非常出色,如果是其他人,也許一輩子也無法成為一名合格的騎士。」邁克爾公爵恢復了嚴肅的表情。

「好的,我會努力的。」奧斯曼點頭說道。


一個月的時間裡,邁克爾公爵三次調整了訓練計劃,雖然對於奧斯曼有了清醒的認識。可當他真的開始訓練的時候,才發現自己瞭解的還是出入太大了。那些用地普通人的訓練方式,顯然並不適合眼前的少年。

每天清晨的五公里負重跑,對於一名優秀的士兵而言,也是個相當重的負擔,可對於奧斯曼來說,似乎根本沒有任何的意義。

當邁克爾公爵按他想像的時間來到操場上,準備等待奧斯曼回來的時候,他才發現,奧斯曼早已經回來,並且吃完了早餐,還有時間洗了個澡。

很快的,邁克爾公爵發現,奧斯曼無論是在力量,肢體柔韌性,跳躍能力,耐力這些方面,遠比他見過的最優秀的戰士還要優秀得多。

而他最缺乏的是技巧和常識,對於普通人來說,很自然的事情,到了奧斯曼身上,卻是從沒聽說過的新鮮事。

邁克爾公爵最後把訓練集中在,技巧課,常識課,軍事課上面,這些方面奧斯曼所知道的實在太少了,甚至還不如一個孩子知道的多。

「今天我來講講軍事常識,這方面我認為你應該多瞭解一些。」邁克爾公爵有些不適應的說道,訓練新兵,居然大多數的時間留在房間裡,這對於戎馬一生的他來說,還真是頭一次。

「是的,非常樂意接受您的指導。」奧斯曼正色道。

「帝國共有八個軍團,分別是四方軍團,它們負責守衛四方郡,每個郡一個軍團。每隻軍團擁有八萬人,分成十六隻縱隊。在中央郡,也就是我們菲格帝國的首都郡內,擁有四個軍團,近衛軍團負責京都聖西斯堡以及王宮的安全。

第一至第三軍團為帝國的機動軍團,同時也擁有最好的裝備,最強大的戰鬥力。近衛軍團有十萬人,二十隻縱隊,但這只軍團很少有機會上戰場,因此戰鬥力很普通。

第一軍團擁有十二萬人,二十四個縱隊,是帝國軍力最強的一隻,我以前就是那只軍團的軍團長。第二、三軍團擁有十萬人,二十個縱隊,他們的戰鬥力僅次於第一軍團。」

說完這些邁克爾公爵看了一眼奧斯曼,發現他非常認識的在聽自己講課,這讓他很滿意。少年的記憶力他完全不必擔心,經過幾次的試驗,邁克爾公爵已經知道,少年擁有著非凡的記憶力,自己說過的話,他幾乎可以背得一字不差,而對於這樣的學習,他也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。

「從地理位置上來講,我們菲格帝國的位置並不很好。南面臨海,是整個帝國中最安全,同時也是最富饒的地方,那就是我們現在所處的南方郡。

西方郡與四方帝國,天朝帝國兩個國家接壤。四方帝國僅擁有八百萬人口,軍事力量更差,不值一提。天朝帝國卻是個擁有八千萬人口,擁有常備軍十個軍團的大國。而且天朝帝國的裝備,武器以及後勤力量也是所有國家之中最強的。

好在他們的軍團戰鬥力一般,最精銳的軍團也僅相當於我們的四方軍團,因此我們並不怕他們。

北方郡,也就是你義父布郎那傢伙所住的地方,是帝國最北方的郡,與埃羅公國接壤,那也是個小國家,不必理會,但由於埃羅公國是個極北的國家,條件艱苦,因此常常會有盜賊進入北方郡。」

奧斯曼點了點頭,他還記得,在來此之前,一次晚餐上,義父和奎克先生,正好談過關於盜賊的事情,看來那些盜賊是來自極北的埃羅公國。

「東方郡是個勝產礦物的郡,除了那裡,只有我們南方郡才擁有少量的礦山,因此,雖然東方郡是個比較窮的郡,但對於帝國來說,卻有著無比重要的地位。

與東方郡接壤的是龍辛王朝,他們的實力在大陸排在第三位,擁有五個軍團,戰鬥力要強於天朝帝國。

至於其他的小國家,在這片大陸上還有十一個,這些以後會慢慢告訴你。他們都不值一提,最強的一個國家也僅僅擁有兩個正規軍團,戰鬥力就不必說了。」

邁克爾公爵一口氣說完了整個大陸的國家及軍事力量,雖然奧斯曼表現出了很強的記憶和理解能力,但他還不能肯定,奧斯曼是否全部記下了。

「非常感謝您的教導,時間還早,如果您還不太累的話,可以再講一些嗎?」奧斯曼用一種渴望的眼神看著邁克爾公爵。

「當然,我的孩子,你的確非常的好學。」邁克爾公爵笑著說道,奧斯曼讓他非常的滿意,不僅僅是在這種知識課上,在實踐課上的表現,更讓邁克爾無可挑剔。

「事實上,對於我們菲格帝國來說,最具危脅的即不是東方的龍辛王朝,也不是西方的天朝,事實上,在我們這片大陸上,還存在著另一種智慧生物。

他們被我們稱為蠻族,一共由七個不同的種族所組成,他們智力高低不等,但體力上卻都強於我們人類,這方面的知識,我以後會慢慢告訴你的,今天就先到這裡吧!」

邁克爾對著意猶未盡的奧斯曼說道,他實在太喜歡這個孩子了。在邁克爾公爵心中,有了一個不錯的主意,他準備讓奧斯曼成為自己的教子,相信老朋友布郎一定不會反對的。


一年的時間匆匆的過去了,在這一年裡,奧斯曼學到了更多的東西,不僅僅是軍事的,還包括,政治,商業以及其他的很多常識。

自然,這其中奧斯曼最得意的就是軍事方面的事情,按邁克爾公爵的說法,他現在的實力已經達到了高級劍士的水平,再有一年的時間,他就可以達到見習騎士的水準,這樣的速度已經遠遠超出了邁克爾公爵的期望。

對於重弩,奧斯曼更加的熟練了,早已經不再是那個只會射固定紅心的少年。而在武器方面,對於刀他情有獨忠。軍隊裡並不存在凌格使用的那種細刺劍,那是專門為貴族裝備的裝飾品。

奧斯曼雖然並沒有選擇五十公斤重的厚背刀,但他手中的刀也重達四十公斤。現在他已經懂得,能夠靈活運用才最為重要,兵器並不是越重越好,同樣的武器的重量也並不表示它主人的實力。

也許是這裡的人並沒有看到,當初象野獸一樣的奧斯曼,因此雖然大家都知道他的來歷,卻沒人像在隆卡多那樣看不起他。正相反,這裡的每個人對奧斯曼都相當的友好,特別是那個叫米爾的女僕。

邁克爾公爵收到了老朋友布郎的來信,並且滿足了他的願望,兩個月前,奧斯曼成為了邁克爾公爵的教子。

「米爾,教父大人沒有子女嗎?」憋了很久的問題,奧斯曼終於問了出來。

「不,主人當然人子女。希西莉小姐長得美極了,只是太過於好動了,就像主人一樣,她天生好武,可惜她是個女孩子,如果是男孩,相信她一定早已經進入軍團,並且成為一名優秀的軍官了。」米爾一邊收拾著東西一邊回答道。

「哦,希西莉小姐今年多大了?」奧斯曼坐在椅子上,一邊無聊的翻看著手中的書一邊問道,這裡所有的書籍,早已經被他背熟了。

「希西莉小姐今年二十五歲,兩年前嫁到了京都聖西斯堡。」米爾回答道。

「哦,可惜沒看到。」奧斯曼說道,他一直在等待著凌格的到來,可是一年之期已經過了,可凌格連一點信息也沒有帶給他。當然,讓奧斯曼想的最多的,還是他的黑豹兄弟,不知道它現在過的如何了。

