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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貼] 東證期貨三階段漲跌幅 該怎麼計算?、情境說明

[轉貼] 東證期貨三階段漲跌幅 該怎麼計算?、情境說明

東證期貨三階段漲跌幅 該怎麼計算?、情境說明
2016-05-18 14:41 聯合晚報 記者徐睦鈞/台北報導

期交所預計於今年第2季實施東證期貨±8%、±12%、±16%三階段漲跌幅新制,該制度作法為:如果最近月到期契約成交價觸及前一交易日每日結算價±8%(或±12%)漲跌幅限制,10分鐘後,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度放寬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±12%(或±16%)。但收盤前10分鐘(16:05~16:15)期間,如果最近月到期契約達觸發標準,因距離收盤不足10分鐘,則不放寬漲跌幅度。

以下說明漲跌幅度放寬情境:

假設:東證期貨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前一交易日每日結算價為1,300點,則三階段漲幅分別為1,404點【=1,300×(1+8%)】、1,456點【=1,300×(1+12%)】、1,508點【=1,300×(1+16%)】,三階段跌幅分別為1,196點【=1,300×(1-8%)】、1,144點【=1,300×(1-12%)】、1,092點【=1,300×(1-16%)】,盤前收單時段(7:45~8:00)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之漲幅與跌幅限制分別為1,404點、1,196點:

情境一:如果日本前一天晚間發生重大天災,開盤(8:00)時,今年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開盤集合競價成交於跌停價1,196點,10分鐘後(8:10),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二階段(±12%),最近月契約漲幅限制由原1,404點放寬為1,456點,跌幅限制由原1,196點放寬為1,144點;如果漲跌幅度放寬後,盤中8:30,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又成交於第二階段跌幅限制1,144點,10分鐘後(8:40),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三階段(±16%),最近月契約漲幅限制由原1,456點放寬為1,508點,跌幅限制由原1,144點放寬為1,092點。

情境二:如果日本央行盤中10點宣布史上最大貨幣寬鬆政策,10:05時今年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成交於漲停價1,404點,10分鐘後(10:15),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二階段(±12%),漲幅限制由原1,404點放寬為1,456點,跌幅限制由原1,196點放寬為1,144點;如果漲跌幅度放寬後,盤中10:30,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又成交於第二階段漲幅限制1,456點,10分鐘後(10:40),各交割月份契約漲跌幅度同步放寬至第三階段(±16%),最近月契約漲幅限制由原1,456點放寬為1,508點,跌幅限制由原1,144點放寬為1,092點。

情境三:如果東證期貨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漲、跌幅限制分別為1,404點、1,196點(開盤後未曾放寬漲跌幅),收盤前5分鐘(16:10)日本突然發生重大天災,今年6月契約(最近月契約)成交於跌停價1,196點,由於該時間點距離收盤不足10分鐘,故各交割月份契約不放寬漲跌幅度,東證期貨交易將於16:15收盤。

日本央行﹒期交所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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