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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樓
發表於 2012-3-5 13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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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貼] 買車?不買! 結婚一小時…離婚
結婚這麼兒戲,不禁讓人聯想:那小孩未必是那男生的種吧?男生還在服役的軍職人員,也很容易被設陷阱跳下去,還好他真的沒買,不然買了之後,女子又會以什麼名目要求他買給她~
leo
作者: 記者陳宏睿╱台中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2年3月5日 上午3:03.
廿七歲王姓女子與李姓男友登記結婚,要求婚後李得「買包、買車」給她;兩人辦妥登記不到一小時又來辦離婚,原因是王女離開戶政事務所,就立即拉李到車廠「下單」,李勸暫緩,王怒嗆「不買就離婚」。
中市潭子區戶政所人員說,年輕人婚姻觀念淡薄,但結婚到離婚不到一小時,「這麼短命的婚姻還是第一次遇到」。這對怨偶事後也一直沒再辦結婚登記。
據了解,王姓女子與從事軍職的李姓男友(廿三歲)交往兩年,期間數度分合。去年底,王女告知李已產下男嬰,「你是孩子的父親」,要李負擔「奶粉錢」一起扶養。
李撫養四個多月後,希望能「名正言順」,要王女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,王女趁機獅子大開口,要求婚後得「買進口車、名牌包」,李照單全收。
上月底,兩人寫好結婚書約,前往戶政所辦登記,戶政人員核對身分時,因王女上妝,容貌與身分證照「落差甚大」,出言詢問,王女甩頭就走,留下李頻跟戶政人員賠不是。
隔天上午,兩人又出現在戶政所,這次順利辦理結婚登記。戶政人員將添加配偶欄註記的身分證交給兩人後,兩人隨即離開,未料不到一小時,兩人再度上門,王女怒氣沖沖說,「我要跟他離婚!」
戶政人員了解後才知王女登記後,馬上拉著李到汽車展售中心「下單」,李勸王女,自己還在繳車款,先別急著買,王女聽後怒嗆「不買就離婚」,兩人僵持不下,李沒有辦法,只好帶著王女回到戶政所辦離婚。
「李王一小時聯姻」已創下潭子戶政所「最短婚姻」紀錄,連任職多年的資深人員說,「想都沒想過的事情,居然會發生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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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肚能容,了卻多少人間事;滿腔歡喜,笑開天下古今愁。成敗得失,「若」撇不開就是「苦」;榮辱窮通,「自」大一點便成「臭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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