「會見到的,但這兩年可能不行,希西莉小姐珠丈夫,剛剛升任了第一軍團長。凱思.瓊爾伯爵是位非常出色的騎士。」米爾笑著說道。

「是嗎?真想見見他,也許可以向他學習一些戰鬥技巧。」一提起騎士,奧斯曼的眼中就閃出火焰來。在這裡,除了邁克爾公爵外,他再沒見到過其他的騎士。

到目前為止,他還從沒有正面擊敗過邁克爾公爵,這讓他有些沮喪,要知道,邁克爾公爵今年已經六十多歲了,與一位老人交手,顯然是不符合奧斯曼的胃口,雖然他的武技還遠遠不如那位有軍神之稱的老人。

[ 本帖最後由 烽弧 於 2009-1-9 23:57 編輯 ]
第八章

「奧斯曼先生,現在還不行。不過我相信,再過幾年,您一定比凱思大人還要棒。」米爾笑著說道。

「哦,是這樣啊!教父是否還有其他的子女?」奧斯曼知道,雖然米爾並不會武技,但這裡每個人的眼光都很出色,既然米爾這樣說了,那目前為止,自己就絕對不如希西莉小姐的丈夫。

「好了,你應該出發了,讓主人等太久可不好,雖然您是他的教子。」米爾笑著催促奧斯曼,卻不回答他的問題。

「好吧!等我回來再聊。」奧斯曼接過狩獵裝的外套,向外走去,對於打獵,奧斯曼的興致一向不高。

而對奧斯曼非常滿意的邁克爾公爵,只在這一點上對他很是不滿。邁克爾公爵可是酷愛狩獵的。


邁克爾與布郎雖然同樣是公爵,但顯然身分上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。邁克爾公爵的領地至少比布郎公爵的大一倍以上,而且邁克爾公爵擁有自己的城市──亞美尼亞城,布郎公爵的隆卡多鎮與之相比,自然就相形見絀了。

這種差距不僅僅在於領地的大小、城市的規模上,更重要的是質量上。

布郎公爵的領地有小半是田地,大部分則是山林,那種供奧斯曼和他黑豹兄弟生存的山林。而邁克爾公爵的領地上,有一半是肥沃的良田,另一半同樣是山區,但這些山區裡擁有四座礦山,在價值上已經有了相當大的差距。

打獵一天的收穫並不是很多,這裡並不是沒有人煙的深山,在野獸的數量及質量上,顯然無法與布郎公爵的領地相比美。

可雖然質量差了些,但收穫還能讓大家接受。數量上的差距,邁克爾公爵完全可以利用技術上的優秀來彌補。行武出身的邁克爾公爵,與作文職一生的布郎公爵,在打獵的技巧以及身手上的差距是顯而易見的。

整天下來,奧斯曼的收穫最少,除了一隻野兔之外,他沒有任何的收穫。自然,沒人會認為他的箭術有問題,或者是打獵技巧不足。

每個人都知道,與黑豹生活在一起的奧斯曼,打獵的技巧根本無人能比,而他的箭術更是有目共睹的事情。

奧斯曼更多的時間是在觀察,從山林到跟在後面的僕人,他仔細的觀察每一樣。與這些僕人居住在一起有一年的時間了,可每次奧斯曼都會感覺到新奇。

十四名僕人,穿著整齊的制服,排成兩行跟在他與邁克爾公爵後面,步伐整齊,甚至連腳落地的聲音都一樣。每當出現獵物的時候,他們會馬上分散開,執行他們的使命。

一年多的交往之中,奧斯曼知道,他們每個人都有著一身不俗的武技。奧斯曼相信,如果換成剛到亞美尼亞時的自己,只怕連他們其中最弱的一個,也無法正面戰勝。

這些人根本不是什麼僕人,他們是軍人,是徹頭徹尾的軍人。只是每當奧斯曼問他們的來歷的時候,他們僅僅是笑笑,並不回答他。

「在那裡紮營。」看看天色已晚,邁克爾公爵揮著馬鞭,指著樹林裡的空地說道,那裡像是一片天然的營地一般,四周有樹木遮擋,中間的空地又足夠大。

僕人們馬上行動起來,四個人開始搭帳篷,四個人負責砍木材,四個人負責準備食物,還有兩人四處流動,看來是充當臨時哨兵。

一切都迅速而有效的進行的,結合著自己從邁克爾公爵那裡學到的知識,很明顯,眼前是一支軍隊正在準備紮營休息,同時又不失警惕。

邁克爾公爵畢竟上了年紀,一天的狩獵雖然愉快,卻有些累了,正坐在支好的行軍椅上半閉著眼睛休息。

一種危機感湧上心頭,這種感覺又有一年的時間沒有感覺過了。奧斯曼感覺自己的汗毛全部立了起來,這裡有危險,而且那個危險一直都存在,自己進入空地的時候,居然沒有察覺到,直到此時才有感覺。

隨手將重弩丟在地上,這裡的面積有限,而且危險就在身邊,這種遠程武器並不適合現在的情況。

邁克爾公爵的眼睛猛的張開,兩個臨時哨兵也不分先後的飛撲過來。他們雖然比奧斯曼慢了一點點,但警覺性已經算是相當的高了。要知道邁克爾公爵已經上了年紀,又累了一天,那兩個僕人則距離遠一些。

一條黑影從樹上撲了下來,目標是坐在行軍椅上的邁克爾公爵。

公爵一動不動,他對奧斯曼很有信心,雖然距離很近,但他有足夠的時間來救自己。事實上,他對於自己更有信心,就算奧斯曼出手慢了,他也有足夠的能力保護自己,騎士是強大的戰士,即便上了年紀也一樣。

奧斯曼果然沒有讓邁克爾公爵失望,在那黑影撲下來的同時,他的身體已經到了黑影的下方。令邁克爾公爵意外的是,本已經出鞘的鋼刀被他隨手丟在一邊,直接撲到黑影上,與那黑影抱成一團,撕打起來。

兩個僕人停下腳步,看著奧斯曼與那個黑影搏鬥,居然露出了笑容,坐在行軍椅上的邁克爾公爵同樣露出一種古怪的笑容。

四周的僕人也停下了手中的工作,同樣沒有上前幫忙,站在那裡以欣賞的眼光看著奧斯曼戰鬥。

那是一隻黑豹,沒錯,的確是一隻黑豹。難怪所有的人都露出那樣古怪的笑容,他們當然知道奧斯曼的來歷,如果不是布郎公爵將他帶出山林,現在的奧斯曼依然是一隻黑豹。

奧斯曼丟掉手中的刀,這樣的舉動大家一點也不奇怪了。如果面對的是一隻老虎,也許他會一刀殺掉,但豹子就不同了,特別是黑豹,那更不同。

一會的功夫,黑豹被奧斯曼壓在身上,無論是從速度上,還是力量技巧上,奧斯曼都佔有絕對的上風。

黑豹所有的技巧,他都無比的熟悉,同時也知道應該如何應對,而這隻黑豹,明顯沒有想到,人居然可以赤手空拳將牠壓在身下。

奧斯曼似乎打得很開心,坐在黑豹的肚子上,兩手緊緊掐著黑豹的脖子,如果牠掙扎,力量就加大,如果黑豹掙扎的力量減弱,他手上的力量也同樣減弱,他已經贏了。

抬起頭,仰天長嘶,從奧斯曼的嗓子裡傳出豹子一樣的嘶吼聲。那是得意的吼聲,是勝利的吼聲,地上的黑豹自然聽得明白,而邁克爾公爵眾人,完全可以從奧斯曼的表情上明白他吼叫的意義。

黑豹馴服的趴在地上,牠感覺那並不是一個人類,反倒像是自己的同類,而且是一個強大的同類。心中雖有不甘,牠卻暫時不敢再戰,野獸同樣有野獸間的規則。

「邁克爾先生,我想帶這隻豹去玩玩。」奧斯曼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說道。

「當然,如果你願意的話。」邁克爾公爵笑了起來,奧斯曼與他黑豹兄弟的故事,他早已經不知道聽過多少遍了,雖然眼前的黑豹並不是奧斯曼的兄弟。


奧斯曼帶了兩隻幼雞,一邊逗著黑豹,一邊讓黑豹帶他去牠的領地。黑豹雖然沒有人類那樣豐富的語言,但很多意思的表達還是可以作得到的。恰好,對於黑豹的語言,奧斯曼相當的精通。

