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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貼] Rambus專利官司若勝訴 可向DRAM廠收百億美元

[轉貼] Rambus專利官司若勝訴 可向DRAM廠收百億美元

鉅亨網編譯趙健君.綜合外電
2008 / 01 / 31 星期四 20:00        
         
美國記憶體晶片設計公司Rambus Inc.(RMBS-US)與南韓半導體公司Hynix Semiconductor Inc.(000660-KR) 的專利官司已纏訟 7年,有分析師表示,在下個月宣判的官司,Rambus若能勝訴,可能藉此收取最高 100億美元的權利金。受此激勵,Rambus周三股價大漲2.92美元 或17.68%收19.44。

Rambus指控 Hynix侵犯其擁有的專利,2006年獲判賠 1.344億美元。但若要收取此賠償金,Rambus必須在下個月 Hynix指控其非法使用產業資訊以取得專利的官司中勝訴。

券商 Pacific American Securities分析師Michael Cohen表示,Rambus若勝訴,法院可能禁止 Hynix和其他製造商銷售晶片。Rambus可望藉此收取 7-100億美元的權利金。但如果敗訴,其專利將失效,股價恐大跌 1/3。

Cohen 指出:「此次判決風險很大,因為這是執行審理,將影響到過去、現在、和未來的記憶體類型以及各家製造商。」他估算的 100億美元,是根據DRAM廠商 支付 4.25%營收做為權利金以及Rambus對侵權要求的 3 倍損害賠償。

Rambus有 85%的營收來自記憶體專利授權,周三盤中一度大漲 26%,是2006年11月16日來最大漲幅。

市場研究公司American Technology Research分析師Jeff Schreiner表示,Rambus若獲得有利判決,股價可能大漲 1倍。他評估Rambus勝訴的機率有60%。

美國地區法院 Ronald M. Whyte已多次促請相關公司和解,但律師表示各方談判並沒有結果。

南韓Samsung Electronics Co.(005930-KR)、 Micron Technology Inc. (MU-US)、和南亞科技 (2408-TW下單)也被捲入此官司。 Hynix、Micron和南亞科都表示,依法專利不得涵蓋產業組織Joint Electron Device Engineering Council(Jedec)的設計規格。

Jedec 是DRAM產業的標準設計組織,各家公司均使用其規格以確保產品相容。

這些DRAM製造商也指控Rambus未在 1992-1996年的 會議上公佈其技術,會後修正其專利申請以涵蓋 Jedec 規格,違反了反托拉斯和詐欺法律。

美國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(聯邦貿易委員會;FTC)曾在2006年做出不利Rambus的裁決,指該公司不當取得專利,然後收取權利金。 FTC因此對其權利金設定上限。但法律人士表示, FTC的裁決並不必然會影響法院的裁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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