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冊
登錄
論壇
頂客論壇
搜索
插件
幫助
導航
亞寶論壇
»
法律常識
» 民眾房地均被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,應如何辦理
返回列表
回復
發帖
發新話題
發佈投票
發佈懸賞
發佈辯論
發佈活動
發佈視頻
發佈商品
[轉貼] 民眾房地均被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,應如何辦理
卯梅
發短消息
加為好友
卯梅
當前離線
高級會員
UID
2374
帖子
3962
精華
295
積分
37874
金幣
36144
威望
831
推廣
0
閱讀權限
77
在線時間
142 小時
註冊時間
2008-2-17
1
樓
打印
字體大小:
t
T
發表於 2009-9-19 08:08
|
只看該作者
[轉貼] 民眾房地均被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,應如何辦理
民眾要出售其名下房地,但房地均被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,應如何辦理才可出售
欠稅,欲移轉財產應先繳清欠稅
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,當民眾要將其名下房地出售,但房地均被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,應如何辦理?
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:
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達一定金額以上者,稅務局可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,就欠稅人所有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,通知地政機關不得准予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。因此,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應納稅捐,而要將房地移轉,應先繳清欠稅款後,稅務局才會行文地政機關塗銷禁止移轉登記,如此才能順利辦理移轉有關手續。
資料來源:嘉義市政府稅務局
收藏
分享
評分
回復
引用
訂閱
TOP
返回列表
ip查詢器
轉貼工具
黃道吉日查詢
周公解夢
心理測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