黑豹的住所離這裡並不遠,那是一個天然的山洞,山洞很深,卻並不很大,洞裡面有不少的動物骨骼。

山洞的位置很特殊,在半山腰的一處懸崖邊,離地有二十多尺高,正好有三棵大樹長在洞邊,黑豹首先爬上大樹,再從大樹上跳躍進洞中。對於一隻豹來說,這個居所實在是有些太過於奢侈了。

山洞裡那股陰森的潮氣,夾雜著血腥的氣味讓奧斯曼稍稍有些不適應,看來兩年的人類生活讓他改變了太多,以前的他同樣生活在這樣的地方。

直到天黑的時候,奧斯曼才戀戀不捨的離開這裡,返回營地。那隻黑豹居然一直送他到營地的外面才轉身離去,看來牠已經承認了奧斯曼同類的身分。


走進營地,奧斯曼一怔,火堆已經熄滅了,地上還有打鬥的痕跡,邁克爾公爵和他的僕人們全都消失了。

奧斯曼仔細的觀察了一小會,馬上判斷出結果。是狼群,在不遠的地方,奧斯曼已經找到了十隻以上的野狼屍體。從留下的痕跡來看,這群狼至少有五十隻以上。

看來邁克爾公爵遭到了狼群的襲擊,在現場,奧斯曼只找到了一處血跡是屬於人類的,看來僕人中有人受了傷。而邁克爾公爵並不準備放過這群狼,因此帶著僕人追蹤下去。

對於追蹤,奧斯曼不必經過任何的訓練,也絕對是最高明的。

跟著眾人的足跡,奧斯曼一口氣追出五里遠,一路上可以不斷的發現野狼的屍體,算算已經超過二十具之多,看來這群狼很快就會被邁克爾公爵消滅掉。

「救……我……」

微風中,一個幾乎無法辨認的聲音傳來,奧斯曼超人的聽力也勉強聽到一絲聲響,但無法分辨那人說的是什麼。

這裡有人受傷了?奧斯曼有些奇怪的想著,如果是僕從中有人受傷,那些紀律嚴明的僕從們,不可能會丟下自己的同伴,更何況以邁克爾公爵的性格,更不會丟下傷員不管。

順著聲音,奧斯曼來到一處懸崖邊,伸頭向下看去,在懸崖下十幾尺處,一個人影隨風輕輕搖晃著。奧斯曼沒有他黑豹兄弟的夜視能力,但他的視力也遠好於常人。

躍身向下跳去,隨手拉住一根籐蔓,呼吸間,奧斯曼已經讓自己的身體停在人影的身旁。

那的確是個人,不過並不是僕從中的任何一個。這個人奧斯曼從沒見過,他滿身是傷,右手緊緊抓住一根斜向生長出的灌木,任憑灌木上的刺扎入肉中,而他的左手無力的在身邊搖晃著,奧斯曼知道,他的左手脫臼了。另外,他的衣服破爛不堪,傷口很多,卻無大礙,看來是滾下山崖時被灌木割傷的。

奧斯曼左手將處在半昏迷中的人夾在胳膊下面,右手用力,整個身體向上竄去,腳在山崖上借力,兩個起落,已經帶著那人回到了地面。


「奧斯曼少爺,您的追蹤技術居然這麼差?」說話的是管家莫爾,他的身後跟著幾個僕從,每個人的肩頭都扛著兩隻野狼,看來狼群已經被消滅掉了。

「回營地。」奧斯曼簡單的說道,這個人必須馬上得到治療,奧斯曼也無法判斷,他那個樣子吊在山崖間有多久了,全身已經有些發硬了。

「有人受傷了?奧斯曼少爺,還是我來背他吧!」莫爾發現了那個受傷的人,馬上放下手中的野狼,搶著要背傷患。

「快走吧!」奧斯曼沒給他機會,抱起那人向營地方向跑去,營地裡有足夠的藥品。

「快跟上。」莫爾吆喝著,扛起野狼,緊緊的跟在奧斯曼身後。


營地的火光下,奧斯曼看清了他的相貌。那是一個年約五十歲的老人,身體卻很結實,除了左膊脫臼,身上並沒有什麼大的傷口,右手由於長時間緊抓著灌木,手掌上滿是木刺。

這樣的傷自然難不倒那些僕從們,很快將他的傷口處理好,脫臼的左膊也被奧斯曼接好。在火堆的溫暖下,他的身體慢慢恢復了柔軟。

「他需要一些肉湯。莫爾,快去煮一些來。」滿身是血的邁克爾公爵看了看說道,看來他也殺了不少的野狼,雖然面容有些疲憊,興致卻很高。

「是的,主人。」莫爾馬上命人去準備食物和肉湯,準備一半的晚餐被狼群破壞了。

喝下半碗肉湯,那人慢慢的睜開了眼睛。

「這裡……哪裡……」老人的聲音相當的嘶啞,讓人聽著很不舒服。

「你已經安全了。」奧斯曼見那人已經沒事了,安慰了一聲,準備去好好吃一頓。

先一步用過晚餐的邁克爾公爵倒是對此人有些興趣,坐在他的身邊聊了起來。

「你叫什麼名字?」

「比爾……我叫比爾。」比爾已經好了許多,此時已經看清了眼前的一切,坐在自己身邊的老人,很明顯是個貴族,而且氣質不凡。

「你怎麼單獨來這裡,雖然這裡並不是沒有人煙,卻依然有些野獸存在,你一個人來這裡太危險了。」邁克爾公爵對此人來這裡的目的產生了疑問。這裡是他的領地,雖然並不禁止別人來或者路過,但通常都會接受到警告的。

邁克爾公爵可以肯定,他並不是自己領地內的子民。公爵雖然不可能見過每一位領地內的子民,但他知道,這裡的居民沒人不認識自己。

「找礦。」比爾坐了起來,接過莫爾端著的肉湯,大口的喝著。

喝完了湯,比爾禮貌的說道:「謝謝您救了我。」並且行了個貴族通用禮,雖然身上的衣服很破爛,舉止卻可以證明他也同樣是位貴族。

「你是貴族?」邁克爾公爵皺著眉頭問道,一個貴族,無論他的家境有多差,至少身邊也會帶著一個以上的僕從。

「我是個沒落的貴族,能否請教先生的大名?」恢復過來的比爾,說話流暢了許多,但聲音依舊沙啞,看來他的嗓音本就如此。

「邁克爾,邁克爾.克裡斯托夫。」公爵向比爾伸出手,表示出友誼,雖然比爾看起來又髒又臭,而且很明顯是個沒落的貴族,但邁克爾公爵從不會以貌取人,而且樂於幫助每個需要幫助的人,這與他嚴緊的生活反差很大。

「邁克爾.克裡斯托夫?」比爾眉毛揚了揚,再次問道。

「是的。」公爵笑了笑點頭應道,他知道自己的名字很少會有人不知道,除了那個與黑豹一起長大的傢伙,就算是個孩子聽到這個名字,也同樣會有反應的。

「您是前第一軍團長?」比爾驚訝的問道,沒想到救自己的居然是有軍神之稱的公爵大人。

「是的。能告訴我,你在找什麼礦嗎?」邁克爾公爵問道,他並不想談論自己的名氣問題。

「一種很特殊的礦,據說只有這裡才可能找到。事實上,我從一個商人那裡得到了一小塊礦石,而據他說,這塊礦石是在這裡找到的。」比爾一提起礦石就來了精神,顯然對於礦石,他有著一種超乎常人的狂熱。

「可以讓我見識一下嗎?這裡是我的領地,相信我對這裡還是比較熟悉的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。

「當然,您看,就是這塊。」比爾從懷裡摸出一塊黑亮的石頭,交給邁克爾公爵。

「你肯定這是塊礦石嗎?在我的領地之中,共有四個礦山,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,任何一個礦山都不出產這種礦石。也許我可以幫你問問礦山的管理者,他們對於礦石比我更內行。」仔細觀察了一會,邁克爾公爵說道,他甚至不能肯定那是一塊礦石。

石頭不大,純黑色,而且發著亮光,如果不是用手摸的話,邁克爾公爵甚至會以為它是一塊煤。可放在手中,公爵就明顯感覺出它並不是煤,因為它的重量至少是同體積煤的三倍以上,也許它真的是一種礦石也說不定。

