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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討論] 顏清標可比照邱毅模式 月領近30萬

[討論] 顏清標可比照邱毅模式 月領近30萬

更新日期:2008/06/27 04:09
〔記者陳詩婷、黃維助台北報導〕無盟立委顏清標因持有槍械被判刑三年六個月定讞,但因未被褫奪公權,未來服刑期間,將比照「邱毅模式」,頂著立委頭銜入獄服刑,每月仍可領取近三十萬元,包括歲、公費十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元及約十萬元的「行使職權費用」。
立法院長王金平指出,顏清標未被褫奪公權,仍具有立委身分,可領取相關薪給,對這項判決結果,顏清標昨與他通電話時,情緒沮喪,他也對顏要入獄服刑感到難過,希望顏能循司法途徑救濟,入獄服刑後好好表現,爭取假釋,再回來當立委。
目前立委可支領的費用,包括待遇、出國考察經費、行使職權所需經費等。待遇部分,立委每月可支領九二四八○元歲費、九二四八○元公費,總計十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元;出國考察經費,則實報實銷,顏入獄期間不得再支領。
行使職權經費部分,原本立院編列每月十三萬八千多元,做為立委行動電話、文具、住宿、服務處租金、立法研究補助、誤餐費、國會交流之用,立委入獄後,不再需要誤餐費,但由於服務處仍照常運作,預估每月花費約十萬元。
由於顏清標仍有立委資格,聘請的公費助理權益不受影響,每名立委每月公費助理經費為四十八萬元(含加班費),這筆經費直接轉入助理戶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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