「哦,您說的那四個礦山我都去過,那裡沒有這種礦石,我可以肯定。」比爾有些失望的說道。

「能告訴我,你為什麼要找這種礦石嗎?它的價值在哪裡?」邁克爾公爵問道。

「這是一種很特殊的礦石,我也是第一次見到,但它的硬度、韌性、延伸性,是我見過的礦石中最好的一種,如果說它有什麼缺點的話,那就是太重了一些。因此由這種礦石打造出的武器,雖然非常鋒利而結實,卻會因為重量的原因,而讓大部分人無法使用。」比爾認真的回答道,面對邁克爾公爵,沒人會不恭敬的。

「你是位鍛造師?」邁克爾公爵驚訝的問道,從沒聽說有貴族願意作這一行業的,就算他的家境如何的困難,而且這一行也並不容易賺到什麼錢。

「就像您是最好的軍人一樣,我是最好的鍛造師。」比爾驕傲的說道。

「哦?能問你的全名嗎?」邁克爾公爵腦中一閃而過的靈光,讓他想到了一個人。

「比爾.克林斯曼。」比爾驕傲的說道,似乎他的名字與邁克爾公爵一樣為天下人所知。

「你是烈火的製造者?」邁克爾公爵驚呼一聲,烈火是菲格帝國的三把最好的兵器之一,而它的鍛造者,正是叫作比爾.克林斯曼。

「是的,烈火是我製造的,可惜再也打造不出另一把來。」比爾似乎覺得有些遺憾。

「為什麼?你既然能打造出第一把,應該可以再打造出另一把來。」雖然知道鍛造好的兵器是件非常難的事情,邁克爾公爵依然無法理解。

「因為礦石,事實上,好的鍛造師並不難找,但一塊好的礦石則太難尋找了,我大半生的時間,都在為礦石而奔走。」比爾有些無奈的說道。

「烈火是用哪種礦石鍛造的?也是這種嗎?」出於軍人對於武器的熱愛,邁克爾公爵非常喜歡與比爾這位鍛造大師交流。

「不,公爵先生,我說過,這種礦石我也是第一次見到。烈火是由一塊隕石打造成功的,那樣的隕石更難尋找,能找到它,只是我的運氣。」比爾說道。

「難怪,烈火我見過數次,一直沒弄明白它是由什麼材料打製而成的,謝謝你為我解惑了。」邁克爾公爵很有誠意的表示感謝。

「這沒什麼,如果我能找到這種礦石,我相信,用它打造出來的武器,會比烈火更為出色。」比爾輕撫著手中的礦石,就像在撫摸他的孩子一般。

「有這麼神奇?」邁克爾公爵奇道,在他的眼裡,烈火幾乎可以稱為神兵利器了,要知道,這個世界上並沒有所謂的神兵之說。

「應該是的,普通人對於礦石,瞭解的只是它的名稱,而在我的眼裡,所有的礦石都沒有名稱,只有它的屬性,而屬性好的礦石,就一定能打造出好的武器來。」比爾說道。
第九章

「但願你能找到這種礦石,如果找到了,請通知我一聲,我非常想見識一下由這種礦石打造出的武器。要知道我對於烈火可是非常喜愛的,可惜菲格大帝寧願多給我一座城市,也不願意把烈火賜給我。」

「原來是這樣,怪不得其他的公爵封地只能是鎮,而整個帝國之中,只有您的封地是城市。」比爾恍然大悟道,這個問題一直將所有的人迷惑住了,而那些爵位同樣是帝國的公爵們,只能暗中嫉妒。


「那是什麼東西?」奧斯曼從遠處走來,看來他吃的很多,花了不少的時間。要知道他就餐的速度可是無人能比的。

「礦石,一種可以打造出神兵的礦石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。

「可以給我見識一下嗎?」奧斯曼坐在邁克爾公爵身邊說道。

「當然,是您救了我,我對您有印象。」比爾非常客氣的說道,沒想到自己的救命恩人居然如此年少。

「舉手之勞。」奧斯曼隨口說道,手中把玩著從比爾那裡接過來的黑色礦石,有些疑惑的問道:「這種礦石在哪出產?」

「沒人知道,我正是為了尋找它,才來到這裡的。因為它,我被狼群追趕,差點送了命,但我一點也不後悔。」比爾堅定的說道。

「原來是這樣。」邁克爾公爵笑了起來,談了這麼久,他早已經忘記應該問一下比爾,為何會掉到山崖下的。

「這種礦石我見過。」看了一會,奧斯曼肯定的說道。

「什麼?在哪裡?」比爾撲了上去,所謂的貴族禮儀立時蕩然無存,沒有什麼比礦石更重要了,至少對他來說是這樣的。

「離這裡不遠,一個山洞裡,我不知道有多少,不過應該不是很多。」奧斯曼說道。

「快帶我去,求求您了。」比爾急得幾乎哭了出來。

「我看還是明天吧!現在已經午夜了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,他實在太累了,人上了年紀,體力明顯不如從前了。

「不,求求您了,帶我去好嗎?我自己可以採礦。」比爾撲在奧斯曼身上,用他那瘦弱的兩臂搖晃著奧斯曼的身體。真的看不出,雖然他的身體很瘦弱,卻擁有不小的力量。

「好吧!不過那裡有頭豹子,我得與牠商量一下。」奧斯曼無奈的說道。

「快快……」比爾站起來,拉著奧斯曼的手。

邁克爾公爵無奈的搖搖頭,揮了揮手,十名僕從跟在兩人的身後,向黑豹的家走去,而老公爵已經哈氣連連了。





東方的天空開始發白的時候,奧斯曼、比爾以及那十位僕人,背著從豹洞內採來的礦石,回到了臨時營地。

連奧斯曼也感覺到一絲疲憊,這種礦石的硬度超出了他的想像,無論是鶴嘴鋤或者是巨劍,想要將礦石採集下來,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
相對礦石而言,它四周的那些岩石就鬆軟得多了。最後還是在比爾的帶領下,大家找到了採礦的好辦法。工具並不是對這些礦石下手,而是它四周的岩石,只要把四周的岩石打碎去掉,黑色的礦石自然會掉落在地上。

這種礦石顯然很純淨,不會與其他的石頭混在一起,這樣也給大家的採集帶來了一絲便利。如果像鐵礦或者銅礦那樣,連奧斯曼也無法想像,用什麼樣的方法才可能將這些堅硬無比的石頭採集出來。

比爾的確是個狂人,看到奧斯曼拍著黑豹腦袋的時候,也沒有把目光稍稍離開礦石一會。山洞裡的礦石並不多,十二個人努力一晚上的結果,也只有一小堆。但它的重量是讓人無法忽視的,這一小堆的礦石,居然要由五個人分開來背。

奧斯曼清楚的知道,邁克爾公爵家裡的這些僕人是如何的與眾不同。雖然沒有見過真正的軍人,但奧斯曼毫不懷疑,他們就是其中最優秀的一部分。

這些僕人背著兩頭狼也不會顯得吃力,而背上一包不大的礦石,卻很讓他們汗流滿面。看著礦石的體積,奧斯曼苦笑了兩聲,這些礦石也許只夠打出兩柄長刀,那還不計算提煉的問題。

「你們的收穫看來不錯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,長年的軍旅生涯,讓他養成了早起的習慣。

「不多,但應該夠打造一把武器了。」比爾兩眼通紅,頭髮散亂,衣服上還沾滿了泥土,但這些都絲毫不能影響他的興致。

「那就好,我非常想見識一下,能讓鑄造大師比爾.克林斯曼也吃驚的礦石,到底能打造出如何出色的武器來。」一談到武器,邁克爾公爵的眼睛就開始放光。

「如果您想看的話,我可以在您的府上打造。當然,如果您不認為麻煩的話。」比爾恢復常態,顯得很有禮教。

「當然,怎麼會麻煩呢?我認為這樣最好了,如果你有什麼需要,我相信完全可以滿足你。」邁克爾公爵大喜道。

雖然這件神兵利器,邁克爾公爵並不指望比爾會送給他,但能親眼見到神器的出世,這已經讓公爵喜出望外了。要知道比爾打造的神兵利器,真的是價值連城。

「看來您的狩獵要提前結束了,我為此感到抱歉。」比爾彎腰行禮說道。

「那不算什麼,我們馬上回去。告訴我,你需要什麼,我會令人先為你準備好的。」邁克爾公爵是個行動派,說作就作是他的風格。

「好的,我們邊走邊聊。」比爾一點也沒客氣。

奧斯曼嘆了口氣,無奈的爬上馬背,真看不出來,那瘦弱的比爾,精神居然比自己還要好。經過一天一夜的活動,奧斯曼已經感覺疲憊了,而且肚子也很餓,可現在連吃早餐的機會都被取消了,看來只能等中午那餐了。


回去的時候很順利,這裡本就是公爵的領地,僕人們經常跟隨著邁克爾公爵出行狩獵,對這裡的地理環境極為熟悉,而且這裡的野獸也並不多,像昨天遇到的狼群,已經很讓眾人意外了。

消滅狼群,不僅僅是為了狩獵的興趣,更重要的是保護這裡的平民,以及他們的牲畜。邁克爾公爵可以接受這裡有一隻老虎,或者豹子的存在,但絕對不允許那些野狼集聚成群,那樣不安全。

「您喜歡用刀?」比爾提起奧斯曼常用的那柄刀問道,這柄刀比普通的刀要沉重許多,隨手一掂,以比爾的專業知識就可以得出相當準確的結果。刀重四十公斤,看來自己的救命恩人是個大力士。

「是的。」奧斯曼只是禮貌的點點頭。

對於武器製造方面的事情,他沒有太大的興趣,對於武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,才是他關心的事情。而且他對於武器的鑒別能力也相當的差,一直認為武器是死的,人才最重要,即便是再好的武器,如果使用方法不對,使用的人太差的話,那武器就與地上的一根樹枝沒什麼不同。

他經常會想起自己與卡其拉交手的過程,那時候的自己,對武器的知識實在太過於貧乏了。如果不是對手比較弱,而自己的戰略對頭,很可能被殺的是自己。

事實上,那場戰鬥自己犯了太多的錯誤,除了上樹之外,自己似乎連一個正確的動作也沒有完整的作出過。

「您希望得到一把什麼樣的刀?」比爾的眼中閃著熾熱的火光,連坐在一邊的邁克爾公爵也動容了,很顯然,為了報答奧斯曼的救命之恩,比爾大師準備為他量身打造一柄刀。

看來比爾並不是那種不近人情的人,雖然他從沒有對奧斯曼說過一句感謝的話,卻準備用自己的行動,以及即將問世的神兵來報答奧斯曼。

邁克爾公爵承認自己有些嫉妒奧斯曼了,如果那天晚上,自己追趕狼群的時候,落在最後面,也許會聽到比爾的呼救聲。

「隨便,像這樣就好了,但別太輕了。」奧斯曼隨口應道。

「這把刀?這是垃圾。」比爾撇了撇嘴,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來,無論是表情還是聲音,都讓人知道,他對於手中的刀是如何的不屑一顧。

「只要能達到目的,就算是一根樹枝,也是最好的武器。」奧斯曼淡然說道。武器也是一種工具,而能達到目的,才是工具的使命,這其中最關鍵的還是使用工具的人。

「說的好,奧斯曼先生,您真讓我吃驚。」比爾動容道,顯然他已經明白了奧斯曼的意思。

坐在一邊的邁克爾公爵更是吃驚,甚至對於自己感到有些羞愧。作為一名騎士,他當然明白人的重要性,可作為一名軍人,喜歡武器同樣是一種天性。

人類習慣於使用工具,同時也過份的依賴工具。農夫失去了農具將不會種田,軍人失去了武器將不會戰鬥,這是人性的弱點。

而天性純樸自然的奧斯曼,對於這些不好的習慣顯然還沒有養成,這對於他來說,絕對是件好事,同時也給邁克爾公爵提了個醒。

不過邁克爾公爵馬上又給自己找到了一個非常美妙的藉口,自己現在早已經不是個軍人了,而是一位老人,退休在家的老人。武器也不再是武器,更不是件工具,對於自己來說,一件神兵利器更大的價值在於觀賞,就像桌子上擺放的盆景一樣。不過一件好的武器,自然要比那無聊的盆景更會令邁克爾公爵感到賞心悅目罷了。

「請伸出您的手來。」比爾對奧斯曼的敬意更濃了,不再當他是個孩子了。

「有什麼問題嗎?」奧斯曼依言伸出自己的左手。

「您習慣左手使刀嗎?」見奧斯曼伸出的是左手,比爾奇道。

「隨便哪隻手。」奧斯曼聳聳肩說道,每次作這個動作的時候,他就會想起自己的夥伴凌格。

事實上,對於奧斯曼來說,左手和右手一樣靈活,至少奧斯曼從沒有聽說過,有哪隻豹子是習慣於用右爪的,同樣的,對他而言,左右手是一樣靈活的。

「好吧!」比爾仔細的看著奧斯曼的手掌、手膊,還不停的來回撫摸著。

這樣的動作讓奧斯曼很不適應,不停的扭動著身體。只過了幾息的時間,他已經不能再忍耐了,直接抽回手臂,不打算讓比爾再摸下去了。比爾的手讓他感覺不舒服,奧斯曼寧願摸過來的是黑豹的爪子,那會讓他感覺更自然些。

「我可以再看看您的右手嗎?」比爾顯然已經意識到了奧斯曼的不適,但他並不打算放過奧斯曼的另一隻手。

「好吧!如果你希望這樣的話。」奧斯曼無奈的伸出右手,他知道,人類的肢體接觸都有一定的目的,雖然他還不知道比爾的目的是什麼,不過他並不打算深究這事。

「尊敬的公爵,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,以及足夠的材料和人手。」比爾這次很快的放下了奧斯曼的右膊,就像奧斯曼所說的一樣,在兩隻手臂上,他看不到常人的那種不同。

習慣於右手的人,右手掌肉會比較厚實些,同時右臂也遠較左臂發達而有力。根據一個人手掌的不同,打造出相適應的武器,那才是真正的量身定作。而對於這一點,比爾對自己相當的自信。

奧斯曼的手指很長,掌心的肉很厚,這樣的手的確不太適合使用劍,事實上也同樣不適合使用刀,在比爾的眼裡,奧斯曼也許拿一根巨木棒更合適些。

當然,他並不準備告訴奧斯曼,而且還會按他的心意,打造出一柄出色的長刀來。他同樣對那種黑色不知名的礦石充滿著期待。

「當然,你需要什麼,可以直接告訴我,我希望能看到你是如何打造這柄刀的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,看來他是準備全程觀賞一柄名刀的出世。

「那我沒有任何問題了,我想我可以開始工作了。」比爾笑了笑說道,腦子裡開始勾畫起武器的樣式來了。


奧斯曼有些後悔救了比爾,比爾的到來,拉走了邁克爾公爵的全部注意力。一個月以來,邁克爾公爵幾乎一直跟在比爾的身後,甚至充當他的下手,而自己最好的老師正是邁克爾公爵。

還好,這裡的每個人都擁有著不錯的學識,至少在軍事、武器方面,那些僕人隨便挑出哪一個來,都可以勉強指點一下奧斯曼。

「孩子,快來。」邁克爾公爵急沖沖的跑了進來,拉著奧斯曼向外跑,滿臉的興奮,比奧斯曼更像個孩子。

「刀打好了?」奧斯曼問道,他知道一定是這樣的,目前來說,還沒有其他的事情能讓邁克爾公爵如此的興奮。

「是的,是的,我的孩子,那可真是把漂亮的刀,我簡直無法用語言來形容它,真是太美妙了。」邁克爾公爵一邊拉著奧斯曼向比爾的臨時廠房跑去,一邊胡言亂語著,看來那把刀已經把他迷住了。

莫爾站在空地上,拿著那柄長刀。刀長五尺,寬三寸,最厚處也只有兩寸,通體烏黑,似乎有種物質在刀身上不停流動著,遠遠看去,那柄刀就像活的一般。

刀把有半尺長,可以兩手緊握,此時莫爾是這樣作的。看著莫爾的動作,奧斯曼知道這柄刀的確很有份量,要知道莫爾的力量在所有的僕人中是最大的一個。

莫爾雙手持刀,慢慢的舉過頭頂,猛的向下劈去,全身的力量,再加上刀本身的重量,那柄黑刀的速度快如閃電,在半空中劃出一道黑線,真的如同一道黑色的閃電。

沒有劇烈的撞擊聲,地上的石頭甚至看不出任何的異樣,機敏的奧斯曼卻已經知道,那塊磨盤大的岩石已經被從中分開了。

好鋒利的一柄刀,它的樣子也的確很漂亮,流暢的刀身、烏黑而流動的色彩,連一向對於武器本身並不注重的奧斯曼,也同樣深深的被它打動了。

看著毫髮無損的黑刀,莫爾的眼中滿是柔情,就如同在望著自己的初戀情人一般。不遠處的比爾,雙手抱在胸前,同樣眼中儘是眷戀,用看著自己孩子的眼光看著它。

「怎麼樣?喜歡嗎?」邁克爾公爵更是兩眼放光,顯然對於這柄黑刀的喜愛程度,還在莫爾和比爾之上。

「嗯,很不錯的刀。」奧斯曼點點頭,對於喜愛和厭惡,他從不會加以掩飾。

接下莫爾手中的黑刀,比自己原來用的那柄還要重上幾分,但這點重量上的差別,並不影響奧斯曼使用它。

輕輕握住刀柄,一種舒服的感覺傳遍全身。刀柄似乎是為他的手而訂作的一般,絲絲入扣。事實上也正是如此,一個月前,比爾曾經非常認真的觀察過奧斯曼的手和胳膊。

左手不停的揮舞著,奧斯曼的身影越來越快,越來越淡,一會的功夫,整個人影被包裹在黑色的刀氣之中。

一套開山刀法,二十息之內被奧斯曼耍了出來。對於這種成套的招式,奧斯曼並不當真,他始終認為,可以殺敵的刀法,有幾招就足夠了。

因此,雖然他在邁克爾公爵的指點下,學完了軍隊中常用的十套刀法,但並不熟練,甚至有時候還會忘掉一招半式。

但這次不同,刀入手後,那些平時不屑的招式,如同流水般,自行湧現出來。開山刀法共三十式,如果平時讓奧斯曼施展,沒有十分鐘是根本無法揮舞完的,而此刻,他的表情可以讓最好的刀術考官滿意。

「真的很不錯。」奧斯曼停住腳步,走到邁克爾公爵和比爾身邊,此時兩人正沉醉於奧斯曼的揮灑自如,以及黑刀帶給他們的震撼之中。

「當然,它比烈火還要出色,我絕對相信這一點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。

「它還差個名字。」比爾的聲音中也同樣激動,他儘量壓下自己洶湧的情緒,否則只怕連話也說不出來。

「黑豹,就叫黑豹吧!」奧斯曼說道,黑色流動中的影像,就像他的黑豹兄弟一樣敏捷而有力。

「非常出色的名字,奧斯曼,它的確像是一頭勇敢的黑豹。」邁克爾公爵點頭稱是,對於奧斯曼想出的名字,他認為的確再貼切不過了。

「我想還是不要刻名字了,我要在它的刀身上刻上一隻黑豹。」比爾說道。

「這麼硬的礦石,上面可以刻出黑豹來?」奧斯曼奇道,一個月的時間裡,他從沒來過這個臨時廠房,甚至不知道比爾是如何打造出這柄刀的。

「不是用刀刻,我相信天下間根本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在它身上刻出,哪怕一個小小的印來。但可以使用一種液體,它擁有強勁的腐蝕能力,天下間,沒有什麼是它們不能腐蝕掉的。」比爾笑著說道,他知道,眼前的少年對於一些常識,缺乏足夠的瞭解。雖然這個月裡比爾非常的忙碌,而且很專心,但從那些為他打下手的僕人嘴裡,他還是聽說了關於奧斯曼的經歷。

「原來如此。」奧斯曼點了點頭,看來打造武器也是一種專門的學問。

「這柄刀不但可以這樣使用,而且還可以變成長兵器,這樣在真正的戰場上,會更適合一些。」比爾對奧斯曼說道。

「變成長兵器?」奧斯曼問道,他知道,武器的長短有時起著很重要的作用。

「是的,這樣作就可以了,在你需要的時候。」比爾走到奧斯曼身邊,拿起刀鞘,在刀鞘的開口處按了一下,開口馬上大了一圈。

比爾將刀鞘的開口對準刀把,用力一推,「卡」的一聲輕響,刀鞘與刀把完美的結合在一起。

此時的黑刀,變成了一柄長把刀,長度增加了一倍。
第十章

刀的彎曲度很小,與普通的刀不同,因此雖然接長了,卻不顯得過於彎曲,而這樣的彎曲度,又非常適合揮舞。

「您真是技藝非凡啊!」揮舞了一會長刀,奧斯曼真的讚美著比爾的手藝。

「哈哈……當然了,我是菲格帝國最好的鍛造師,也是全大陸最好的。」比爾自豪的大笑起來。


三天後,比爾帶著餘下的礦石離開了亞美尼亞城,雖然邁克爾公爵多次挽留。邁克爾公爵非常希望能請比爾用餘下的礦石再為他打製一把武器,無論比爾出什麼價錢都可以商量。

不過很顯然,比爾並不在乎金幣,面對五十萬金幣的巨額錢財,比爾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說道:「這些礦石還夠打製一把小一點的武器,我相信現在我應該找的不是礦石,而是一個有資格擁有這種武器的人。」

緩了一緩,似乎發覺自己的話太過份了,比爾接著說道:「當然,以您的身分和經歷,自然有這樣的資格,但退休後的您,並不需要這樣的武器。我認為,這樣的武器與人一樣,是需要經過歷練的,而您應該早已經過了歷練,並且不再需要去歷練了。讓更需要它的人來持有它,才更適合,您不這樣認為嗎?」

邁克爾公爵點了點頭,雖然非常希望能得到這樣一件武器,不過他很認同比爾的話。

飲過血的武器才是凶器,上過戰場的武器才擁有殺氣。放在家是擺放的,無論它如何的漂亮、鋒利,那也僅僅是件藝術品罷了,而武器不應該是件藝術品。

「邁克爾先生,如果您喜歡,我可以將黑豹送給您。」奧斯曼自然知道邁克爾公爵的心願,輕輕將黑豹放在桌子上。

盯著黑豹那流暢的線條,邁克爾公爵深吸了一口氣說道:「孩子,謝謝你,不過你聽到了比爾說的話,我認為他說的是對的。我不想否認對於黑豹的喜愛,但它並不真正的適合我,如果我再年輕二十歲,我會毫不猶豫的收下它。」

邁克爾公爵長長的吐出一口氣,似乎連他的內臟也同時被吐了出來,他狡黠地笑了笑說道:「當然,如果我想找它聊天的時候,相信你不會拒絕我請它來喝茶吧!」

「當然沒問題。」奧斯曼也笑了起來,與初見邁克爾公爵的時候相比,現在的公爵顯得似乎年輕了許多,也更有人性了。

奧斯曼早就覺察到,公爵的身體情況並不好,衰老的速度遠超過他的實際年齡。邁克爾公爵僅僅比義父年長三歲,可初次見到他的時候,看上去他至少要比義父大二十歲。而且那時候的公爵,臉上從來看不到一絲的笑容,而現在的邁克爾公爵不單看上去年輕了不少,而且性格也開朗了許多。

「好好地練習刀術吧!我的孩子,你不要讓它失望。」邁克爾公爵深情的看了一眼黑豹,強迫自己扭頭。

想抵抗黑豹的誘惑力,看來還真的需要些定力才行。


天空開始飄散下細細的雨絲,現在這個時候,北方應該剛剛進入春天吧!可這裡的天氣已經很熱了。

細細的雨點打在身上,讓奧斯曼感覺很舒適,黑豹似乎也感覺到主人的喜悅,刀身那奇異的顏色流動的更加快速。

「少爺……少爺……」演武場外面傳來一陣呼喊聲,由遠及近。

是米爾,一年多的時間裡,與奧斯曼接觸最多的,並不是邁克爾公爵,而是貼身的女僕米爾。她無時無刻不在關心照顧著奧斯曼,這讓奧斯曼非常的感激。在他的眼裡,一直無法習慣人類的等級劃分,無論什麼人,就本質上看,奧斯曼認為都是一樣的。

也許邁克爾公爵講過的蠻族會有些不同?不過奧斯曼從沒見過蠻族人。除了這塊大陸,按公爵的說法,人類居住的空間裡,在大海的另一頭,應該還有一處更大的陸地,只是從沒有人到達過。

對於這樣的說法,奧斯曼完全無法接受,既然沒人到達過,又如何得知呢?

奧斯曼看著越跑越近的米爾,發現自己的思想又跑遠了。學習的越多,奧斯曼發現自己不懂的反而更多,這曾經讓他迷惑了好長一段時間,直到邁克爾公爵為他解惑。

邁克爾公爵的解釋總是非常簡單而形象,為此奧斯曼曾經懷疑過自己的智力是不是太低下了。

「孩子,那其實很簡單也很正常,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刀,那你只是不知道刀,對你而言問題只有一個。如果你知道了刀,那就會生出許多的問題來,比如說刀是由什麼打製而成的,刀身和刀把有什麼不同,刀的用處是什麼,甚至應該如何打造一把刀。」

「當你開始瞭解的時候,你就會發現你每清楚了一個問題,又會由此而引出無數個新問題。因此,人類的一生就是學習的一生,人類在學習的探索中不停的進步,這才是人與動物之間的不同。」

……

「少爺,快跟我走,又在發呆了。」米爾有些抱怨的說道,最近一段時間少爺越來越喜歡發呆了。

「去哪?」奧斯曼這才反應過來,米爾是來找自己的。

「回客廳,少爺回來了。」米爾嬌喘著說道。

「我不是在這裡嗎?」奧斯曼奇道,什麼少爺回來了?除了自己,還有其他的少爺?為何自己從沒有聽說過,甚至從沒聽人談起過。

每次自己問到邁克爾公爵子女的事情,大家都會大談特談希西莉小姐和她的丈夫,卻從沒聽起他們談過其他人。

「不是少爺,哦,是另一位少爺,是鮑伯.克裡斯托夫少爺,他是主人的兒子,希西莉小姐的弟弟。」滿臉通紅的米爾解釋道,她發現,如果僅僅用少爺的稱呼來解釋,那只會越來越亂。

「你是說,邁克爾先生還有個兒子?」奧斯曼奇道。

「當然,一直都有啊!」米爾笑了起來。

「可你們以前從沒有提起過,每次我問的時候,你們只會說希西莉小姐的事情。」奧斯曼發現,這些僕人顯然都是知情者,他們在刻意將那位鮑伯少爺隱瞞起來。

「是這樣的,主人本來就有一位小姐和一位少爺,小姐的事情你都知道了。少爺叫鮑伯,很聰明,也很帥氣,他是在主人四十歲的時候生下來的,那時候我還沒在這裡呢!」米爾一邊帶著奧斯曼走向客廳一邊解釋道。

「那為什麼你們從不提起?邁克爾先生似乎也從沒提起過他。」奧斯曼儘量走的慢些,他希望在走到客廳之前,對於這位鮑伯少爺多瞭解一些。

「別急啊!聽我說。鮑伯少年一直是主人的希望,他十六歲的時候,就已經升級為高級劍士了,十七歲的時候正式成為見習騎士,主人對他非常滿意,同時也對他寄予了相當大的希望。」米爾也放慢了腳步,對於奧斯曼的思考方式,這裡沒人比她更加瞭解。

「在三年前,也就是你來這裡的前兩年,有兩位雷霆武士來到這裡,他們非常的威猛,比莫爾管家還要強壯得多,而且主人對他們也相當的客氣,我從沒見過主人對人那麼客氣過。」米爾回憶著當時的情景,那時候她還很小。

「快說。」奧斯曼看離客廳已經不遠了,忙催著問道。雷霆武士,邁克爾公爵曾經提到過,但說的不多,當時邁克爾公爵說這些以後自然會告訴他的──公爵每次發現講課的內容越扯越遠的時候,總是這樣對奧斯曼說。

「那兩位雷霆武士說什麼種入雷霆力量什麼的,我沒聽懂。當時我記得主人又開心,又有些擔心,我不知道主人為何會那樣。」米爾繼續說道。

「後來那兩位雷霆武士帶著少爺走了,主人一直在等待消息,可三個月之後,主人開始失望了,他說了許多話,但我們都聽不明白,只有莫爾管家可能聽得懂。」

「再後來,主人的性格就變了,雖然還是那樣嚴緊,卻變得更加嚴肅了,而且不再有笑容,兩年的時間裡,一下子蒼老了幾十歲呢!」米爾說道。

原來是這樣啊!看來邁克爾公爵的外貌是因為想念兒子的原因造成的。奧斯曼心中一陣失落,人都是有父母的,可自己從小就跟在母黑豹身邊,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,是否還活在世間。

甩甩頭,把這樣的不快甩到一邊,母黑豹就是自己的母親,而現在自己又有了一位義父,還多了一位教父,同時還有黑豹兄弟,凌格也同樣是自己的兄弟!奧斯曼滿意的點了點頭,自己已經擁有了足夠多的親人。

「一直到奧斯曼少爺您來到這裡之後,主人的性格才慢慢的恢復了一些。這回好了,鮑伯少爺也回來了,這次主人可要開心死了。」米爾雀躍著,看來她同樣開心。

「我們到了。」奧斯曼說道,一腳已經踏入了客廳。


客廳中坐著三個人,正中央自然是邁克爾公爵,在他的身邊,還坐著兩個青年。那兩個青年的年紀大約與塔斯夫相當,奧斯曼知道塔斯夫今年二十一歲,那麼這兩位也應該差不多那麼大。

左邊的年青人一身的武士服,非常精神,而且看起來也很帥。近半年來,對於人的外貌,奧斯曼才開始注意,在此之前,一個人長得如何,奧斯曼是從來不會在意的。其實即便是現在,他也同樣不會因為一個人的外貌而對他有任何的評價。

野狗的樣子很怪,非常醜,但牠們絕對擁有比獵狗更強的攻擊性。豹子的體形優美,戰鬥中卻不如難看的獅子,甚至面對體形巨大的野牛也並不佔上風。

另一個人的衣著引起了奧斯曼的興趣,他從沒見過如此古怪的服裝。那件衣服看起來是一整件,從頭上套進身體的,除了黑色的衣料之外,上面還有許多用金線繡成的圖案。

那些圖案既不是自然景物、動物,更不是花草鳥魚,連圖騰標誌都不是。圖案相當的複雜,看上幾眼,奧斯曼甚至有些頭暈的感覺。

在他的右手邊,放著一根枴杖,奧斯曼相信,這人的年紀和身體,絕對用不著一根枴杖來幫助他。

那根枴杖很華麗,最吸引奧斯曼眼球的是那枴杖的頂部,鑲嵌著一顆紅色的石頭,現在的奧斯曼早已經不再是野孩子了,他知道,那是被稱為紅寶石的一種珍貴石頭,這種石頭非常少見,價值極高。

邁克爾公爵是相當富有的人,同樣他的義父布郎公爵的生活也相當不錯,可在這兩人家中,他一次也沒有看到過如此大的一顆紅寶石。

「孩子,快過來,我給你介紹一下。」看到奧斯曼走進來,邁克爾公爵招手叫道,聲音中的確是充滿了喜悅。

「這是我的兒子,鮑伯.克裡斯托夫,你們認識一下,我希望你們能成為好朋友。」邁克爾公爵指著身著武士服的青年說道。

「很高興認識你。」鮑伯站起來向奧斯曼伸出了友誼之手,動作優雅,一看就知道是位非常有教養的人。

「你回來太好了,邁克爾先生會非常開心的。」奧斯曼緊緊的握了握鮑伯的手,真的很高興認識他,相信有鮑伯的存在,邁克爾公爵可以再年輕十歲。

「這是我兒時的夥伴,他叫朗.邁爾斯通,現在是一名見習魔法師。」鮑伯指了指衣服怪異的青年說道。

「你就是黑豹養大的孩子嗎?真的看不出來。」朗的目光中滿是好奇,不過奧斯曼知道那裡沒有任何的惡意,他早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眼神。

事實上,奧斯曼比朗還要好奇,他居然是位魔法師,魔法師是什麼,奧斯曼早已經聽邁克爾公爵講過了,那是擁有一些奇怪力量的人。

「是的,您是位魔法師?」奧斯曼又緊握了一下朗的手,他的手很軟很柔,與米爾的手有些相似,不過奧斯曼知道,他絕對是位男性。

與朗相比,鮑伯的手非常有力,而且不帶一絲的贅肉,整個人同樣充滿了一種強大的力量,就像一隻蓄勢待發的豹子。

「坐下來說話,大家都坐下。」邁克爾公爵對三人的表現很是滿意,初次見面,氣氛相當融洽。

接著,邁克爾公爵用著與平日的他很是不同,透露著一絲軟弱的聲音說道:「鮑伯,我一直以為你已經死了,還好,老天保佑你平安無事。」

「父親大人,事實有些意外,因此多用了一些時間。」鮑伯歉意的看著父親,那蒼老的面容和深深的皺紋,說明了父親為他的擔憂與憂傷。

「孩子,三年啊!你一去就是三年,從沒聽說過雷霆力量的種入居然需要三年的時間。」邁克爾公爵有些激動的說道。

種入雷霆力量?力量如何種入?奧斯曼不清楚那代表著什麼,但似乎很重要。

「父親大人,雷霆力量的種入自然不需要那麼久的時間,但我和保護者被困在山洞裡了,地震讓那裡完全被封死,我們花了太長的時間來打通出路。」鮑伯平靜的說道,但奧斯曼知道事情絕對不會如他所說的那樣簡單。

先不說所花的時間居然要三年,只看鮑伯的手有多粗糙,就知道他曾經受過一些什麼樣的苦難,看來帥氣的外表下,鮑伯擁有和他父親一樣的堅韌。

「鮑伯,你的傳承花了多長時間?」朗問道,看來朗與鮑伯相見的時間並不長,很多事情他同樣不知道。

「三個月,朗,我用了三個月的時間,既普通,又正常。」鮑伯親熱的回答道,看來兩人的關係相當親密。

「也就是說,你花了兩年零九個月的時間來打洞,哈哈……」朗哈哈大笑了起來。

「是的,你說的沒錯。」鮑伯也跟著笑了起來,同時給了朗一個感謝的眼神,他知道,自己的夥伴正用他的方式來讓父親感覺好過些。

「我想我是第一個出生之後就開始向老鼠學習的未來武士。」鮑伯笑著補了一句。

「好好好……」邁克爾公爵的眼角有些潮濕了,既為兒子的孝心所感,又為兒子能有這樣好的朋友而發。

公爵雖然上了年紀,可他並不糊塗,這近三年的時間裡,鮑伯與那位保護者吃的是什麼?雖說雷霆武士和未來武士擁有著常人無法理解的能力,可他們畢竟還是人,還是要吃喝的。

邁克爾公爵不準備再問下去了,他知道,那只會讓大家更難過,讓兒子和他朋友的一番心意泡湯。

「種入雷霆力量是什麼意思?」奧斯曼還無法理解這麼複雜的人類心理活動,雷霆力量這個詞彙更加吸引他。

「奧斯曼,你還沒有學到這些嗎?」鮑伯驚奇的看著奧斯曼,又轉頭望向父親。

「不,還沒來得及講這些,他的常識太差了,要講的東西實在太多。要知道,一個人二十年應該學會的東西,全部濃縮到兩年多的時間裡,這已經太難為他了。」邁克爾公爵說道,看著奧斯曼的眼神中全寫著滿意。

「那我來講講吧!」鮑伯表示理解的點頭說道。

「好極了,我正想知道那些,似乎與什麼雷霆武士有關?」奧斯曼高興的說道。

「是的,你說的沒錯,那的確與雷霆武士有關。」朗笑了笑說道。

對於一名武士或者魔法師來說,這些當然是常識,甚至很多的平民也同樣知道。當然,傳承的意思大多數人就不知道了,甚至在此之前,作為見習魔法師的他也同樣不知道,那是雷霆武士的秘密。

按邁克爾公爵的說法,眼前的少年已經擁有見習騎士的能力,他居然還不知道什麼是雷霆武士,這有些太說不過去了。

「在整個大陸,最強大的兵種,既不是騎士,更不是劍士,甚至連魔法師在很多方面都弱於它的,它就是雷霆武士,雷霆武士是目前大陸上最強大的戰士。他們擁有著奇異的力量、強健的身體、靈活的身手、機警的反應。」鮑伯慢慢說道。

「與騎士或者魔法師不同,雷霆武士並不是靠學習得到這些的。」鮑伯繼續說道。

「什麼?你的意思是雷霆武士不需要學習,也可以得到強大的力量?」這讓奧斯曼根本無法接受,那怎麼可能?

「不,雷霆武士同樣需要學習,只是那種學習完全是不同的。雷霆武士力量的泉源來自雷霆力量。」鮑伯搖了搖頭說道,他知道,對於普通人來說,這是難以理解的事情,奧斯曼的表現還算是比較鎮定的。

奧斯曼攤開兩手,示意鮑伯繼續說下去,他已經越來越有興趣了。

「所謂的雷霆力量是來自於雷霆珠,而雷霆武士的起源已經無法考究了,按照人類目前的記載,雷霆武士至少已經存在了一千兩百多年。而每位雷霆武士的身體裡面,都會擁有一顆雷霆珠,它不但是雷霆力量的載體,同時也能記錄知識。」

鮑伯停了一下,繼續說道:「當一位雷霆武士去世之後,雷霆會館會負責尋找適合種入雷霆珠的人,將那顆雷霆珠種入新的雷霆武士體內,這樣新的雷霆武士就傳承了上一代雷霆武士的力量和知識。」

「雷霆武士必須有雷霆珠?」奧斯曼問道,他已經慢慢明白了。

「是的,每位雷霆武士都必須有雷霆珠存在於體內。」鮑伯肯定的說道。

「那雷霆武士不是越來越少了嗎?如果他死的時候,四周沒有同伴,也沒有人,那雷霆珠也就無法取回了,無法取回雷霆珠,自然就少了一位雷霆武士。」奧斯曼按自己的思維說出來。

「你所說的情況的確時有發生,雖然雷霆武士擁有強大的力量,幾乎不會被別人殺死,但這種丟失雷霆珠的事情還是會發生。不過事實上,雷霆武士並不是越來越少,而是越來越多。」鮑伯說道。

「那怎麼可能?」這次連朗也好奇的問道。

「奧斯曼的想法,雷霆會館早已經考慮到了,因此雷霆會館還有另一件必須辦的事情,那就是養珠。」鮑伯說道。

「養珠?如何養活?難道雷霆珠是活的?」奧斯曼的眼睛更大了。

「不,雷霆珠自然不是活物,但可以通過一種方法產生出新的雷霆珠,雖然速度會非常的慢,但只要不停的傳承努力,雷霆武士就會越來越多。」

「能說說看嗎?」朗問道,他與鮑伯是從小一起長大的朋友,因此才如此問道,他知道,每支特殊的部隊,都有他們自己的秘密,更何況是聞名天下的雷霆武士。

「這裡沒有外人,我可以說,但你們不能傳出去,除了你們自己,不可以再告訴任何人。」鮑伯嚴肅的說道,此時的鮑伯像極了他的父親。

「當然。」邁克爾公爵點頭應道,雖然他曾經被稱為軍神,同時也是第一軍團的軍團長,可是關於雷霆武士的事情,他知道的並不是很多。

「培養新的雷霆珠是件很殘酷的事情,必須要有一批人為此而死。在一個特殊的地方,那裡擁有著一種雷霆之力,那是雷霆武士最原始的力量。讓一個身懷必死之心的勇士,在那地方不停的修習一種功法,這種功法會不停的吸食雷霆原始之力和那個人的精血,十年之後,就會培養出一顆原始的雷霆珠來。」鮑伯輕聲說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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